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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往回说,这个妖人不穿衣服。腰很长,很细,手脚都很短。手指脚指也都很短。(怪不得跑得快而作事那么慢呢,我想起他们给我上锁镣时的情景。)脖子不短,头能弯到背上去。脸很大,两个极圆极圆的极黑极黑的大眼睛,长得很低,留出很长很‘飘逸’的一头长发。鼻子和嘴联到一块,上面各有两个圆环,可不是像地球上非主流的那么血腥,似乎是天生的的,耳朵上也有,很小。身上都是细毛,很光润,近看是灰色的,远看有点绿,象灰羽毛纱的闪光。身腔是圆的,大概很便于横滚。胸前有四对小乳,八个小黑点。

他的内部构造怎样,我无从知道。

他的举动最奇怪的,据我看是他的慢中有快,快中有慢,使我猜不透他的立意何在;我只觉得他是非常的善疑。他的手脚永不安静着,脚与手一样的灵便;用手脚似乎较用其他感官的时候多,东摸摸,西摸摸,老动着;还不是摸,是触,好象蚂蚁的触角。

究竟他把我拉到此地,喂我树叶,是什么意思呢?我不由的,也许是那两片树叶的作用,要问了。可是怎样问呢?言语不通。

第六章 妖人的历史

又过了三四个月的工夫,我学会了妖话。日语是可以在半年内学会的,妖语还要简单的多。四五百字来回颠倒便可以讲说一切。

自然许多事与道理是不能就这么讲明白的,妖人有办法:不讲。形容词与副词不多,名词也不富裕。凡是像迷树(就是我们吃树叶的树)的全是迷树:大迷树,小迷树,圆迷树,尖迷树,洋迷树,大洋迷树……其实这是些决不相同的树。迷树的叶便是那能使人麻醉的宝贝。代名词是不大用的,根本没有关系代名词。一种极儿气的语言。其实只记住些名词便够谈话的了,动词是多半可以用手势帮忙的。他们也有文字,一些小楼小塔似的东西,很不好认;普通的妖人至多只能记得十来个。

蓝蓝——这是我的妖人朋友的名字——认识许多字,还会作诗。把一些好听的名词堆在一处,不用有任何简单的思想,便可以成一首妖诗。譬如说“宝贝叶,宝贝花,宝贝山,宝贝蓝,宝贝肚子。”……这是蓝蓝的“读史有感”。妖人有历史,两万多年的文明。

会讲话了,我明白过来一切。

蓝蓝是妖国的重要人物,大地主兼政客、诗人与军官。大地主,因为他有一大片迷树,迷叶是妖人食物的食物。他为什么养着我,与这迷叶大有关系。

据他说,(他拿出几块历史来作证——书都是石头做的,二尺见方半寸来厚一块,每块上有十来个极复杂的字——)五百年前,他们是种地收粮,不懂什么叫迷叶。忽然有个外国人把它带到妖国来。最初只有上等人吃得起,后来他们把迷树也搬运了来,于是大家全吃入了瘾。不到五十年的工夫,不吃它的人是例外了。吃迷叶是多么舒服,多么省事的;可是有一样,吃了之后虽然精神焕发,可是手脚不爱动,于是种地的不种了,作工的不作了,大家闲散起来。政府下了令:禁止再吃迷叶。下令的第一天午时,皇后瘾得打了皇帝三个嘴巴子——蓝蓝搬开一块历史——皇帝也瘾得直落泪。当天下午又下了令:定迷叶为“国食”。

“在妖史上没有比这件事再光荣再仁慈的”蓝蓝说。

自从迷叶定为国食以后的四百多年,妖国文明的进展比以前加速了好几倍。吃了迷叶不喜肉体的劳动,自然可以多作些精神事业。诗艺,举个例说,比以前进步多了;两万年来的诗人,没有一个用过“宝贝肚子”的。

可是,这并不是说政治上与社会上便没有了纷争。在三百年前,迷树的种植是普遍的。可是人们越吃越懒,慢慢的连树也懒得种了。又恰巧遇上一年大水(——蓝蓝的灰脸似乎有点发白,原来妖人最怕水——)把树林冲去了很多。没有别的东西吃,妖人是可以忍着的;没有迷叶,可不能再懒了。到处起了抢劫。抢案太多了,于是政府又下了最合人道的命令:抢迷叶吃者无罪。这三百年来是抢劫的时代;并不是坏事,抢劫是最足以表现个人自由的,而自由又是妖人自有史以来的最高理想。

