“等5分钟好了。”文学依然用毫无感情色彩的淡漠声调说道,“但愿这时间里你能完完全全地想起来,昨天夜里在哪里干什么来着?”
“所以此人才成其为知识人。”渔夫朝向文学说道,“说起询问早都询问过了,指纹都登录在案。学潮、妨碍执行公务、材料送审,这些早已习以为常。久经沙场。厌恶警察。熟悉法律,对于由宪法保障的国民权利之类了如指掌,不马上提出请律师来才怪。”
“可我们不过是在征求他同意之后请他同走一遭,问问极简单的问题呀!”文学满脸惊诧地对渔夫说,“又不是要逮捕他。莫名其妙,根本不存在请律师来的理由嘛!干吗想得这么复杂呢?真是费解。”
“所以我想,此人恐怕不单单是厌恶警察,大凡同警察这一字眼有关的东西,生理上统统深恶痛绝!从警车到交通警,恐怕死都不会协助我们。”
“不过不要紧的,早回答早回家嘛。只要是从现实角度考虑问题的人,肯定好好回答的。绝不至于仅仅因为一句昨晚干什么就劳律师大驾。律师也很忙嘛。这点道理知识人还是懂的。”
“难说。”渔夫道,“假如懂得这个道理,互相就可以节约时间喽!我们忙,他大概也不闲。拖下去双方浪费时间,再说也辛苦。这东西够辛苦的。”
两个人如此表演对口相声之间,5分钟过去了。
“那么,”渔夫说,“怎么样,您该想起什么了吧?”
我一想不起来,二也不愿意想。也许不久想得起来,反正现在无从想起。记忆丧失后尚未恢复。“为什么要问我这个?我要知道一下事由。”我说,“在不明白事由的情况下我什么也不能讲;在事由不明的时间里,我不想讲于己不利的话。按照礼节,了解情况之前应先说明事由才是。你们这种做法完全不符合礼节。”
“不想讲于己不利的话。”文学像在推敲文章似的鹦鹉学舌,“不符合礼节……”
“所以我不是说这才成其为知识人吗,”渔夫接道,“对事物的看法自成一体,厌恶警察。订《朝日新闻》,看《世界》杂志。”
“既没订《朝日新闻》,也没看《世界》。”我说,“总之在讲明为什么领我到这里来的事由之前,我无可奉告。你们要疑神疑鬼,那就疑去好了,反正我有时间,时间多少都有。”
两名刑警面面相觑。
“讲明事由后你就可以回答提问喽?”渔夫问。
“或许。”我说。
“此人倒有一种含而不露的幽默感。”文学一边目视墙壁上端一边抱臂说道,“好一个或许。”
渔夫用手指肚碰了碰鼻梁上笔直的横向疤痕。看样子原是刀伤,相当之深,周围肌肉被拽得吃紧。“喂喂,”他说,“我们可是很忙,不是开玩笑,真想快点结束了事。我们也并不喜欢无事生非,要是情况允许,我们也想6点回家,和家人慢慢吃顿好饭。况且对你也一无仇二无冤,只要告诉我们昨天夜里你在哪里干了什么,别无他求。要是没做亏心事,讲出来也不碍事吧?还是说你有什么亏心事而讲不出口不成?”
我目不斜视盯着桌面上的玻璃烟灰缸。
文学啪地摔了一下手册,揣进衣袋,有30秒钟谁也没有做声。渔夫又点燃一支“七星”。
“久经沙场。”渔夫道。
“莫非要叫人权维护委员会来?”文学说。
“喂喂,这还谈不上什么人权不人权的。”渔夫道,“这是市民的义务。市民须尽可能对警察的破案工作予以协助,这在法律上写得明明白白,你所喜欢的法律上可就是这样写的。你为什么对警察那般深恶痛绝呢?向警察问路什么的在你也是有的吧?小偷进来你也要给警察挂电话吧?彼此彼此嘛!可为什么连这么一点小事你都横竖不肯协助呢?不就是走走形式的简单问题吗?昨天夜晚你在哪里干了什么?根本用不着费事,快点答完算了!我们也好往下进行,你也好回家,皆大欢喜。你不这样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