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时,时间已过了饭点,顾客渐渐少了起来。厨房内虽不像午高峰时那么忙碌,却也没有闲下来。
“真是的!为什么啊!”
“尘星,你怎么在哪都一副悠闲的样子啊!”晓风忙里偷闲地抱怨道。
“有这个功夫抱怨,不如去看看薯条。计时器已经响了好一会了。”
“可恶!”晓风叫喊一声,慌慌张张的将薯条从油锅中捞了出来。
“我怎么觉得你才像是慌慌乱乱刚入职的新员工呢?”
“谁知道啊!看你那么悠闲,不自觉地就感觉慌张了。”
“这么一看你还真像是在店里轻车熟路干了好几年的老员工啊!”
“你之前是不是做过类似的工作?”
“嗯,之前在类似的快餐店干过。”
“我说嘛,怪不得你适应的那么快。总感觉你有好几双前蹄一样,怎么样都能忙的过来。”
“话说,你的前蹄,跟我的好像不一样啊。”
我心想:这不是废话么,你又不是人类,怎么可能一样。
“你才发现啊晓风。我们人类管前蹄叫手,管后蹄叫脚。”
“按照你们的理解,的确可以说我有好几双前蹄。”我抬起左手,用右手掰起左手的手指。
“这个呢叫做手指,就相当于小马的一只蹄子。”
“那这就是说。。。。。。”
我接话道:“只算前蹄的话,我们人类有十只。”
“噢伙计,十只前蹄,你真是个怪物。。。。。。”他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声音顿了顿。
“呃。。。这个‘怪物’不是贬义词,是褒义词。希望你别介意。”
我摊了摊手,无所谓道:“没关系,我已经听习惯了。”
“看来你在小马国的生活也很艰难啊。”
“嗯……大概就像是劳拉姐去马哈顿那样吧。”
“不过,习惯了的话其实也还好。”
“你究竟是有多强的适应能力?这也能习惯的了?”
“被骂多了,自然就这样了,适者生存嘛。”
“适应不了的话,就会被社会淘汰下来,被当作垃圾一样扔在路边……”
“你说的。。。是你们人类的社会吗?”
“嗯。”我点了点头。
“人类社会。。。是怎样的?”晓风一边给草饼翻面一边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