(按:妖语中的“自由”,并不与中国话中的相同。妖人所谓自由者是欺侮别人,不合作,捣乱……男男授受不亲即由此而来,一个自由人是不许别人接触他的,彼此见面不握手或互吻,而是把头向后扭一扭表示敬意。)

“那么,你为什么还种树呢?”我用妖语问(——按着真正妖语的形式,这句话应当是:脖子一扭,用手一指,眼球转两转,种树?“还”字没法表示…)

蓝蓝的嘴闭上了一会儿。妖人的嘴永远张着,鼻子不大管呼吸的工作,偶尔闭上表示得意或深思。他的回答是:现在种树的人只有几十个了,都是强有力的人——政客军官诗人兼地主。他们不能不种树,不种便丢失了一切势力。作政治需要迷叶,不然便见不到皇帝。作军官需要迷树,它是军饷。作诗必定要迷叶,它能使人白天作梦。总之,迷叶是万能的,有了它便可以横行一世。“横行”是上等妖人口中最高尚的一个字。

设法保护迷林是蓝蓝与其他地主的首要工作。他们虽有兵,但不能替他们作事。妖兵是讲自由的,只要迷叶吃,不懂得服从命令。他们自己的兵常来抢他们,这在妖人心中——由蓝蓝的口气看得出——是最合逻辑的事。究竟谁来保护迷林呢?外国人。每个地主必须养着几个外国人作保护者。妖人的敬畏外国人是天性中的一个特点。他们的自由不能使五个兵在一块住三天而不出人命,和外人打仗是不可能的事。

蓝蓝附带着说,很得意的,“自相残杀的本事,一天比一天大,杀人的方法差不多与作诗一样巧妙了”。

“杀人成了一种艺术,”我说。妖语中没有“艺术”,经我解释了半天,他还是不能明白,但是他记住这两个中国字。

在古代他们也与外国打过仗,而且打胜过,可是在最近五百年中,自相残杀的结果叫他们完全把打外国人的观念忘掉,而一致的对内。因此也就非常的怕外国人;不经外国人主持,他们的皇帝连迷叶也吃不到嘴。

三年前来过一只飞机。哪里来的,妖人不晓得,可是记住了世界上有种没毛的大鸟。

我的时光机来到,妖人知道是来了外国人。他们只能想到我是这个世界上的人,想不到这个世界之外还有别的世界。

蓝蓝与一群地主全跑到时光机那里去,为是得到个外国人来保护迷林。他们原有的外国保护者不知为什么全回了本国,所以必须另请新的。

他们说好了:请到我之后,大家轮流奉养着,因为外国人在最近是很不易请到的。“请”我是他们的本意,谁知道我并没有长着妖脸,他们向来没见过象我这样的外国人。他们害怕的了不得;可是既而一看我是那么老实,他们决定由“请”改成“捉”了。

他们是妖国的“人物”,所以心眼很多,而且遇到必要的时候也会冒一些险。现在想起来,设若我一开首便用武力,准可以把他们吓跑;可是幸而没用武力,因为就是一时把他们吓跑,他们决不会甘心罢休,况且我根本找不到食物。从另一方面说呢,这么被他们捉住,他们纵使还怕我,可是不会“敬”我了。果然,由公请我改成想独占了,蓝蓝与那一群地主全看出便宜来:捉住我,自然不必再与我讲什么条件,只要供给点吃食便行了,于是大家全变了心。背约毁誓是自由的一部分,蓝蓝觉得他的成功是非常可自傲的。

把我捆好,放在小船上,他们全绕着小道,上以天作顶的小屋那里去等我。他们怕水,不敢上船。设若半路中船翻了,自然只能归罪于我的不幸,与他们没关系。那个小屋离一片沙地不远,河流到沙地差不多就干了,船一定会停住不动。

把我安置在小屋中,他们便回家去吃迷叶。他们的身边不能带着这个宝贝;走路带着迷叶是最危险的事;因此他们也就不常走路;此次的冒险是特别的牺牲。

蓝蓝的树林离小屋最近;可是也还需要那么大半天才想起去看我。吃完迷叶是得睡一会儿的。他准知道别人也不会快来。他到了,别人也到了,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幸而有那艺术”,他指着我的手枪,似乎有些感激它。后来他把不易形容的东西都叫作“艺术”。

我明白了一切,该问他了:那个脚镣是什么作的?他摇头,只告诉我,那是外国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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