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和萧山分手,也是这样的一个阴冷的傍晚,天气阴沉沉得似要下雪。
我还记得那时天已经快黑了,他穿着校服,远远就可以看到他颀长的身影立在花坛前。舅舅家是老式的小区,花坛里原种着常青树,暮色渐起,隐隐望去像低矮青灰的藩篱,而他就站在这藩篱前,我低着头把手插在兜里。因为下来得匆忙,连手套也忘了戴,十根指头在兜里仍旧是冰凉冰凉的。我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从好几天前开始,我们两人就已经陷入这种奇怪的僵局,我不肯对他说话,他也对我若即若离。零零碎碎,样样都让我觉得很难过。这种难过是无处倾诉的,夹杂在复杂微妙的情绪里。我想妈妈,我想如果我有家,我会好过很多。可是我处了下风,因为我没有家,我只有他,他明明知道。我和他在暮色里站了一会儿,我很怕舅舅快要回来了,要是让舅舅或者舅妈看到我和一个男生站在这里,那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所以我说:“我要上去了。”
“你就是生气我答应和林姿娴一起办英文校报?”
他一开口的语气就让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他根本不明白——我忽然又有掉头就走的冲动——很久前曾经做过的一道语文练习题,题目是什么都忘了,是关于《红楼梦》里的一段,下面有四个选项,其中有一项答案是:“这段文字说明宝玉和黛玉性格不合,从根本上造成了宝黛恋爱的悲剧。”
当时我第一个就将它排除了,还觉得这是什么选项啊,简直是可笑。宝黛怎么可能性格不和?他们心心相印,他们的爱情悲剧应该是万恶的封建体制导致的———谁知道标准答案竟然真是这个性格不合,让我震惊又意外。
第二十五章 可是唯一能让林妹妹吐血焚稿的,只有宝玉。
可是唯一能让林妹妹吐血焚稿的,只有宝玉。
他太懂得她,他又太不懂她。
我勉强装出镇定的样子:“你和林姿娴办报纸关我什么事,我为什么要生气?”
“你这不是生气是什么?”他反倒咄咄逼人,“你为什么对我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
我远远看着他,他眉峰微蹙,显然是生气于我的无理取闹,在他心里我就是无理取闹。他明明知道我很忌惮他和林姿娴的关系,因为我惶恐,我害怕——太多的人将他们视作金童玉女的一对儿,而我是无意间攀上王子的灰姑娘,时时担忧王子会看上真正的公主。我忽然有点心灰意冷了:“随便你和谁办报,和谁交往,反正都跟我没关系。”
他似乎被我这句话噎了一下,过了没几秒,他就冷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他这种阴阳怪气的样子我最受不了,我被他噎得口不择言,我说:“我想什么也跟你没关系。”他满不在乎地说:“既然这样不如分手吧。”
我的心里似乎被针刺得一跳,仿佛没有听清楚他说了句什么,以前我们也闹过几次别扭,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我没有想过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抿此了嘴唇也咬紧了牙齿,防止它们发出颤抖的声音,脸上却若无其事。我一度以为有了他就有了全世界,可是现在全世界都将我摒弃了。自尊和本能一瞬间变回来了,我听到我自己的声音清楚而尖锐:“那就分手吧。” 他转身就走了,毫不留恋地大步走远,我看着他的背影渐渐远去,冷到全身发抖。
很多次我做梦梦到这个黄错,梦到他的这个转身,我在梦里一次次哭醒,可就没有勇气追上去拉住他,告诉他我不要和他分手。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这世上注定有一个人,虽然他属于你的时光很短很少,但你如果想忘记他,需要用尽一生。
