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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第2页)

匆匆的收拾了东西,就打车往民政部门走。那一天的车堵得厉害,20分钟的车程,愣是开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到。

她放林牧之鸽子放惯了,以为这一次也没有多大关系,反正赶得急领证。可林牧之脸上分明就是一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神态。

安以若好话也说了,道歉也道了,但是林牧之的神色没有缓解半分。

“安以若,如果结婚在你看来那么无所谓的话,那么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她想着他是真的气了,所以一点也不敢造次,傻瓜一样的跟在他后面。他们两人的状态完全不像旁边喜气洋洋分着喜糖的新人,倒是更像来离婚的。

就连民政部门的人员见着他们的脸色也说:“离婚办理在楼上。”

情深不寿(一)

七年八年事,回首也不过一瞬间而已。

所谓故事,不就是那些故去的,不能再复苏的事。就像安以若和顾煜城,尽管充满了未尽的余音,但是又能如何,终究还是过去了。现在的她,嫁了人,结了婚。只是顾煜城的出现,仿佛像一颗石子投进了她平静如水的心里,往昔的回忆像蔓草一样缠着她。在顾煜城面前,她惶恐;在林牧之面前,她不安。现在的生活,并不是她要的,却是她自己选择的——和林牧之交往,和林牧之结婚,都是她自己提出来的。两年的婚姻生活,平淡得像白开,无味得像鸡肋。原本她对他们俩的生活不抱希望,所以现在的情形也谈不上失望。过日子的,哪能事事如意。

周一的时候,安以若到办公室后,首先拿了样稿到於一淼的办公室商量主题的事,可是於一淼的办公室空空如也,打她电话也没人接,直到中午下班,也没见於一淼来。安以若觉得奇怪,於一淼一向早到,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整天担心着她,安以若什么事情也没有做成。直到傍晚快下班了,才见於一淼回来,依旧穿着那天参加梅子婚礼时候的裙子,脸上尽是倦色。

安以若尾随着她到办公室。於一淼开了电脑,把自己扔进座椅里,靠着椅背,闭着双眼,眼底清晰可见一片青黑。

安以若给她倒了水,问她:“怎么弄的这样子憔悴,发生什事了么。”

於一淼摇了摇头,“我没事,是煜城。”

安以若听到这个名字,不由的胸口一紧,迟疑着问出口:“他。。。他怎么了?”

“那天他原本就烧着的,再加上梅子的婚宴上喝了太多酒。那天晚上我送他回家后就一个劲的吐,醉的迷迷糊糊,到半夜了又烧的迷迷糊糊。我看着下午他烧退了点,才赶回来发一份紧急的文件。

听於一淼说,安以若才想起那天,坐着对面的他,只是一个劲的喝酒。他的酒量并不好,那样子灌,定是要醉的。可是当着林牧之,当着同桌的那么多人,安以若什么也不能说,什么也不能做。可是目光却有意无意得往他那里漂移。酒入愁肠,他的痛她岂能不知,只是无能无力。

“那他现在好点没?”安以若当然是知道他的体质的,要么不病,要么病来如山倒。她还记得当年他发热感冒总是比常人病的厉害,没个三天五天,热度不能全退,偏偏又不喜欢打针吃药,硬拖着等好。

“我回来的时候,烧是退了点,只是依旧昏睡着。一天一夜,滴米未进,只是昏睡着,说这胡话,叫着,叫着你的名字。”

於一淼抬眼,如同所想,在安以若脸上看到了心痛之色。她拿出笔,在便笺上写下几个字,又拿起桌上的那串钥匙,递给安以若:“这是顾煜城公寓的地址和钥匙,既然放心不下,那就去看看吧,我想他比较想看到你。再说,你也比我会照顾人。这一天一夜可把我整的,感觉身上都长出虱子了。”

於一淼佯装无所谓的笑,可是嘴角的弧度却是那样子牵强,眼里也有着藏不住的落寞。

安以若手里拽着那串钥匙,却感觉像是拿着烫手的山芋,心中百转千回。想拒绝,可是始终心里是记挂着的。

於一淼看出她脸上的犹豫,走过去握着她冰冷的手:“以若,你别想太多了,以后迟早要面对的。”

以若看着於一淼的眼神,心里有了几分从容。心中挣扎再三,下定决心走一趟。

她到顾煜城公寓的时候,他果真如於一淼所说的昏睡着,鼻息很重,脸上惨白的一片。

安以若用手探了探他的头,烧没有退尽,仍然有点烫手。身上换了睡衣,但是似乎都被汗湿了 。

这样子的他,她以前也见过几次,可是都不及这次来的心疼。

她去浴室,拧了毛巾回来。犹豫着敞开他的睡衣,细细地给他的上身擦了汗。又捋起他的袖子准备擦手的时候,目光却着了魔一般定在他手腕上的那串佛珠上。

这串佛珠,还是他考研那一次,她去庙里给他求的。没想到他到现在还带着。

她细细摸着那珠子,带着他的体温,一颗颗的串成回忆。她以为,带着她印记的东西,他一样也不会留在身边。

安以若无言地跪在床边,从未想过有一天还能这样近距离的看他的眉目。他的脸,他的眉,他的高挺的鼻子,她闭上眼都能画的出来。当年,她舍不得,她也放不下,可是依旧铁了心做了口是心非的女人。最初没有他的日子,情歌听到鼻子发酸,眼泪发酵。他们在一起三年,在他离开的后的那一年,她积攒了所有的勇气,过没有他的生活。在学着习惯的同时,她才觉得,以前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才是生命中最真实的年岁。曾经常想,如果他们能再走三年,五年,十年,爱情是什么模样,而幸福又是什么模样?

想着想着,安以若才觉得眼睛蒙上一层雾,她用手擦去。起身拿了冰袋敷在他的额头上。

去厨房给他熬粥。

他曾经说,无论她做什么东西,都是他最爱吃的,而现在她不敢保证这句话是不是还有效。只是照着他以前喜欢的简单口味给他熬了白粥。

她盛好粥、端到卧室,翻了翻床头柜的抽屉找温度计,看看他的烧有没有退下。

抽屉的一角,安静地躺着一只手机,多年以前经典的诺基亚的款式。她当然认得,这是顾煜城当年用的那一款,只是不明白这么破旧的东西他还留着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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