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脸上现出苦不堪言的神色,想再出言抗辩,却又不敢,只得将房间钥匙递给书童:“玄字16号房间。”
文掌门扬着下巴,背着双手,迈着方字步,傲然向楼上走去。
在上到一半楼梯的时候,他回头打量了一下楼下吃饭的客人,视线扫到了霍不缺和叶萱儿身上,冲他们点了点下巴。
第五章伟哥是谁
“哥哥,你认识那个文掌门吗?”叶萱儿见文掌门冲他们打招呼,问霍不缺道。
霍不缺站起身来冲文掌门拱了拱手,复又坐下:“此人叫文焕之,是云遥派掌门。平生酷爱书法。江湖绰号“狂书秀才”。去年他到雁山给家师庆寿,是我接待的他。在一起相处了三日,他临走之前写了一副字送给我。”
叶萱儿感兴趣地问道:“那他的字究竟值不值钱?”
霍不缺摇摇头:“我不懂字。不知道他的字值不值钱。对我来说,字只要能让人看明白就是好字。看不明白,就不是好字。”
叶萱儿笑了笑:“咱俩英雄所见略同。虽然我不懂他的字,但是我觉得他挺有福气的,住店吃饭居然不用花银子,写几个字就可以充钱。果然耳朵大的人有福啊。”
。。。。。。
第二天早饭后,霍不缺带叶萱儿去逛集市,买衣服。
小镇上人来人往,甚是热闹。捏糖人的,蒸馒头的,卖绸缎的,做面条的,玩杂耍的。。。。。。应有尽有。叶萱儿以前只在电视里见过古代的集市,今儿算是亲身体会到那份古香古韵了。
她兴冲冲地拉着霍不缺的手,一会钻到那,一会跑到这,玩得很是开心。而且还买了两个糖人,一个自己吃。另外一个给霍不缺吃。
霍不缺不时看看二人紧紧相握的手,心里泛起一丝异样的感觉。她的小手柔若无骨,握在他带有薄茧的大手中,很……舒服。
“弟弟,不要光顾着玩,咱们还是干正事吧。你看,那里有一家成衣店,我带你去买几套衣服。”霍不缺拉着叶萱儿进了一家店铺。
这家成衣店里面绫罗绸缎样样齐全,各色衣衫一应尽有。
“弟弟,给你买这件袍子怎么样?样子很漂亮!”霍不缺指着一件颜色鲜艳,绣着花朵的衣服问道。他觉得弟弟很美,应该穿漂亮的衣服。
叶萱儿摆摆手。那种花团锦簇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她一定很像女人。她才不要像女人。她要大变身,成为一个男人。
“我更喜欢这件。”叶萱儿指着一件颜色深灰,毫无花纹的袍子说道。
“这个,这个不漂亮。”霍不缺嗫嚅着说道。
“我觉得它很漂亮。我讨厌穿太鲜艳的衣服。就买这件嘛,哥哥。”叶萱儿朝他撒娇。
“好好好。弟弟喜欢就好。”霍不缺最受不了的就是弟弟撒娇,一撒娇他就要投降。
霍不缺买下那件灰袍之外,又给叶萱儿买了一件青袍,然后又买了若干内衣鞋袜等等。
叶萱儿回到客栈后,华丽变身。从一个扎马尾辫,穿长袖衬衣,牛仔裤,运动鞋的女孩变成了一个头束灰色缎带,身穿灰色长袍,脚蹬灰布靴的少年。
虽然她原本长得美丽动人,但是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她现在打扮得普普通通,土里土气,也就显得很是平常,一般人是不会注意到她的。
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她知道,自己是穿越人士,与这里的人不同,她不想受到别人的过度关注,以免生活受到打扰。她想要明哲保身,低调处事。
至于她为什么要女扮男装,原因当然是为了捍卫贞操了。一个没有武功,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行走江湖,真的太容易被坏男人给OO了。她不要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所以才穿起了男装。
虽然她的胸不大,只有A罩杯,她还是找布将它缠起来了。这样,她的胸部不仅变得很平,而且还很硬,即使不小心和某个男人抱在一起,也不会让他识别自己的女儿身份。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古代的食物由于缺少化学添加剂,天然健康,所以能够丰胸美体。在以后闯荡江湖的日子里,她的胸居然慢慢地发起来了。一年之间,从A罩杯愣是升到了C罩杯。使得她越来越难隐藏自己的女儿身份。这是后话,以后再表。
叶萱儿和霍不缺又在这家客栈住了一晚,第二天早饭后,二人共乘一骑向秦贤山庄赶去。
秦贤山庄庄主秦真礼贤下士,仁义好客,仗义疏财,济困扶危。许多江湖人士都受过他的款待。
他们一路走来,看到好多江湖人士骑马乘车,向秦贤山庄方向行去。估计这些江湖人士都是曾经受过秦庄主的恩惠,特意赶来给他贺寿的。
在这些骑马乘车的江湖人士中,有一辆华丽的马车最为惹人注目。
四匹健硕的白色骏马拉车,马车车顶上镶着一颗鸡蛋大小的珍珠,绝非凡品,车帘黄底金线绣着龙凤呈祥吉图和两个大大的字“春水”。
驾车者是一个身穿艳红衣裙,酥胸半露,妖冶妩媚的女人。要知道,其他马车驾车的一般都是男人,即使偶有女人驾车也不会把胸脯露出一半。
更为奇特的是,那辆马车内不时传来女子大声的娇吟,声声,让闻者无不侧目。
听到车内娇吟声的行人,年幼者脸色变红,年长者则一脸鄙夷,对着马车指指戳戳,议论纷纷。
“弄潮浪子又在光天化日之下,行那苟且之事了!真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