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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第1页)

我上了她的身,将她的魂魄封印在体内,残存了一口气。

然后我成了温卿,嫁给了许庭淮。

一路敲锣打鼓,鞭炮齐鸣。

大婚那晚,红烛摇曳,许庭淮挑了红盖头,我见他第一眼,突然明白了为何陈如月想嫁给他。

十九岁的少年,一身大红喜袍,眉眼漂亮干净,眸光奇亮,笑起来还有浅浅酒窝。

更要命的是他左眼睑下那颗小红痣,白皙面上平添几分妖娆,生动鲜艳,俊美绝伦。

纯情与艳丽的撞击,在他身上展露无遗。

许庭淮在我心里简直比那天际的月亮还要耀眼。

喝了合卺酒,他脸上染了淡淡粉色,慢慢地靠近我,声音温润:「娘子,天色不早了,书上说,春宵一刻值千金……」

他探着身子,有些不好意思,也明显地紧张,抿着唇,红着耳朵,伸出手想解我的衣服。

然后被我随手一挥,昏睡在床上。

长得这么好看,让我差点心痒难耐,把他吞进肚子。

我为妖千年,从未有过吃人的念头,许庭淮是第一个。

第二日清晨,他醒来看到床上白巾上的红,一瞬间脸红了,真诚地拉着我的手说:「娘子,我一定会对你好的。」

真是单纯如斯、很好哄骗的小白兔。

许庭淮生性纯良,家风极好。

他的人生一帆风顺,扑在圣贤书上,做文章策略。

适龄后娶了相貌不错的姑娘,顺理成章地爱上,白头偕老。

他说,洞房花烛那晚,他是第一次离女孩子那么近,感受到周公之礼的美好。

我……怀疑他做了场春梦。

真是罪过罪过。

总之他是个很好的孩子,让我这种老货动了恻隐之心,总想着如果温卿身体无恙该多好。

新婚宴尔,他很喜欢缠着我,拉着我吟诗作画,赏花赏月,游湖泛舟,行风月雅事。

我活了千年,又有温卿记忆中的才华词藻,脱口就是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商君书》的强国弱民

兴致来了也会讨论一番治国之策,评价评价始皇嬴政。对他焚书坑儒的做法发表一些个人见解。

总之是将他唬得一愣一愣的,看着我目瞪口呆,眼睛越来越亮。

每个男孩都曾相信过光,我无疑是他眼中的超人。

许庭淮被我拿捏得死死的。

我让他去西街买糖葫芦,他绝对不会买东街的。

我要是半夜说想吃梅娘烧饼,他恨不能立刻穿上靴子去大街上敲人家的门。

当然,我制止了他这种夜敲寡妇门的流氓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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