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淑兰在进门后的头几个月,不得不常常领着人去河边寻我,直到夜深。
我以为她会无法忍受,然而她总是轻柔地环住我,一次又一次贴着我的背说,“六哥哥,我们回家去。”
这句话,像是一个咒语,轻易地就锁住了我的心,牢牢的,紧紧的,连初见时的钟情都变得轻浅起来。
淑兰的美好,不似人间凡物,就像是布库里山的仙女,最后注定要回到遥远的天上去。
企图用这个理由来说服自己,在那一天来临的时候,可我终究还是被狠狠地、彻底地,击溃了。
出殡后,我开始托病不去朝会,将自己关在屋中不见任何人。
每到夜里,我打开原本盛放嫁妆的箱奁,慢慢挑拣着她的衣物与首饰,到了清晨,便将它们重新归置原位。然后如此往复,即不说话,也不流泪。
直到有一天,四哥抱着琳琅冲进屋来,扬手给了我一记耳光,他朝我咆哮,“弟妹已经走了,你醒醒吧,你还有琳琅,你看看她,看看她。”
我茫然抬头,那双与淑兰一般明澈的眸子,只一眼,便灼痛了我胸口。
猛然间,我不能抑制地痛哭。
她既然已带走了我的灵魂与勇气,为何不让我的生命与她一同消失。
我为淑兰服了三年的丧,之后将全副心思都放在了琳琅身上。
因为我比任何人都清楚,她只是个娇小纤弱的女孩儿,没有力量,需要庇护,注定得不到我的一切。我不能留她一辈子,她会冠上别人的姓氏,远嫁他乡,也许终生不再相见。
明知道越珍爱她,越会给她的将来带去不幸,我却依然无法从这沉沦中自拔。
以后的时间便飞一般逝去,我有了军功,有了才名,也有了新的,越来越多的女人。她们总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不得不与我福祸相依,最终不可避免地爱上我,而我,除了真情,自问不曾亏待过她们。
我忘不了淑兰。忘不了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还是很小的女孩子,头发有点稀疏,编成细细的辫子,给我请安,嗓音温婉柔和,直撞进我的心里去。
我以为我这一生都会喜欢这样的女人,善解人意,她对你好,却不求回报,
二十七岁的我,从没有想过,会有另一个人,用一种迥然不同的方式,来到我的身边,进入我心中最隐秘的角落。
那个人,不顾一切救起素不相识的我,轻声念出我那并不高明的汉名,用河边的泥土飞快地捏出阿福娃娃,微笑着写下自己的闺字,黄笙生。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无心说出了这句话,也许是因为我有一种感觉,仿佛已经等她等了很久。
就像并没有意识到这上古吟诵中的悲哀,我也从未想过,有另一个人比我更渴望得到她、占有她。赐婚的那天,我分明看到了她一脸的错愕,她极力掩饰着的不甘,她握紧扳指努力克制颤抖的指骨。呵,她不情愿。
而我告诉自己,要等一个机会。
先汗的去世让大部分人措手不及,而汗位的结果则成为某种预期以外的意料之中。
灵堂里徘徊不去的哀哭声让人脊骨中不可抑制地升起丝丝凉意。
我的四哥,和我一同娶了额亦都女儿的四哥,一向照拂我如亲生兄弟的四哥,大声地唤醒我的四哥,似乎就在那一瞬间离我很远很远了。
人生些许的异动就能改变一个人,何况那是——高不可攀的汗位。
这是我第一次做出抉择,选择成为权利的帮凶。皇家从来不会缺少枉死的冤魂与不可告人的秘闻,就像朝臣必定会有面临站队的那一日,良心也没有例外,不同的大概只是早与晚。而以此为契机无声膨胀的是,我不曾宣诸于口的期望。
那个夜晚,她抱着小十五,像哄小孩一般轻声说着什么。
不用看真切,我也能猜想这个叔汗昔日最宠爱的小儿子,脸上该有怎样痛极麻木的表情,还有仿佛是要从心底生出恨意来的眼泪。
比起从懂事起便已懵懂知道结局的我,顷刻间从更高的地方摔落,当然,也痛得更多。
我一直相信,我比十五弟更懂她,然而当我忽然惊觉她眼中温柔的疼惜并不曾作假时,我第一次动摇了。
什么时候开始,她会为他惊惶失措,甚至不顾一切地哀求我,她难道不知道,她所做的正像一把钝刀,慢慢地剖开我的心口。
我还是救了小十五,分别时,我对他说,“她要我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