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醒过来,发现还是同一个姿势,又或者中途翻过身,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似乎她自始至终都被圈在那两条修长的手臂之间。
她觉得一条腿发麻,可是只动了动,身旁的人便被吵醒了。
她转过头说:“早。”
江煜枫眯了眯眼睛,只觉得这回的反应与上一次截然不同了。
还记得那天她发现自己躺在他床上的时候,大约恨不得能立刻变成一只鸵鸟,永远把脸埋进沙子里才好。
可是现在,她却气定神闲地将他横着的一条胳膊移开,然后拥着被子坐起来去捞衣服。
“这么早起来干什么?”看了一眼昨晚忘记摘下的手表,才刚刚七点半,整个城市也还处于半苏醒状态。
结果才发现,她竟然是在替他拿衣服。
“快穿起来。”聂乐言把衬衫丢过去。
他只低头看了看,仿佛不满地略微皱了皱眉:“你急什么?”
“当然要着急。趁着你的那些员工还没起来,你快回自己房间去。”
他却还是一动不动,嘴角已经微微沉下来。
她催促地看他一眼,结果只听见他轻描淡写地反问:“怎么?你觉得这样很见不得人?”
因为太了解他,所以这样的语气令聂乐言禁不住打了个寒战,可她还是镇定地说:“我是为你着想。万一被你的下属撞见,影响的是你的形象。”
他嗤笑一声,半真半假说了句:“多谢。”一边慢条斯礼地起来穿衣服,一边又问:“看来昨晚只算是一夜情?”
正弯着腰找衣服的纤细身影微微僵硬了一下,聂乐言皱着眉心低头盯着暗灰色的地毯,好不容易终于用手指挑起那条起了褶皱的羊毛裙,一时并不回头,只是应道:“否则你以为是什么?”
坐在二楼自助餐厅吃早饭的时候,LINDA在心里第N次对眼前的气氛下了评语:诡异!
其实不止诡异,而且压抑!
与这一对出色的男女坐在同一张桌上,本该是件赏心悦目的事,可是现在却令她觉得浑身不自在,如坐针毡。
她很后悔,千不该万不该,早知道刚才就应该拒绝江煜枫的邀约,不和他们坐在一起吃早餐。
最后想了想,终于还是开口问:“江总,要不要再替你倒杯咖啡?”
周围沉默的空气终于破开一点点,因为江煜枫说了他自从下楼以来坐下之后的第一句话:“不用。”
虽然只有简短的两个字,但LINDA却如同获了特赦令,立刻站起来说:“那乐言你呢?我要去拿果汁,需不需要顺便帮你拿一杯?”
“哦,不用了,谢谢。”坐在那里同样一直沉默着的女人似乎犹豫了一下,也跟着起身,若无其事地微笑道:“我和你一起去,看看还有什么吃的东西。”
“嗯。”不管三七二十一,LINDA首先抓住机会,逃离这个看似平静实似沉郁的现场。
她与聂乐言不算太熟,即使聂乐言当过她的顶头上司长达两年之久的正牌女朋友,但由于前者很少去公司,所以她与她接触的机会并不多。
只知道老板在与她分手之后也陆续传出过新的绯闻,但好像都不持久,好像都只是走个过场,一眨眼就又消失了。
私底下也有女同事在讨论,说江煜枫换女朋友的速度太快,但越是这样,她们偏偏越是稀罕他,仿佛这年头花花公子还是最走俏的生物,只因为他能引发女性们最天真的降伏梦想。
谁都想当他的终结者,可是至今没人成功。
所以这次带着聂乐言一道出行,LINDA才在心里觉得奇怪。她以为他们又合好了,可是想想又认为不可能,因为这似乎并不太像江煜枫一贯的作风,而且方才这二人分明各怀心事,连基本的交流都没有。
吃过早餐,一行人才坐着合作方派来的车子去办正经公事。
五六个人随行人员,其中倒有三位是女性。坐在商务车里,那几个女同事就在后排翻看杂志报纸,打发无聊的时间。
其实江煜枫私底下一向随性,并不怎么愿摆老板的架子,于是只听见后面时不时地传来讨论的声音。
好东西要大家分享,更何况那些小道消息八卦花边。
其中一个人翻到报纸的娱乐版,扫了一眼便小声说:“白妍妍又被狗仔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