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南海岛上的李小凉,却是满脸轻松,好心情谁都能看得出来。
他的模样,算是小的,也就二十五六,正是好玩的时候,也难怪能写出那么多轻松搞笑的武侠小说。
“老孙做得不错!就是这个样式!哈哈,这才是我心目中的滴血勾啊!哈哈!滴血勾!”
只见李小凉抱着一柄略带点弧度的“剑”,笑得合不拢嘴。
卖剑的老板,对他这个样子,早已习以为常,不以为笑。
“以前也给你订做过不少兵器,怎么这次这么高兴?”店老板好奇问道。
李小凉一边离开,一边哈哈笑道:“你不懂!但你很快就会懂了!就像你很快就会把我买剑的钱,还给我一样!”
后面,店老板嘴角抽了抽,没有说话。
头顶,“孙太康冷兵器店”的招牌,一动不动……
……
《笑傲江湖》第二章,延续了“主角”林平之的命运。
逃出生天后,身无分文的林平之,身上开始闪现亮光点。
身无分文,饥肠辘辘,但他却因为顾惜祖上声誉,见到龙眼树,想着是有主之物,便没有去不告而取。
如果说,这还是他贵公子脾气做怪的话,那接下来的考验,才体现了他心中的那股傲气。
原文写道:
他幼禀庭训,知道大盗都由小贼变来,而小贼最初窃物,往往也不过一瓜一果之微,由小而多,终于积重难返,泥足深陷而不能自拔。
想到此处,不由得背上出了一身冷汗,立下念头:“终有一日,爹爹和我要重振福威镖局的声威,大丈夫须当立定脚跟做人,宁做乞儿,不作盗贼。”
不想做小贼的林平之,只能去乞讨,但又遇一番冤枉羞辱。
那农妇骂一句,林平之退一步。那农妇骂得兴起,提起扫帚向林平之脸上拍来。
林平之大怒,斜身一闪,举掌便欲向她击去,陡然动念:“我求食不遂,却去殴打这乡下蠢妇,岂不笑话?”
硬生生将这一掌收转,岂知用力大了,收掌不易,一个踉跄,左脚踹上了一堆牛粪,脚下一滑,仰天便倒。
那农妇哈哈大笑,骂道:“小毛贼,教你跌个好的!”一扫帚拍在他头上,再在他身上吐了口唾涎,这才转身回屋。
林平之受此羞辱,愤懑难言,挣扎着爬起,脸上手上都是牛粪。
正狼狈间,那农妇从屋出来,拿着四枝煮熟的玉米棒,交在他手里,笑骂:“小鬼头,这就吃吧!老天爷生了你这样一张俊脸蛋,比人家新媳妇还要好看,偏就是不学好,好吃懒做,有个屁用?”
林平之大怒,便要将玉米棒摔出。
那农妇笑道:“好,你摔,你摔!你有种不怕饿死,就把玉米棒摔掉,饿死你这小贼。”
林平之心想:“要救爹爹妈妈,报此大仇,重振福威镖局,今后须得百忍千忍,再艰难耻辱的事,也当咬紧牙关,狠狠忍住。给这乡下女人羞辱一番,又算得甚么?”便道:“多谢你了!”张口便往玉米棒咬去。
ps:感谢在乡下、修真冰炎、提拉米苏岩少、书仙、第十三滴雪、流风剑仙的100,会探戈的三百斤的1888打赏。
ps2:最后这段原文,并不是水,而是在本章节写得还差一点时,加上来的,为的是将原著中,林平之早期的形象完全体现出来。
要是水,我完全可以把它分成两截,弄到下一章里。
事实上,要是不是因为写小说,连少冲我也不知道,林平之还有这样的一面。
不得不说,林平之是被逼疯的……
第一百四十九章 男主角林平之
一身困顿,却宁愿行乞,也不行盗窃之事。
身怀武功,面对一个农妇的羞辱与打骂,竟也不起杀手,而是爱惜羽毛!
可以讲,只这一项亮点,就已经让林平之拥有不俗人气,灭门流的小说虽多,《笑傲江湖》也能占据一席之地。
这个时候的林平之,侠义心肠算是他的形容词。
第一章里,为了救打扮成丑女的岳灵珊,他得罪了青城派;第二章里,又这样屈已待人。
比之后来的邪派风采,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