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连忙扯扯郑贤耽的衣袖,疑惑地问:“不是回家吗?你往哪走呢?”
“谁说回家了?”郑贤耽看着我反问。
我呆住,“……不回家?不回家那去哪?”
“今天中午要同学聚会,你不记得了?”
“……啊?同学聚会?”我明显一头雾水。
郑贤耽:“毕业拿成绩单那天约好的,去麦霸唱歌,你还是第一个说要参加的。”
我恍然大悟,跳起来拍了把大腿,惊叫出声:“……对啊!我竟然忘记了!”
“现在想起来还来得及,走吧,别迟到了。”郑贤耽抓住我的胳膊,迈开脚步继续往前走。
“唉唉唉,别走太快。”我忙嚷嚷。
“是你太慢。”
我理了理鸟窝似的头发,说:“唉唉唉,我的形象会不会很不雅啊?……不能给同学留下最后的不好印象。”
“这样就可以了,别啰嗦。”
“唉唉唉,我看我们还是先回家一趟,让我换件衣服吧,我这样真的不好看耶。”
“闭嘴!”郑贤耽回头凌厉地吼了一句。
“……唔。”我顿时屁也不敢放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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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郑贤耽在十分钟后赶到了麦霸,来得不算早但也没迟到,包间里只有十来个人,已经开始热火朝天地唱起来了。
一群十二岁左右的小屁孩,有些音带早熟的唱得还不错,哼起情歌来像模像样的。有些则还是童音,只适合唱儿歌,但他们偏偏要死倔地挑战《死了都要爱》,结果开唱还没吼几句就撕心裂肺地倒下去了。
我和郑贤耽进了包间后,立刻有同学走过来起哄,让我们合唱青藏高原,连伴奏都放起来了。
我笑得吊儿郎当,说:“青藏高原不会唱,草泥马之歌我倒是唱的有声有色,你要听不?”
“……”那位同学悻悻然、灰头土脸地走开了。
避开了麦克风,我和郑贤耽也赶紧找到位置坐下,加入到划拳喝酒的队伍当中。
现在的年轻人都早熟,想当年我十二岁的时候,连菠萝啤和红酒都不敢喝,实在好奇也只敢拿筷子沾一口尝尝味道。可不像他们现在,一到场就立刻叫服务员摆上十瓶纯生啤酒,灌酒都不带眨眼的。
我喝酒喝了十几年了,酒量自然比在座所有人都好。但郑贤耽这家伙偏偏又要装大男人,挡在我前面把所有酒杯都接到自己那边,面无表情地全部灌入口中,既不咂嘴也不皱眉,仿佛喝下去的全是矿泉水。
我忍不住恶狠狠瞪了他一眼,说:“你能不能别喝了!”
郑贤耽没理我,继续接过酒杯仰头而尽,倒是他旁边一个男生豪爽地大笑道:“行了,布亦般你就让他喝吧,今天同学聚会来的人不多,我们喝喝酒也就散了,下次人多了再搞点其他好玩的……你就让他喝吧!喝完回家睡一觉就恢复了。”
我顿时就愁眉苦脸了……
TAT泥煤喲我不是不让郑贤耽喝酒啊,我只是不想再让他抢我的酒啊。。。
不顾我的反对与挣扎,郑贤耽又硬撑着帮我喝了十几杯啤酒,却仍旧屹立不倒地坐在沙发上,腰挺得笔直,两眼坚定地直视前方,脸颊也没有丝毫发红的痕迹。
就在众人都怀疑他是否便是传说中的千杯不醉时,郑贤耽突然转过头看着我,如渊的墨瞳中泛着淡淡的涟漪,深得仿若装满美酒,迷醉而飘渺。
“我醉了。”他气若幽兰地轻轻唤出这句话后,倏地重心不稳地一头扎进了我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