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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第1页)

刘吉昌法医摇摇头:“碎尸被人用水冲洗过,一切有用的罪证都被破坏了。”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罪犯有很强的逻辑能力

杨杰夫队长点头说道:“看样子罪犯有很强的逻辑能力,具备超高的智商。”

刘吉昌法医:“凶手将覃小青碎尸分解成多块需要很长的时间,从分解的细致性来看,在分尸的过程中,凶手是绝对不担心受到外来干扰的,所以它才会这样有条不紊的花时间去分解。这可以说明一个问题,就是第一现场很偏僻,绝对不会被人发现,所以凶手可以从容的完成一切。第一现场应该属于凶手完全能够控制的空间,绝对不是公共的空间,符合这样条件的空间有:凶手的住宅,因为他可以控制任何人的进出,所以,第一现场极有可能是在凶手的家中。而且凶手应该具有下列特征:1、独居;2、外来人口;3、朋友来往少;4、在分解尸体住宅居住的时间不长:5、和邻居不熟悉。”

杨杰夫队长:“刘法医分析很有针对性,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凶手必然是一位性情孤僻的人物。”

刘吉昌法医:“凶手为什么要采用分解成多块的方法来处理尸体?从表面看凶手的目的就是毁灭或者湮灭证据,防止被警方发现线索。但是从他明目张胆的在青川大桥抛尸的过程,他也许存在更深的目的,他既然如此费劲的处理尸体,既然他具备高智商,必然知道更有效毁尸灭迹的方式,他张扬的抛尸与费劲的处理尸体目的显然存在矛盾,凶手并没有想方设法去掩埋切碎尸体,而是采取公开抛尸,也就是说他自信有能力让警方无法查到他的身份,具有判断警方侦查行为的能力,或许他就在明处盯着警方的一举一动。”

杨杰夫队长:“我认同刘法医的分析,采用分解尸体的做法不能只能看到凶手的凶残变态的性格,其实更能反映出凶手心思缜密,受过较高的教育或者具有良好的职业背景,他杀死一个年轻的女孩,并不代表他对女孩具有仇恨心理,抛尸现场则暴露了凶手的意图,他是预谋制造这样的凶杀案。”

分解现场

刘吉昌法医:“从发现碎尸的青川大桥的现场分析,凶手分解尸体的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利于携带和能够分头抛尸,市区内抛尸,对于凶手而言是具备很大的风险,因为在不同地点进行抛尸,每增加一次抛尸的行为,就增加一次被路人发现的风险,凶手既然能够做出分尸的决策,说明凶手已经对风险有了足够的考虑,这一路抛尸的过程,凶手显然不会驾驶机动车进行抛尸,机动车辆会发出声音,肯定会吸引注意力,有可能凶手骑着没有声息的自行车,他将分解的尸块放在车篮或者后架,然后顺着桥面,一路抛尸,因为清晨道路人迹稀少,他又是一边骑着车,一边顺手抛尸,很少人注意到,即使注意到,也以为他在抛弃垃圾。 同时,陆民工与黄民工也证实,他们发现尸块时是清晨六时许,当时天并没有亮,凶手是骑着自行车,又是在天亮前进行抛尸,从时间、路线、距离来考虑,凶案的现场有可能是在抛尸地点的区域附近。”

杨杰夫队长:“如果是这样,我们可以将侦破的范围缩小在青川大桥一带的居民区。”

老韦说:“女孩从北湖路的父母的家中出来,离抛尸现场青川大桥有相当远的距离,如果能够确定凶案的现场就在青川大桥附近,那么她是如何来到这里的,或者什么人送她来到这里,乘坐什么样的交通工具,这么远的距离,肯定不会是自行车。”

