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罗兰并不喜欢《记忆碎片》。
当然了,他不喜欢《记忆碎片》的理由,和哈维-韦恩斯坦并不一样。
哈维-韦恩斯坦觉得——‘《记忆碎片》只是把一个平铺直叙的故事用复杂的剪辑手法打乱,采用顺叙和倒叙相混合的模式强行把一个平平无奇的故事变得复杂。这种卖弄剪辑技法的手段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悬疑,因为克里斯托弗-诺兰并没有做到当电影走向尾声时,将所有线索全部交代,让观众有毛骨悚然之感。而是利用了绝大多数人记忆力不强的特点,强行给观众塞入一堆破碎信息,然后摆出自己的剪辑逻辑,从而逼迫观众重复观看一部影片,借助工具搜集线索,试图将整个故事拼凑完整,进而才能获得看懂了的精神愉悦。但这种获得,其实是在做智力题,而不是在看电影。’
可罗兰则觉得嘛,《记忆碎片》其实可以拍成喜剧。
既然整部影片讲得是患有短期失忆症的男主想要抓到杀害妻子的凶手约翰g,那就可以在此过程中,添加一些笑料嘛,不要搞得那么严肃和悬疑,而是走《醉宿》那种屎尿屁的路子,利用男主的失忆,玩一些追击失败的段子,或许更能赚钱。
没错,还是谈钱。
就是这么的俗不可耐。
可他找克里斯托弗-诺兰的根本目的,不也是为了钱嘛!
所以说啊,没有心理压力的他在简单交流之后便直奔主题。
“苏珊。”
“嗯?”
“你们愿意把《记忆碎片》这一整个项目全都转让给我吗?”
“可以,你开个价。”
“四百五十万的投资,给你一点三的回报,五百八十五万。”
“成交。”
电影私募基金存在的意义,其实也是为了赚钱。
所以罗兰不会打破这个行业的底线,用对待城堡石的方法,把这些私募基金往死里坑。
而作为一个九九年八月才获得投资的项目,时隔六个月,以四百五十万的本金搏得一百三十五万的收益,这种回报率,已经是相当的高了。
没办法,谁让六大的公募基金,还特码的坑投资人的钱呢!
简单明快的达成了本不该由自己亲自出马的生意后,罗兰也和蔼可亲的向诺兰探去了魔爪,当着众人的面,欣(虚)喜(伪)的展现了自己对诺兰的欢喜。
“等合同签了之后,我会让公司给《记忆碎片》专门办一个看片会。”
“届时,我们会向大卫-芬奇、大卫-林奇那些导演发邀请,请悬疑大师来现场品鉴。”
“之所以不喊史蒂文、詹姆斯那些人,是因为他们的粉丝和悬疑不重合,请他们过来,的确能刺激票房,但对克里斯托弗来说,没有好处。”
“对于观众来说,克里斯托弗还是个新人,既然是新人,那我们就走得稳一点。”
“毕竟,我还希望克里斯托弗能够拍出更多的电影呢!”
如此贴心的安排,让诺兰一家子大喜过望!
“没问题,宣发上的事情全听公司的安排,毕竟我们也不懂。”艾玛-托马斯笑着点头。
而乔纳森-诺兰更是笑的合不拢嘴,“我是原作者这件事情,可不可以不重点宣传?”
“这是我哥的电影,我希望聚光灯都照在他的身上!”
“可以啊。”罗兰笑道,“你们有什么诉求,直接给公司说。”
“你们只管说,别去管合不合理。”
“我不怕解决问题,我就怕发现不了问题。”
听听!
听听!
果然是圈子里最大的关系户!
其他独立电影发行商一看到他们的作品,那就是面露愁容,表示不知道该如何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