我独自从地铁站走回学校,没有打车,也没有坐公交。走得我很累很累。在这一段路上,我一直想着萧山,我有好久没有这样想过他了。每次我都刻意避开这个名字,我把他藏在很深很深的地方。太多的东西把我对他的思念掩埋了起来,我可以正大光明想念他的时间很少很少,从来没有像今天晚上这样奢侈。
等我走回学校,食堂早就关门了,我拖着已经冻得发麻的两只脚,又去了西门外的小店,随便要了一碗刀削面。面还没上来,拿着一次性筷子,无意摩沙着上面的毛刺。我冥思苦想,猜测萧山到底会到哪里去。他会不会出了什么意外,会不会独自躲到没有人的地方——我失去过至亲,我知道那是一种如何令人发狂的痛苦。没有人可以劝慰,因为根本没有人和你有相同的经历。
早晨的风很冷,我沿着巷子往里走,这里都是有些年头的家属区,两侧全是很高的灰色水泥墙。我差点迷路,最后才找着小区的院门。门卫室里还亮着灯,可是没看到有人,大铁门关着,可是小铁门开着。有晨归的人在吃力地搬动电瓶车,车子的脚踏在门槛上,发出清脆的碰撞声。我跟在那人后面走进去,门卫也没出来盘问我。
我没有觉得庆幸,因为我一直在发抖,连步子都迈得不利索,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害怕。
老式的楼房一幢一幢,像是沉默的兽,蹲伏在清晨朦胧的光线里。我在中间穿梭来去,可是所有的楼房几乎一模一样,我仰起头来,只能看到隆冬清晨灰蒙蒙的天空。我腿脚发软,终于就势坐在了花坛上。花坛贴着次砖,冰冷沁骨。这么远看过去,所有的房子都是似曾相识,有几间窗口亮着灯,有清晨锻炼身体的老人在寒风中慢跑——我坐在花坛上,筋疲力尽,我知道我肯定是找不到了。
我全身的骨骼都渗透了凉意,两只脚冻得发麻,腿也开始抽筋,但我不想动弹。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冻死之前,其实是最幸福的,如果我可以冻死在这里,也应该是幸福的。隔了这几年,我把自己的整个少年时代都埋葬,我以为自己已经把自己放逐,可是却像个疯子似的跑到这里来。
对面的墙角是灰白色,粗糙的水泥被抹平了,有人在上面用粉笔写着字:“许友友爱周小萌。”笔迹歪歪扭扭,或者只是不懂事的小学生。
小时候常常有无聊的孩子做这样的事情,拿着粉笔在不起眼的墙角涂鸦。恶作剧般写上谁谁爱谁谁,那时候根本不懂得爱是什么,只是觉得这个字很神秘,一旦被谁写在墙上要生气好几天。直到懂得,才知道原来这个字如此令人绝望。
我不知道在那里坐了多久,天气太冷,冷到我的脑子都快要被冻住了。我拿手机的时候,似乎都能听见自己被冻僵的关节在嘎嘎作响。
我打了个电话给林姿娴,她的声音还带着朦胧的睡意,我看到手机上的时间,是早晨七点钟。我连舌头都冻僵了,口齿不清地告诉她:“我猜到萧山可能在哪儿了。”
她似乎一下子就清醒了,急切地追问我。
“他小姨有套房子,地址你记一下。”
我把地址什么的都告诉了她,她向我谢了又谢,或者只有真的爱一个人,才会这样在意他的安危,这样在意他的快乐。我用尽最后的力气挂断电话,然后把头垂进双膝。
我根本没有勇气面对过去,等我鼓起勇气的时候,我却没有办法再找到萧山。
一直到上了返程的火车,车上的暖气才让我回过神来。我很饿,走去餐车点了一碗面,大师傅一会儿就做好了。
面盛在偌大一只碗里,汤倒是不少,只是有一股调料的味道。餐车上铺着白色勾花的桌布,火车走得极稳,面汤微微地荡漾着,我慢慢地摩裟着一次性筷子上的毛刺,重新想起火车刚刚驶离的那座城市。我知道那条巷口小店的刀削面特好吃。因为萧山曾带我去过。我还记得特别辣,萧山被辣得鼻尖都红红的,满额头都是晶莹剔透的细汗。
第二十六章 他悄悄告诉我:“我小时候就是在这里学会用筷子吃面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