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酒儿没法,抱着几匹料子回到院子,把这事儿给袁大娘说了。
袁大娘一听就笑了:“嗨!公子就是这样的!你不知道,有一次呐,府里也是搬来好多东西,我去瞧了瞧,啧啧,我活了这么大岁数,还是头一次见到那么多珍贵的玩意儿!一只金镯子足有两斤重,翡翠雕的白菜跟真的一模一样,还有这么大的珍珠!”
袁大娘圈起手指比了比,给酒儿形容那些珍珠有多大,然后接着说道:“我老婆子想着,活了大半辈子,饱饱眼福也就够了。可是后来你猜怎么着?公子他居然随手抓起几颗大珠子塞进我手里!说是送我的!”
“我当时跟你一样,吓得不敢要,可是公子一脸不耐烦的样子,说送了人的东西绝不收回去,我推了几次都没推掉,只好把珠子收下。其实当时那段日子,我乡下的儿子正好出了点事,需要大笔的钱打点,可我们这种人家平时日子只是勉强过得去,哪里还有多余的银子?这几颗珠子真是帮了我大忙,不然今天你可能就见不到我了,指不定在哪儿还债呢!”
酒儿笑了起来:“呵呵,公子还挺大方的!”
“是啊,”袁大娘牵起酒儿的手拍了拍,忽然叹了口气:“其实我知道,公子是想帮我,可又不好明说,于是才故意找机会送我珠子。其实公子这个人呐,面冷心热,心肠又好,是个良善的。可惜就是命不太好,家里人都……唉,罢了,还是不说这些了。给我看看你的料子,反正送你你就收着,没什么大不了的。”
袁大娘年轻的时候是绣娘,裁衣刺绣的手艺都很好,她看了看眼前一堆绸缎,眼睛一亮,挑出一匹红的来。
“胭脂绮!”
胭脂绮是一种极为名贵的丝绸,轻薄柔软,光滑贴肤。胭脂绮因为色如胭脂而得名,而这色并不是后来染上去的,乃是天成。
据说有一种罕见的桑蚕,吐出来的丝自带绯色,一开始颜色较浅,不过会慢慢变深,等到蚕蛹形成的那一日,最后的丝会艳若殷血,看起来妖冶至极。所以这样的原丝织就的成品,自然而然会形成渐变色的层次,从浅红到妃色,再到海棠红,樱桃红……最后是如血的艳丽。
正是:蚕丝织绮添光泽,未点胭脂已自红。
袁大娘也只见过一次胭脂绮,此时再见顿觉惊艳无比。一时技痒心起,于是自告奋勇要给酒儿裁衣,势必要做一套举世无双的裙衫出来。
赶工几日,这天胭脂裙终于完工,袁大娘迫不及待拉了酒儿回来试衣裳。
酒儿脸白肤亮,又长得水灵灵的,加上她爱笑,所以穿上这身胭脂红的裙衫是再适合不过了,衬得她人更显娇俏,回眸一笑颠倒了众生。
“好不好看?”酒儿穿上裙子笑着问袁大娘。
“好看!当然好看!”袁大娘对自己的手艺颇为自豪,对酒儿如今的打扮更是满意,“转两个圈儿给我看看!”
酒儿原地转了个圈,嫣红的裙摆飞舞出层层波浪,好似盛开的大红石竹。
“酒儿——”
忽然听到曹管家的声音在门外喊,酒儿匆匆打开房门就跑了出去。
“曹大叔有事儿么?”
曹管家招招手:“公子找你,在花厅。”
酒儿一听,衣裳也没来得及换,赶紧提着裙摆小跑去了花厅。要是去晚了,指不定怪脾气的公子怎么说她呢!
曹管家看着酒儿红色的翩翩背影,自言自语一句:“真好。”
花厅里,南宫霖正负手在背,打量着一盆万年青,漫不经心的样子。
“公、公子,您找我?”酒儿跑到门口,呼哧呼哧喘着气,说话都有些不连贯。
南宫霖回头,一抹嫣红映入眼帘,媚如春光,惊艳绝伦。
酒儿喘了两口气,这才觉得好一些,发觉南宫霖没搭腔,又唤了声:“公子?”
“哦。”
南宫霖回过神来,把眸子一敛,遮下视线,道:“你跟我出门,我们去麓山。”
第十二章 麓山行
“去麓山?”酒儿一脸莫名,干嘛要去麓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