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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第3页)

“为什么要交钱?”

“按照夜总会老板的说法,他租房子招人都要花钱,更别说还得给黑白两道交保护费。”

“除了陪唱歌你们还提供什么服务?”

“那就看您需要什么服务了。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啦,”碧玉说道,“我先给您唱首歌吧。”

或许是陈超问话的方式吓到她了吧。也可能是她需要唱一两首歌换点小费。不过她选的歌却有点让人出乎意料,居然是苏轼那首描写中秋的《但愿人长久》。她在红色地毯上边歌边舞的样子,仿佛一朵洁白的莲花。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不知何时,那位妈妈桑走进包间,说道:“这姑娘不错吧,她以前可是跳过芭蕾舞呢!‘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您看,我介绍了这么多,您总得意思意思吧。”

“还有这规矩呢?”陈超掏出两张十元钞票递过去。

“上海人哪有不知道这规矩的,”老鸨一边把钱塞到裤兜里,一边转身离去,“真抠门儿,这么点钱让我喝西北风去啊。”

大款们应该懂这些规矩吧,反正陈超是不懂的。

“别管她,”说着,碧玉坐到了陈超腿上,“她就是个拉皮条的。”

也许他应该抓紧多问些情况,然后抽身离开。

“我听说最近有一起连环杀人案,凶手专杀风月场上的女子。你不怕吗?”

“当然怕啊,”碧玉紧紧靠在陈超怀里,“我听说其中有一个受害者就是我这样在夜总会里混的。每个人都很紧张,可紧张又有什么用呢。”

“怎么?”

“怎么?你第一次来这儿吧。你是个成功男人,但绝非那种暴发户。你是个有学问的人,估计是个律师什么的吧,我一眼就看得出来。不过如果你要包夜的话,我会跟你走的,什么都不问。那件杀人案一出,我们这行更不好干了。客人们怕警察来查,就像上次百乐门那样。很多人恐怕要等到风声过去才敢重新来玩……”

忽然传来一阵轻轻的敲门声。

碧玉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门就被推开了。一个看上去也就五六岁的小男孩儿走进来,说道:“妈妈,熊叔要听你唱《哭砂》,妈妈桑阿姨让我来叫你。”

“对不起,这孩子是我儿子,今天晚上家里没人照顾他。”碧玉对陈超说道,“熊叔是这儿的常客,他特别爱听《哭砂》。我一会儿就回来。”

“好吧。”陈超说道。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妈妈桑有意安排的。碧玉应该已经发现他并不是那种土大款了。

“你不是一般人。”说完这话,碧玉低头在陈超额前轻轻一吻。然后她对小男孩儿说,“回办公室去,不许随便出来。”

陈超被单独留在包间里,一时有些不知所措。环顾四周,他发现这包间与普通歌厅包房差不太多,只是装潢更为考究而己。外面传来轻微的脚步声,这让他有些不安。也许是那孩子在跑来跑去吧。他妈妈不应该把他带到这种地方来的。陈超心想,好在自己不是那种来买春的“常客”,否则刚才那孩子就会撞到龌龊淫荡的一幕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他想到了梅老师的儿子。

当年的那个下午,他被释放回来,却在家门口撞见自己的寡母与别的男人行苟且之事。这足以解释他为什么转身就跑,而梅老师要光着身子追赶。

如今那些关于梅老师儿子的线索可以被串起来了。他有犯罪动机,他熟知那种红色旗袍,更熟知梅老师的一切。

这也能解释老田和他的女儿田陌所遭到的报复。当初田陌的尸身被扔在那样一个地方,而且穿着红色的旗袍……

可梅老师的儿子现在究竟是什么身份呢?连向教授和翁主任都不甚了解。可以确定的是,他肯定没失踪。后来他曾经回来过,还卖掉了明府的老洋房。

这一切都符合之前陈超和于光明讨论过的那种心理模型:孤独;童年曾遭受精神创伤,大概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或许有恋母情结。

一位女侍者走进包间,将一小筐爆米花放在桌上。陈超掏出一张十元钞票。

“不好意思先生,五十。”

“好吧,”他试着装成一个有派的顾客,拿出钱包。这一次他是心甘情愿的,因为正是这个包间里发生的一切让他对案情有了新的认识。他抽出一张百元大钞放在桌上,示意那姑娘可以走了。

“谢谢您,先生。我以前是个模特儿,可是青春饭吃不了几年……”

这时碧玉回到了包间,盯着那个卖爆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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