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萱莎努力按捺下翻白眼的冲动。“我住回疆可不可以?如果你去过大清帝国的话,就算没到过回疆,也应该听说过回疆也是信奉伊斯兰教,那里的女人成年后也要戴面纱,不过,他们对于女人外出没有这边这么大的限制,所以我才会请父亲生前的波斯商人好友帮忙,跟着他的商队来到这儿,然后、然后……”
然后呢?
啊~~对了!
“谁知道会不小心跟商队走散,又不小心走进这片莫名其妙的沙漠里来,再不小心掉了面纱,才会被你看到我的脸,换句话说,在‘这个世界上,你是第一个看到我的脸的男人,也是唯一的一个,可以了吧?”
以上纯属虚构,只有寥寥几句是实话,爱信不信随便。
“我明白了。”卡布斯信了。“那么,既然你的父母业已去世,而真主又引导你来解救我,我相信这件婚事必然也是阿拉的旨意,即便没有得到你的父母的同意,但已得到阿拉的祝福,这样应该足够了……”
真方便,什么都推到阿拉身上去。
“我想我不同意也不行吧?”欧阳萱莎啼笑皆非地喃喃道。
“……所以,我们是在阿拉的祝福下得到彼此的承诺,而这……”没理会她,卡布斯径自取下右手的黄金镶宝石护腕为她戴在右臂上。“是我给你的聘仪,希望你能够满意。”
对中国人而言,聘仪是男方为了补偿女方家长失去女儿的损失必须付出的代价,然而对阿拉伯人来讲,聘仪是丈夫送给妻子的新婚礼物,是妻子的私人财产,丈夫不得干预,就算家里穷得连一粒米都没有了,丈夫也没有权利要妻子拿出私房钱来补贴家用。
虽然卡布斯只给她一支臂环权充聘金,但光就臂环上的那几颗硕大的宝石来看,这支臂环肯定价值不菲。不过眼看他的护腕竟然变成她的臂环,欧阳萱莎再一次被提醒自己有多么“袖珍”,不禁又遗憾起来。
为什么她会长这个样子呢?
“那现在呢?”
默默地,卡布斯先把自己的头巾解下来充作她的面纱掩住半张脸,再指指适才沙漠强盗留下的足迹。
“跟在他们后面走。”
幸好!欧阳萱莎不禁松了一大口气。
原以为他会执意要先结婚,而她则坚持要先找箱子,于是两人先来一场旷世大对决,拚个你死我活再说。没想到他却先行退让一步,提也没提什么时候要举行婚礼,看来他也没兴趣太早结婚,而她呢更没有兴趣和一个可以娶四个老婆的阿拉伯男人结婚。所以……
上帝、阿拉、佛祖,随便哪一个,谢谢啦!
以前,如果有人问欧阳萱莎,她认为地狱是什么样子的?
她一定会说:谁知道!
但现在,如果有人问她,她认为地狱是什么样子的?
她一定会说:她现在就在地狱里!
“Gee,我快烤焦了!”
炎炎烈日、滚滚热气,层层峦峦的黄沙无边无际,不管怎么怎么走,景致永远不变,红色的沙浪起起伏伏,似乎延伸到天的尽头,沙丘的后面永远是另一座沙丘,永无止尽得令人厌烦。
“到底要走多久?”欧阳萱莎呻吟着问:“一天?还是两天?”
卡布斯沉默一下,“你最好不要知道。”再把水囊递给她。“一口就好。”
好小气!
不过欧阳萱莎没有抗议,因为他对自己更小气,他总是在她喝过七、八次一口以后,才会小心翼翼地喝上一口,可是他这种举动也让她有点忐忑不安——这表示他们离水源还有一段相当远的距离。
“这里到底是哪里?”
“靠近库利拜。”
库利拜?哪里?
欧阳萱莎两眼茫然。“有多靠近?”她念的是历史又不是地理,这种回答根本搔不到痒处嘛!
“……最好不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