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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冰雪聪明的文坛奇才(第1页)

谭光磊

今年刚满六十岁的美国作家丹·西蒙斯(DanSimmons),是一位罕见的全能型作者。他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晚期出道,首部长篇小说《迦梨之歌》(SottgofKali)便一鸣惊人,摘下世界奇幻文学奖。接着他一口气推出末日恐怖史诗《腐肉解饥》(CarrionComfort)和恢弘壮阔的科幻长篇《海柏利昂》,分别勇夺史铎克奖和雨果奖。靠着三部作品,他便征服了奇幻、科幻与恐怖三大类型文学,简直不可思议。

西蒙斯毫不因此自满,反而孜孜不倦写将下去。二十年来他笔耕不辍,每年都有新作问世,还“变本加厉”把触角延伸到历史、悬疑、惊悚、推理等领域,九度拿下文学大奖,提名无数,几乎没有题材不能写。

在分工细密、“标签”至上的现代出版界,编辑和经纪人通常不鼓励作者轻易转战类型,一来可能流失核心读者,二来等于从头来过,更别提能不能写得好。所以作者要么“谨守本分”,或者乖乖另起笔名。在如此环境下,西蒙斯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啥都敢写而且啥都写得好,就更令人啧啧称奇了。

几年前西蒙斯接受《轨迹》杂志专访,谈及纵横众多类型的创作轨迹,笑称他来自美国中西部,老家人人知道“轮替作物”的重要性,若是庄稼一成不变,迟早土地枯竭。于是“多样性”不仅是农耕准则,更成了他重要的写作依归。

他同时指出跨界写作的难处:你必须下足苦功,务必熟悉该类型,不只是读遍经典,知名度低的作品也不能放过。即使做到上述全部,仍须保持谦逊之心,才能踏出第一步。太多所谓的“文学”作家,凭借着主流优势,便以为自己写起类型也能信手拈来。没做功课的结果,就是相同的东西早有人写过,而且还写得更好。

可是西蒙斯始终没有取得主流文坛的成功,即便他的作品又多又好,即便史蒂芬·金很早就大叹“丹·西蒙斯令我折服”,直到二〇〇七年的《极地恶灵》。

《极地恶灵》是西蒙斯的第二十部长篇。他用历史惊悚小说的笔法,重新想象了一个半世纪前约翰·富兰克林爵士寻找西北航道,却出师未捷、命丧极圈的悲剧故事。

所谓“西北航道”,指的是沿着北美洲海岸,穿越加拿大北极群岛,串联大西洋和太平洋的航线。由于地近极圈,这条航道长年冰封,外加星罗棋布的小岛,地势极为艰险。由于可以大幅缩短跨接两大洋的航程,从十六世纪开始,探险家前仆后继,都想成为第一个成功穿越北冰洋的英雄。

在历代探险家中,就属先后三度远征北极的英国海军少将约翰·富兰克林最为著名。一八四五年,他指挥“幽冥号”与“惊恐号”两艘大船,率领百余位船员,带着三年的口粮,浩浩荡荡朝北冰洋开拔,不料一去无回。

两年匆匆过去,远征船队音讯全无。在富兰克林夫人的奔走呼吁之下,英国海军部展开大规模搜救行动,并给出高额赏金。先后有十余艘英美船只前往北极,可是全数无功而返,折损的人力物资远超过富兰克林的冒险船队。

富兰克林的失踪之谜,等到九年之后,才由默默无闻的苏格兰探险家约翰·雷所解开。他找到证据显示,富兰克林的船员在饥寒交迫、濒临崩溃的绝境中,不但吃地衣苔藓和皮靴,甚至吃人肉,最后全数丧命。

这个消息惊动了英国,讲究礼节的上流社会人士完全无法接受食人行径,富兰克林夫人更将此视为对丈夫名誉的诬蔑。她找来好友狄更斯,在报章杂志上撰文抨击约翰·雷捏造事实、居心可议。富兰克林爵士被媒体塑造成悲剧英雄,立下大功的约翰·雷则在舆论打压下成了过街老鼠,后来抑郁而终。

