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她的态度好像总是那么高冷,可是她做出了,做出来的事情,全部都在为自己着想。
他甚至发现,自己好像,好像心动了。
。。。。。。
这边,林夕音先在卫生间里面认认真真的洗了脚之后这才朝着江淮的房间里面走了进去。
就这她满脚的水渍,江淮忍不住好奇道:“你这是。。。。。。”
她低头朝着自己的脚丫上面看了过去,脚趾不由动了几下,“刚才踩在外面的水泥地上了。”
小小的一双脚,欠在大大的鞋子里面,因为刚刚洗完的缘故,皮肤吸足了水分,嫩的像是剥了可儿的鸡蛋似的,上面还带着一点点的水珠。
看的江淮不由咽了咽口水,该死啊。
有开始犯病了!
“那个,你先坐下,都忘记给你倒杯水了,你瞧我这记性!”
他说完站起来就要走,要是在这样待下去,他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暴露自己这奇怪的癖好!
“不用,我还不渴呢。”
自己刚才在烧烤店里面可是喝了好多的杨梅汁,一点儿想喝水的欲望都没有。
“那怎么行,女孩子多喝水对身皮肤好。”
“哦。”
虽然自己不想,但是他非要的话,也不是不行!
江淮说完,顺手将桌子上的杯子拿了起来。
应为一直都是自己住的缘故,所以他也就只有一个水杯。
“那个,我这儿没有多余的水杯,不过你放心,我会洗干净的。”
听见要用用江淮的杯子,林夕音的心跳不由有些加快,“其实,不用那么麻烦,可以不洗的。”
不得不说,喜欢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哪怕嫌弃全世界,可是只要和他有关的东西,自己不光不会嫌弃,甚至心里面还会有那么一点儿紧张和激动。
就像是现在的林夕音,和站在他对面的江淮。
他点点头,“好。”
说完,不动声色的进了厨房,拿起烧水壶走到了水壶旁边,随着哗哗的流水进了水壶,那些和她相处的画面又开始情不自禁的朝着自己的脑地里面钻了。
房间里面的林夕音,趁着江淮出去,肆无忌惮的打量这江淮房间的每一个恶角落。
生怕漏掉了任何一个细节。
他的书柜上面放着三层书。
她大概扫了一眼,有易经,季羡林,毛主席语录,甚至还有资治通鉴,时间简史,空间简史这样枯燥无味的书。
她眼皮一动,不由有些惊讶。
要知道,比起看万卷书她更喜欢的是行万里路。
大概就是因为自己不喜欢看书。
所以她格外佩服喜欢看书的人,尤其是那种能看的进去枯燥无味的书的人。
就像是江淮这样的。
她眼神中闪过一抹赞赏。
果然,她没有看错人,尽管自己和他已经三年的网友了,但是江淮就像是一本书一样,越是相处,就会发现他身上越多的优点。
她站在书架跟前,目光在扫过每一本书之后,终于落在了旁边一的一个空架子上面,因为角度的问题林夕音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东西。
她好奇的走了过去,跟着伸手将那一摞蕾丝文件的东西拿了起来。
居然是几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