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白眼狼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何家,绝对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罗琳琳冷笑,“曹沁雪,当初是我愿意嫁给你们何家的,我无话可说,但是现在,你管不着我干嘛!我最好是劝你一句,不要把我惹急了,小心我把何云霖的丑事都抖出去,那时候,他丢了何氏不说,还会身败名裂,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你最好是清楚这一点,对于何家,我掌握的不多,却也不少。”
实在是厌烦了曹沁雪的颐指气使。
罗琳琳摆开自己的态度。
如果这样说,曹沁雪还不能有半点儿改变的话,那么这家人就是真的神经病。
而她就更是个超级瞎子。
居然掉进了一个神经病的窝里。
“何家早就完了,也不在乎身败名裂,但是你,休想离开云霖,明天一早就给我去医院照顾云霖,我不管你有什么工作,都给我推掉,你应该知道,你掌握着云霖的有损名声的东西,我也掌握着你的那些破事,你最好是给我听话一点儿。”
曹沁雪抬眼看着罗琳琳,一双失去焦距的眼睛里,卸去了掩饰之后,那毒辣的颜色竟然显露无疑。
见到这样的曹沁雪,罗琳琳也是一惊。
不过几天的功夫,曹沁雪就瘦了一圈。
原本就不胖的人,这会儿更是有点儿皮包骨的感觉。
罗琳琳下意识的后退一步,点头。
“知道了,明天我会去的。”
说着,快步的往楼上跑去。
这样的曹沁雪还真是让人心惊,她毫不怀疑曹沁雪真的会那样做。
她就是个疯子,彻彻底底的疯了。
为了何云霖发疯的人。
为了何家发疯的女人。
用力的关上门,靠在门板上,身体缓缓地下滑。
她这叫不叫自作自受?
费尽心机的把人从陆安然的手上抢过来,结果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在外人眼里,她是有豪门做背景的富家太太,吃喝不愁还有人撑腰。
但是她过的日子,恐怕还不如一个普通人。
可是,又能怎么样呢?
自己选的路,就算是咬着牙也
要走下去。
安锦园,吃过晚饭后,锦先生非得拉着她去散步。
散步的地点还是安锦园的后花园。
这对于一向是酒囊饭饱后就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的人来说,的确是有点儿困难的。
“能不能不要去?”
安然赖在沙发上不肯动。
锦叔在一旁看着,失笑着摇了摇头。
对于安然这丫头的懒惰,他这段时间也算是见识到了。
吃饱睡,睡醒了吃。
要不是还需要上班,还真是个活脱脱的米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