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坐着“雄狮”往辻堂驶去。偏午多时,路上车少人稀。雪从挎包里掏出很多磁带,放进音响。从鲍勃·马利的《去国离乡》到冥河乐队的《机器人先生》,各色音乐在车内流淌不止。有的兴味盎然,也有的单调无聊,但都同窗外景致一样稍纵即逝。雪几乎没有开口,舒舒服服靠着座席欣赏音乐。她拿起我放在仪表板的太阳镜,戴上,吸了一支弗吉尼亚长过滤嘴香烟。我则默默地集中精力开车,不时地变换车挡,眼睛盯视远处的路面,仔细地辨认每一个交通标识。
有时候我很羡慕雪,她今年才13岁。在她眼里,一切都是那样的新鲜,包括音乐、风景和世人。想必同我得到的印象大相径庭。我在过去也是如此。我13岁的时候,世界要单纯得多。努力当得报偿,诺言当得兑现,美当得保留。但13岁时的我并不是个特别幸福的少年。我喜欢一个人呆在一边,相信孤单时的自己,可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容不得只有我自己。我被禁個在家庭与学校这两大坚不可摧的樊笼之中,感到一阵阵焦躁不安。一个焦躁的少年。我恋上了一个女孩儿,这当然不可能如愿。因为我连恋爱为何物都一无所知,甚至没有同她说过几句话,我性格内向,反应迟缓。我很想对老师和父母强加于我的价值观大唱反调,却吐不出相应的言词。无论干什么都干不顺当。同无论干什么都左右逢源的五反田恰成对比。不过,我可以捕捉到事物新鲜的风姿,那实在是令人快慰的时刻。香气四下飘溢,泪水滴滴的人,女孩儿美如梦幻。摇滚乐永远是摇滚乐。电影院里的黑暗是那样的温柔而亲切,夏日的夜晚深邃无涯而又撩人烦恼。是音乐、电影和书本陪我度过这几多焦躁的日夜晨昏,于是我记住了科克和涅尔逊唱片里的歌词。我构筑了独有我自己的小天地,并生活其中。那时我13岁,与五反田在同一个物理实验班。他在女孩儿们热辣辣的目光中擦燃火柴,优雅地点燃煤气喷灯,忽地一闪。
他为什么偏偏羡慕我呢?
令人费解。
“喂,”我向雪搭话,“给我讲讲穿羊皮那个人的事好吗?你在哪里遇见他的?又怎么晓得我见过他?”
她朝我转过脸,摘下太阳镜,放回仪表板。然后微微耸下肩:“那之前能先回答我的提问?”
“可以。”
雪随着菲尔·科林斯的歌声——犹如醉了一整夜后醒来见到的晨光那样迷蒙而凄婉的歌声哼唱了一会儿,随后又把太阳镜拿在手里,摆弄着眼镜腿的弯钩。“以前在北海道时你不是跟我说过吗,说我在你幽会过的女孩儿当中我是最漂亮的。”
“是那样说过。”
“那是真的,还是为了讨我欢心?希望你坦率地告诉我。”
“是真的,不骗你。”我说。
“同多少人幽会过,这以前?”
“数不胜数。”
“200人?”
“不至于。”我笑了笑,“我没有那么好的人缘,倒不是说完全没有,但总的来说仅限于局部。幅度窄,又缺乏广度。充其量也就15个左右吧。”
“那么少?”
“惨淡人生。”我说,“暗,湿,窄。”
“限于局部。”
我点点头。
她就我这人生沉思了一会,但似乎未能充分理解。勉为其难,年纪太小。
“15人?”她说。
“大致。”我再次回顾了一下我那微不足道的34年人生之旅,“大致15人。顶多不超过20人吧。”
“才20人!”雪失望似的说,“就是说在那里边我是最漂亮的啰?”
“嗯。”
“没怎么同漂亮女孩儿交往过?”她问。接着点燃第二支烟。我发现十字路口站着警察,便抢过扔出窗口。
“同相当漂亮的女孩儿也交往过的。”我说,“但顶数你漂亮,不骗你。这么说不知你能不能理解:你的漂亮是自成一格的漂亮,和别的女孩儿不同。不过求求你,别在车里吸烟,从外面看得见,而且熏得车子满是烟味。上次也跟你讲过,女孩儿小时吸烟吸过量,长大会变得月经不调。”
“滑稽!”
“讲一下披羊皮那个人。”我说。
“羊男吗?”
“你怎么知道这个名字?”
“你说的呀,前几天的电话里。说是羊男。”
“那样说的?”
“是啊。”
道路有些堵塞,等信号等了两次。
“讲讲羊男,在哪里遇见的?”
雪耸耸肩:“我,并没见过羊男,只是一时的感觉。看见你以后,”她把细细长长的头发一圈圈缠在手指上,“我就有那种感觉,感觉有个身披羊皮的人,你身上有那种气氛。每次在宾馆见到你,我都产生那种感觉。所以才那么问你,并不是说我特别了解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