一个世纪以后,加拿大艾伯塔省大学的人类学教授欧文·比提(OwenBeattie)展开一项长达十年的研究计划,用科学方法检视富兰克林探险队遗留的线索,证实船员们的死亡原因包括肺炎、食物中毒、坏血病和饥饿,当然,也包括食人。

在《极地恶灵》中,西蒙斯把时间设定在富兰克林出发后两年,船队已受困威廉王岛,写的正是船员们在死亡边缘挣扎,在天寒地冻中分不清真实和幻想的最终旅程。即使在炎炎夏日捧读,也会让人背脊发凉。

本书的出版过程还有段插曲。由于原本的编辑麦可·梅索(MichaelMezzo)跳槽,《极地恶灵》便落到他的同事芮根·阿瑟(ReaganArthur)手里。她不久前才因《历史学家》而声名大嗓,这回再度操刀大部头历史惊悚小说,可谓得心应手。巧的是,西蒙斯十五年前的《暗夜之子》(ChildrenoftheNight)也是吸血鬼小说,不过他从医学观点提出解释,再佐以惊险的动作冒险,颇有科学版《历史学家》的味道。

二〇〇七年一月,《极地恶灵》在美国上市。华盛顿邮报形容它揉合“要将历史事实、人性恐慌及古老神话混合成一体,难度高于在薄冰上行走,没有西蒙斯这般炉火纯青的叙事功力的人,肯定早就跌落冰层底下”。这部近八百页的史诗巨著一推出就气势如虹,迅速攻占纽约时报、出版者周刊、洛杉矶时报等七大主要排行榜,总印量突破十万册,终于让西蒙斯跻身主流畅销作家之林。

到了年底,更是捷报不断:今日美国报把《极地恶灵》选为年度十大好书,独立书商协会选为年度十二本佳作,史蒂芬·金也选为年度十本私心推荐好书。接着亚马逊网络书店二〇〇七年度的年度百大书单出炉,《极地恶灵》赫然名列其中,而且更被选为科幻奇幻类年度之最。

这下西蒙斯愣住了:这不是科幻呀!《极地恶灵》固然带有几分灵异色彩,真要说是“奇幻”或者“恐怖”也行,但这是他自《尹甸之火》(FiresofEden)写马克·吐温和《弯构工厂》(TheCrookFactory)写海明威之后,第三度以真实人物为主角,是一本如假包换的历史小说。

他不死心,跑了一趟家附近的书店,果不其然,《极地恶灵》被归在“恐怖”类。西蒙斯忍不住嘀咕:珍·奥尔的《爱拉与穴熊族》被放在“文学”底下,《极地恶灵》却被当成“恐怖”小说。他不禁想起《冰与火之歌》作者乔治·马丁多年前的一番理论:小说家从亨利·詹姆斯和史蒂文森之后便分道扬镳,詹姆斯的后代是“严肃”作家,史蒂文森的追随者则成了“区区”类型作家。

话说两人当年在杂志上有过一番论战,詹姆斯认为小说来自经验,但不应受限于经验,惟仍需以现实为依归。他举《金银岛》为例,指其违反了写实小说的要素,因为“我有童年,但我不曾外出寻宝。”史蒂文森撰文反击:“如果詹姆斯先生不曾外出寻宝,显然他没有童年。”

对奇幻科幻作家而言,是否被主流文坛接纳,或者永远被标记为通俗类型写手,一直是个微妙的两难。像西蒙斯这样无视类型限制,写什么像什么的“自由”作家,终究也难免在意自己的定位。不过《极地恶灵》毕竟是他出道二十年来最畅销的作品,就算被人当成“恐怖”小说,也不是那么重要了。

我倒是想起知名博客“顽固老书虫”对《时间回旋》所下的批注:“强力推荐给所有喜欢有深度、有文学性和内涵的小说的读者,管他什么类型。”现在就请翻开《极地恶灵》,到那遥远的冰封时空走一趟鬼门关,见证人之将死的呓语、梦魇和疯狂。我敢保证,这会是你今夏最佳消暑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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