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经开始热起来了,墙上那个破空调不知打的是冷气还是暖气,怎么感觉越来越热呢?其他人都已*了梦乡,而个别同学干脆已经打起了鼾,但我睡不着,不要以为是我多愁善感又想到了谁谁谁的,九个人挤个房间实在是太热了,而且很闷,我不得不上阳台等待天亮。
静,此时应该还在睡,而且应该是睡的很安详。
静其实一直就像个孩子,她有着洋娃娃一般的静谧,天使一般的无邪,女神一般的不可侵犯,她的志承寞是必然的,因为这个世界能跟她共通的男生根本就不太有,而我像我这样在过去曾一度与她近距离的交流已经是很难能可贵了……
而胡小杰,应该已经有男朋友了吧。我对她的怨愤可能要比喜欢更多一些。
我对刘一梦的印象其实也不比胡小杰要好,虽然我也知道,这个新时代,男人不可以只对自己实行自由主义,朝三暮四、寻花问柳(虽然我没有),而对女孩子却提倡马列主义要他们严守妇道。
其实我一直不苟同那些同胞们“泡的简单,甩的容易就是情圣真谛”这种观点,在我看来,情圣的最高境界只是“能跟自己爱或喜欢的人一辈子在一起”,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很平凡,可是事实上却是多么的不容易,大家不要以为我说的只是戏言,我是认真的。几十年如一日的跟一个女人相处并不容易,恋爱最初的神秘新鲜感至多只能保持五年,五年以后呢?是因为对家庭的责任感多一些还是对自己伴侣还存在的爱恋多一些呢?
点了根烟,望着满天忽明忽暗的蒂妃,微凉的夜风下,我觉得自己,醉了。
我好累……可是,我没有哭,真的。
就用一首陈小春的《献世》来结束第四章,结束我的大学生活,结束我脑海里残留的对胡小杰的最后一丝记忆吧!
我没有胆挂念
你没有心见面
试问我可以去边
只要我出现
只怕你不便
亦连累你丢脸
你是我的秘密
我是你的废物
缺席也不算损失
今晚你生日
祝我有今日
地球上快消失
眼泪还是留给天抚慰
你是前度何必听我吠
再不走有今生无下世
你是否想我起这个毒誓
宁愿失恋亦不想失礼
难道要对着你力竭声嘶
即使不抵都要眼闭
我这种身世
有甚么资格献世
终于,毕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