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炮作文网

博炮作文网>仙逆王林二次化凡 > 第2201章 饭桶(第1页)

第2201章 饭桶(第1页)

叶yu道:或许,你们在这里会觉得叶枫有点脱裤子放屁。明明都是最后要帮天之楔少女小七,那么干嘛还要一开始从自己体内,抽出天之楔,那个好歹也是,也很可能是叶枫自己唯一能够契约的宝物。

这个不是有病吗?

但是,我不妨反问你们,叶枫真的有病吗?

当初天之楔和叶枫处于融合的状态,那个时候的天之楔处于和阮清菡一样的特殊地位。但是阮清菡不一样,阮清菡是对叶枫“绝对忠诚”,而叶枫对其也是绝对信任。

但是,阮清菡处于同一特殊地位的小七就完全不一样了。

正如我们之前的所说,在这个特殊位置上,“忠诚不绝对”就是“绝对不忠诚”。这个是客观位置决定的主观态度。

所以小七不可能是叶枫在面对生死大敌之时,可以并肩作战、将后背与性命交托对方的战友。

因此,那时候,别说帮忙不帮忙的事情了,根本就还轮不到谈帮不帮忙的时候。就如同我们做事要分清轻重缓急和顺序,不然,有关你的一切都会变得乱七八糟。这一点无论是故事,还是现实,都是一样的道理!

这个就是叶枫一定要将小七抽离身体,把她从那个特殊位置释放出去,她不适合、也没资格待在那里。

接下来,当小七不再是和叶枫融合的存在,那么自然就变成了叶枫之外的存在。这句话虽然是废话,但是却异乎寻常的重要。

因为这个代表了身份的变化。那么之后就可以考虑帮不帮这个天之楔少女的事情了。

或许你们又会问,身份真的那么重要吗?

还记得上一章,叶枫帮小七的理由吗?

“因为我完全信任清菡,而她又不怀疑你,所以我才会帮你。”

叶枫会帮小七,是因为阮清菡,不是因为小七。对此,就算有一天是阮清菡把自己害死,叶枫也不会有任何怨言,这个就是叶枫对于每一个“自己人”的绝对信任。

因为是有绝对资格处在那个位置上的阮清菡的要求,所以叶枫可以无条件的答应对方要求,即便是对方要求去帮助“第三者”也是一样的。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如果是你刚认识还没一个月的女朋友,向你借十万块钱,和一个和你结婚十年深爱你的妻子,向你要十万块,你借出十万块能一样吗?

前者,你会因为强烈的“警惕性”而拒绝。毕竟你会考虑,对方是不是骗子,我借完钱后就把我拉黑,人间蒸发了呢?

但是后者,即便是十万块,你也会毫不犹豫地借出去,毕竟那已经不能算是借了,而是夫妻之间共同的“决策”。

所以你说,同样是借出十万元,能一样吗?

之所以说这个,也是为了方便解释,即便叶枫最后答应了帮助小七,去帮助完成她和黄金王的计划,但是却也绝不会在将天之楔融合的原因。

毕竟叶枫就是因为天之楔没资格在“融合”的这个位置上,才将它剥离的,这一点,即便在叶枫帮助小七之后,依旧没有任何改变。

虽然说,没有再与天之楔融合会有点可惜,但是叶枫终究不能依靠天之楔。理由在上一篇也说的很清楚了。

因为天之楔小七走的是正统的正道,但是叶枫走的却是所谓的“旁门左道”。那是两条道路,不是一条道路。

即便天之楔给了叶枫启示,但却绝不是地图路标,最多就是指出了“正确的大方向”,接下去的路具体怎么走,还是需要叶枫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己去摸索。

或许你会觉得这样不是没事找事,有捷径不走,非要走歪路。

首先,叶枫的基础是他自创的元炁修炼体系,这是一个亘古未有的修炼体系。正所谓基础决定上层,那么叶枫未来的路必然和小七的修炼不是一条路。

其次就算是退上一万步讲,叶枫未来的路,即便和小七是一条路,叶枫也决不能和对方融合。

理由很简单,那就是自主性。

再举个例子吧。你和你的朋友合伙开了家公司,你出一百万,你的朋友出了一千万,你们按照出资比例拿着公司原始股。但是当公司发展越大,你就有个风险,你持股比例太小,没有任何话语权。若是到后来,你若不去巴结你那个朋友,很有可能被踢出公司。

但是别忘了,你可是公司创始人之一,那个把你踢出公司的还是你的朋友,你居然还要去巴结当初和你同甘共苦一起创业的朋友,这难道不是一件极其炒蛋的事情?

事实上,叶枫也面临一样的情况。

叶枫知道天之楔少女是比自己强的,自己就是那个出一百万的,而小七就是那个出一千万的。但是不要忘了,小七只是天之楔的矛,将来可还有盾还没加入呢,那又是一个一千万加入进来,而且还是要算在创始人之一加进来,还要给对方对应比例的原始股,那时候叶枫可不再是一百比一千了,而是一百比两千了。

不要认为被取而代之是叶枫的被害妄想症,还记得我一开始就说过什么吗?

小七和黄金王的打算,从一开始就是“借尸还魂”,就是要天之楔占据叶枫的身体,来实现他们的计划。

所以你把自己代入到叶枫的处境,你会怎么做,还需要人教吗?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