刘吉昌法医继续分析道:“从犯罪心理分析,分解尸体的做法可以部分证明覃小青的死亡方式:案发时现场没有出现流血,覃小青是被掐死或者重击导致昏迷,我倾向于覃小青是被凶手掐死的方式。理由在于:一,如果出现流血,在房间内一定会残留血迹,而血迹会刺激凶手的感官和心理,让凶手无法恢复平静的心态,甚至处于恐惧之中,没有平静的心态就无法去更多更细的思考后续的处理手段;后续的分解手段如此“细致”,证明凶手的心态应该没有或者较低受到“暴力和血案”的影响,只有“完整的像睡着了一样的亲近的死者”才不会让人恐惧,因此被害者应该是被“掐死”的可能性最大;也同时验证了凶手是男性,女性一般不会采用也没有足够力量去“掐死”,并且和死者熟悉的情况;二,房间内残留的血迹一定会让凶手首先要处理血迹而不是尸体。处理残留的现场血迹的难度要远远高于把尸体分解的难度(建立在尸体的分解是在浴缸内进行的前提下,见后续的阐述),因为血迹具有“渗透”的特性,很难彻底处理干净,而尸体只要从凶案现场“消失”,就失去了“现场证据”,凶手就会“安全”,凶手绝对明白这一点。采取了对尸体进行高难度分解的做法,证明凶案现场处理比尸体处理更简单,因此凶手重点进行了细致的尸体分解工作。三,“掐死”的位置在哪里,让凶手相信基本不会留下或者很容易清理的痕迹证据?第一,可能是床上。“掐死”也会留下痕迹,比如头发,口水,撕扯的纤维,但是只要把床单一扔或者断续烧毁,所有痕迹立即消失。第二,浴室,空间狭窄,封闭性、独立性极佳,且极易清除所有痕迹,甚至血迹都很容易处理干净(分解现场就在浴室的浴缸内,见后续)。

失踪的头颅

而覃小青失踪的头颅是案件的一个关键,罪犯为什么单单将死者的头颅藏匿,这说明罪犯考虑到了“保留下覃小青的容貌。” 这里面有一个心理暗示,说明罪犯并不想让覃小青走,可他为什么又要杀死覃小青,这里面又有什么样的犯罪动机,罪犯的心理素质如此的镇定,在处理尸体时,并不是没有考虑过处理头骨,但是,众所周知,头骨的硬度相当高,要分解头骨成为碎块,就必须采用锤子、锯条、斧头等打击力大的物品,只有这些物品才能够完成头骨等高硬度骨头类的身体部分(锯条需要安装在钢锯上,来回拉锯的声音也是非常明显,且锯条的分解效率最低,所以刘吉昌法医判断凶手并没有采用这种方式)。这些物品在分解时的主要动作就是敲击,即使在垫上垫子或者木头等物品来降低砍剁的声音,也容易引起楼上楼下邻居的关注,所以凶手在当时的情境中是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分解头骨,而不是凶手故意保留头骨;不仅是没有分解头骨,其它腿骨等必须用斧头锤子之类工具分解的东西应该也没有分解,对于尸体的分解,凶手只是利用刀子分割了身体的软组织部分,同时把由筋腱联结的骨头分离开来,以便于装在袋子里,抛尸现场留下尸块说明了这种推测;同时,另一个疑问,罪犯为什么要保留尸体的容貌,从而可能留下了容易辨认的显著特征?如果罪犯把把头颅上的软组织也分解掉,这样警方的难度不是更大吗?刘吉昌法医认为有以下几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凶手杀死人后实在没有胆量或者勇气去面对死者,所以不敢再去分解头颅。第二种可能是凶手内心相当恐惧,即使是再好的心理素质,只要不是职业的频繁的行刑者,在亲手杀死一个人之后也绝对内心高度紧张。所以,凶手在分解时害怕再看到死者的容貌,分解的过程应该是首先把头颅切割下来,甚至于把头颅藏起来,然后再慢慢分解其它部分:其他部分产生的恐惧比较小,凶手会想象成为自己不认识的人或者和其它动物的肉一样。大家都知道,我们识别一个人,绝大部分是从头部面貌特征来识别,而不是肢体,面貌带来的印象或者影响力更强烈,这是凶手不敢面对死者头颅的原因;第三种可能,死者的头颅已经被处理过。这一点可能性最大。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杀人动机

