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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速度(第1页)

林云与冷小仙之间,可以说是因为一柄产自瑞士的军刀,时间虽然不是很长,但林云心头对于这把军刀的爱已经超越了一切。

真正用到军刀的机会实在有限,但每每将这玩意给攥在手中,林云便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一个人——冷小仙。

当军刀反射着两辆车灯的光芒,出现在兰斯白皙的脖颈之上时,林云心头再一次出现了冷小仙的倩影,在他心头,这是一个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存在,是属于他的智慧女神。

如果时间倒退回到十天之间,林云一定会在冷小仙与小佳之间徘徊,而现在,他却不能这样想了,因为,已经有一个人与他有了相守一生的约定。

虽然与小佳之间已经有了肌肤之亲,但内心深处的林云还是一个传统的家伙,与顾晓蔓之间的约定在先,他不想却破坏什么,而就算是他想要破坏,也要考虑一下后果的,依照顾丫头的脾气性子,到时候不将他给大卸八块才是怪事呢!

“束手就擒吧……!”闪着寒光的军刀横在兰斯白皙的脖颈之上,右手死死攥着军刀,另一只手环住了兰斯,林云的声音也是冰冷到了极点,“不想同归于尽就放下手中的枪!”

一声“天上有情况”,让林云得手了,虽然是兰斯心头早就有准备的,他却依旧是得手了。

兰斯不曾想到,林云居然有如此之快身手,居然在这么短暂的时间之内就到达了她的身后。还有这正抵在自己脖子上的寒光闪闪的军刀,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虽然心头有无数的疑惑,被人以利器抵上了脖子的兰斯此时也是翻腾不出多大的浪花,唯一能够做的,便是放松自己的手腕,让其中的枪缓缓垂下。

“让他们也放下枪!”

兰斯手腕放松的瞬间,林云便飞快一转身,借助自己的移动将兰斯手中的枪给抖落在了地上,继而让身前的兰斯面向了身后的四名外国佬。

所谓擒贼先擒王,兰斯已经被制住了,没

道理这四个家伙会继续顽抗。

被林云给带着转了一圈的兰斯没有想要说话的意思,可在利器的威逼之下,她没有不说话的道理,可那四名大汉却不是这样的想法,与传统的中国民族气节不同的是,这些家伙在危机关头最愿意做的事情便是放下手中的武器,选择投降。

这是两个不同民族的选择,也是对待生命的一种态度,生命没有了,一切都没有了,选择留下这条命,兴许还有很多的机会才是!

林云明白这一切,可即便如此,一颗心却也是忐忑到了极点。

好在,四名牛高马大的家伙随从地放下了手头的枪,继而双手举起,投降了。

“全部拷上,带回去!”

冯蔓眼疾手快,一大步上前,一双银亮的手铐便出现在了兰斯手腕之上。

“小子,你为什么会有那么快的速度?”

兰斯说出的最后一句话,让林云与牛子双双咧开了嘴巴。

从小时候开始,林云便与牛子开始了最原始的乡村摔跤,那是力量与速度的结合,虽然动作很是丑陋,却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明白其中的道理的。

一头生长在穷山恶水之间的野兽,也许他拥有着人畜无害的外表,可他的内心呢,是一个人在短时间能够看得透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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