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包间之前,张新韵已经提醒我了,就是说到时候不管合不合的下,都得强咽下去,就算是想吐,也得忍到厕所。
我很想对她吐槽,说我又不是敢这行的,哪里会有这么大的酒量。但一想到这么说可能会被张新韵嫌弃,也就算了。
果然真是不出我的所料,饭局就连一半都还没进行到,我的脑袋已经晕的不行了。
他们这些人都不喝啤酒的,听他们说那完全就是当水喝的,一点劲道都没有,所以直接喝了白酒。
而且一上来就是小杯一杯一杯的喝的,而且套路满满的。从来没喝过白酒的我,没过一会儿就不行了。
这种想吐又吐不出来的感觉,让我有种抓狂的感觉。
到了最后,我是下意识的,对方找我喝酒,我就拿起酒杯,毫无知觉的往肚子里灌。
我都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反正已经没自觉了,脑袋涨的厉害。
当我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整个屋子里全是酒味,除此之外还有一种馊了的味道。
这时候我的脑袋疼的厉害,感觉就像是要炸开来了一样。而且喉咙处干涩的很。
艰难的从床上爬了起来,走到一边拿起矿泉水狂喝了好几瓶,这才感觉好多了。
只是解决完了口渴的问题之后,肚子有开始提出了抗议。一股无法形容的饥饿感瞬间袭上我的脑海。
但是我在房间里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一点吃的。没办法,就算是再饿,我也只能强忍着。
这时候,我才察觉到这里应该是宾馆的房间,地上一滩滩的呕吐物,不用想都知道是我的。
可是我找了一圈,并没有再房间里发现还有别的人,心里疑惑难道是张新韵给我送到这里的。
在凌乱的床上找了很久,我才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手机,发现上面有孙佳倩的未结来电,也有我妈的,蒋文静的。
一看时间已经是中午了,没想到这一觉直接睡了这么久,而且睡得那么熟,竟然连手机铃声都没听到。
以前也不是没喝醉过,只是真是没想到白酒喝多了,竟然会是这样的情况。
我心里有些胆寒,这次还好是张新韵在旁边,尽管她跟我之间有些矛盾,但终究不可能不管我的。
但要是一个人在外面喝成这样,那出事的概率绝对是很高的。
就好比我是一个业务员,谈业务基本就是靠在酒桌上。但要是酒量不好,喝多了。最后可能合同没签成,反倒是被别人给卖了。
还有就是女孩子,经常出入酒吧那种。喝多了,是会出大事的。那个地方,不知道有多少的人等着这种情况的女孩出现,到时候他们好下手。
我以前在电视上可是没少看过,对这种情况好像还有一个很形象的比喻,那就是捡尸。
喝醉的人就像是尸体一样,心怀不轨的男人将他们带走就像是捡走一样,所以这个名称也是由此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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