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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1页)

当天晚上在旅馆与韦马希共进晚餐时,斯特瑞塞把一切都告诉了他。他心中明白,假如他不愿意因此而牺牲一个少有的机会,他本来大可不必这样做,而且这场谈话的契机正是由于他对他的同伴提及这牺牲。他也可以把这番表白称之为坦白,以表明他对对话者有着充分的信任。他坦诚地告诉韦马希,他被对方的魅力征服,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有答应在那儿吃晚餐。他考虑半天才做出这样的决定,因为要是他在那儿吃饭的话,韦马希就不可能同他共进晚餐。他也没有把客人带到这儿来吃饭,对此他也有所顾虑。

喝完汤后,韦马希似乎对斯特瑞塞所说的这些顾虑颇感兴趣,斯特瑞塞并没有料到自己会给别人造成如此印象,对此他颇不习惯。这位客人是个年轻人,他是在那天下午才认识他的,当时他正在找另外一个人。要是他没有认识这位新朋友,他这番寻找可以说是一无所获。“哦,”斯特瑞塞说,“我有许多事情要告诉你!”他说话的方式起着暗示韦马希的作用,要他凑凑趣,使叙述这些事情变成一件赏心乐事。他等鱼端上桌,喝了点酒,抹抹长髭须,靠着椅背坐着。他看着从他们身边走过去的两位英国女士,要不是因为她们没有理睬他,他差点就要开口招呼她们了。因此他只好趁鱼端上来时改口大声说道:“法朗索瓦,谢谢了!”眼前的一切均完美无缺,所有的一切都令人惬意,只是不知道韦马希会作何反应。在淡黄色的小饭厅内,洋溢着融洽的气氛。满面微笑的法朗索瓦以舞蹈动作走来走去,既是侍者,又是兄弟。肩膀耸得老高的女管事总是搓那双抬起的双手,像是对某种没有说出来的看法表示完全赞同。总而言之,对斯特瑞塞来说,这个巴黎之夜的魅力体现在汤的味道中,在浓醇的酒香中,在那摸起来很舒服的粗织纹的餐巾中,在咀嚼厚皮面包时发出的咔嚓声中。这一切与他的坦诚相告配合得天衣无缝,他所做的坦白是他已经同意第二天十二点整和那年轻人在外面用午餐(假如韦马希当时在那儿,且对此不反对的话,这本来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他不知道具体在何处吃午餐,这件事的微妙之处就在于他记得那位新朋友只是说:“等一会儿再说,反正我会带你上某家餐厅。”看样子他只愿意让斯特瑞塞知道这么多。斯特瑞塞坐在他此时的伙伴面前,忽然产生了一种想要添油加醋的冲动。过去在对别人讲述事情时,他也受到过这个不好的冲动的吸引。假如韦马希认为这些是坏事,那么他至少有理由感到不高兴,正因为如此,斯特瑞塞把它们说得更坏。可是他此刻的确弄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查德已经离开迈榭比大街,他根本就不在巴黎。斯特瑞塞是从看门人那里得知这些情况的,然而他仍然上了楼。他是在一种邪恶的好奇心的支配下上楼的,这是唯一可能的解释。看门人告诉他,四楼的那位房客的朋友目前住在那屋子里。这更使斯特瑞塞有借口趁查德不知情时,在他屋内做进一步的调查。“我知道他的朋友在替他看屋,或者照他的说法,使那屋子保持温暖。查德本人好像到南方去了。他一个月前去了戛纳,现在快要回来了,可还得等几天。我本来可能会在这里等上整整一个礼拜,也可能得到这个重要消息后会马上离开。可是我并没有离开,相反我留了下来。我留下来,在这里闲荡,无所事事,把这里瞧了个遍。总而言之,我又瞧又闻(我不知该怎么形容才好)。这只不过是小事一桩。好像真的有什么好闻的东西。”

根据韦马希脸上的表情,他的注意力显然不在他朋友身上,而是在某个遥远的地方。当后者发现他居然还能跟上自己说的话时,不免感到有点诧异。“你是说某种气味吧?什么样的气味?”

“一种怪迷人的香味,但具体是什么我却不知道。”

韦马希似有所悟地哼了一下:“他是不是和一个女人同居?”

“我不知道。”

韦马希稍待片刻,想听对方说下去,然后他又开口说道:“他把她也带走了吗?”

“他会不会把她带回来?”斯特瑞塞也发问了,但他以与以前相同的方式作结,“我不知道。”

他以这样的方式作结,再加上他再次往后一靠,接着又喝了一口列奥维尔红酒,抹了抹髭须,又夸奖了法朗索瓦一句,这似乎使得他的同伴微感不快:“那么你究竟知道些什么?”

“嗨,”斯特瑞塞几乎是兴高采烈地说,“我想我什么也不知道!”他的情绪高涨说明了一个事实,即此刻他所处的状况与他在伦敦剧场同戈斯特利小姐谈论此事时的状况相仿。这种状况有扩大的趋势,这种趋势无疑多少体现在他的进一步的答复中,供韦马希体会、感受。“这些就是我在那个年轻人那里了解到的所有东西。”

“可是我记得你说过你什么也没有打听到。”

“的确什么也不知道,除了一点,即我知道我什么也不知道。”

“这对你有何好处?”

斯特瑞塞说:“这正是我要请你帮我弄清楚的一点。我是指一切的一切。在那儿我感觉到这一点。它时常使我有明显的感觉。而且那个年轻人——查德的朋友,等于完全告诉了我。”

“等于完全告诉你?你什么也不明白?”韦马希那样子就像看着一位实际上把一切都告诉了他的人。“他的年纪有多大?”

“嗯,我猜还不到三十。”

“可是你却得听他那一套?”

“哦,我在很多事情上都听他的,因为正如我告诉你的那样,我已经接受了他吃午餐的邀请。”

“你要去吃那混账午餐?”

“如果你愿意去,他也愿意请你。我把你的情况告诉了他。他把他的名片给了我,”斯特瑞塞接着说,“他的名字相当滑稽,叫作约翰·里托·彼尔汉姆。他说由于他个子小,所以有里托·彼尔汉姆的双姓,即小彼尔汉姆的意思。”

“哦,”韦马希对这些琐细的小事当然不感兴趣,“他在那儿干什么?”

“按照他的说法,他只是一个小小的艺术家。我觉得他形容得十分贴切,不过他仍然处于学艺阶段。你知道,这是一所伟大的艺术学校,他到这儿来待了若干年。他是查德的好朋友,现在住在查德的家中,因为那屋子太舒服了。他还是一个讨人喜欢而且有点古怪的家伙,”斯特瑞塞补充了一句,“尽管他不是波士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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