杨杰夫队长说:“由此分析,凶手的杀人动机必定源于心理阴影,凶手的年龄不会太小,有过情感的经历,也许是覃小青的外表、气质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年少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孩永远留在身边,他觉得被害人太像过去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

警方很快就青川大桥抛尸案件向公众悬赏通告:

××年1月10日早上六时;N城的青川大桥上发生一起抛尸案件;现公安机关正全力侦查此案;请广大人民群众给予大力支持帮助。1、如发现在案发期间骑着自行车从西往南的可疑男性;2、发现有可疑人员车上驮着黑色塑料袋的;3。发现有可疑人员将黑色塑料袋抛下桥下的;或有其他重要可疑线索的,请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凡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破案的群众,公安机关给予奖励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并为举报人绝对保密。

覃大同给杨杰夫队长打来电话说,他发现一个重要的情况,杨杰夫队长问他什么情况,他告诉杰夫队长说:“今早他问小区门口候客的出租车司机,7号那一天载没载过他女儿覃小青。”因为出租车司机也是本小区的人,熟悉覃大同一家人,自然认识覃小青,他回忆了一下告诉覃大同说:“那一天晚上七时许是我载你女儿出去的。”

杨杰夫队长意识到这个情况很重要,他立刻带领小甘赶往北湖路,约见了出租司机,问道:“那一天你载覃小青往哪里去?”司机回忆一下,回答说:“往西乡塘去,在动物园对面下的车,下车时,覃小青很开心,还对他说‘谢谢’。”

杨杰夫队长问:“你看见路边有男人接她没有?”

司机摇摇头,回答:“没有。”

杨杰夫队长问:“她下了车往那一个方向走。”

司机回答:“好像往一个什么小区走吧。”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箩筐

小甘对杨杰夫队长说:“动物园对面有一个叫富骏庭的小区。”

杨杰夫队长和小甘回到办公室,立即召集专案组开会,杨杰夫队长对专案组的刑警说:“碎尸案 凶手极有可能隐藏在西乡塘区的富骏庭小区,根据我与小甘的调查,富骏庭离青川大桥并不远,与刘法医分析凶手有可能居住在青川大桥一带的结论极为吻合,我们侦查的区域要缩小在富骏庭小区一带,很快我们要进行全面的排查,寻找可疑的人物。”

老韦说:“杨队,有人打电话说1月10号的那一天早晨,看见一个黑衣人在青川大桥上投掷东西。”

杨杰夫队长问:“他说了那人的具体特征没有?”

老韦回答:“说了,那人很瘦很高,骑着一辆黑色28寸的普通单车,由西向南过桥,他的车架上绑着一个大箩筐,他一边骑车,一边从箩筐里扯出黑色的包裹扔下桥。”

杨杰夫队长眼睛一亮,说道:“有可能此人是嫌疑犯,黑衣人,很瘦很高,骑黑色28寸的普通单车,车架上绑有箩筐。箩筐里装载是被分解的碎尸?”

老韦问:“队长,下一步怎么安排?”

杨杰夫队长交代道:“对富骏庭小区进行的地毯排查,看看有没有很瘦很高,骑黑色28寸的普通单车的人出现。”

很快有消息传回专案组,富骏庭小区有一叫王连辉的人,身份是兼职作家。30-40岁,身高米,母亲是大学教授,父亲是高干,有辆黑色旧奔驰轿车。富骏庭小区的房子是其租下的,但是很少来居住。听到这个消息后,杨杰夫队长穿上便服亲自进入富骏庭小区进行调查,他寻到1月10号那一天值夜班的保安李某问道:“那天早上,你有没有看见小区有一骑着一辆旧28寸的单车,车架后面绑着一个箩筐的黑衣人,他又高又瘦,从大门出去?”

李某回忆好一阵子,从脑袋回忆那一天清晨从大门进出的人,似乎对这样的人没有印象,他想,穿黑衣的人,推着28寸单车又高又瘦的男人,如果从大门出去,他印象一定很深刻,可他想不起有这样的一个人从大门出去,他摇摇头对杨杰夫队长说:“那一天早上没有见过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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