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源广场夜店内。
夜店老板让店里几个收拾卫生的服务生都先下班,然后挂上打烊的木牌,回头看着坐在吧台高脚椅的江蘅。
那位置还是刚才的刑警坐过的。
夜店所有的灯都关了,只吧台留了一盏特昏暗的氛围灯,装饰用的,没啥照明功能。
但是光源正好在江蘅的头顶,将他整个人笼在了柔和的光亮里,效果就像一个本来就颜值满分的人还特意给打了百万柔光。
黑发白肤,黑衣白光,简洁分明到极致的颜色对比反而会带来极大的视觉冲击。
夜店老板挪进吧台里,习惯性抓起调酒器开口:“喝什么?”
“牛奶。”
这熟悉的屈辱感,虽迟但到。
夜店老板:“您咋不多说个橙汁?橙汁牛奶,绝配。”
江蘅:“容易消化不良。”
“什么——?!您他老母亲的在乎消化不良这屁大点的小事?”夜店老板倒了杯牛奶推过去,闻言大惊失色:“您是不是……”
他打量着从头到尾朝气蓬勃看不出半点颓败气息的江蘅,勉强寻了个觉得还行的形容词:“日薄西山,回光返照?”
别怪他大惊小怪,眼前这位爷玩得可比谁都凶,好像那条命随时能丢也随时能重来,那份不要命的劲别提有多狠。
哪像是会说‘消化不良’这种话的人?
江蘅自少年时期争取来自我管理的权利,他就什么刺激的都敢玩,也什么都敢去碰。碰了却不沾,仿佛一隔岸观火的路人,就算有时候搅点浑水都能不留痕迹的跑了。
整个一道貌岸然的衣冠败类。
不过最近半年的确没怎么听到江蘅的消息。
看在两人还有交情的份上,夜店老板表露出关心。
江蘅屈起食指轻轻弹了下玻璃杯杯口,诚恳的说:“看出来了?我剩下的时间确实不多,所以想提前交代遗产的分配问题。在这未来的六十年里,我希望你能作为我遗嘱公证的见证人。”
臭不要脸的东西。
还六十年?祸害。
夜店老板甩着抹布埋头擦他心爱的吧台,真诚祝愿江蘅出门踩狗屎。
“您让我告诉那警察店里的酒水进货渠道……打什么成算?”
李瓒问话的时候,夜店老板收到两条短信,前后间隔五分钟。
第一条是没头没脑的‘我到门口了’,第二条是‘争做守法公民’,懒得标点符号都没打!
“当个守法公民,警民心连心,携手奔小康。”
“别说了,恶心。”夜店老板给难受的,赶紧递根烟过去并转移话题:“您住多久?有地方住吗?”
江蘅推拒那根烟,回答:“住几天。我听说你这店惹上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