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拐子局和油瓶局,这里头还有个销金局。
销金销金,财入此门销断金,解衣刮油敲碎骨。
这种局,讲究一个猛,如烈火熬油。
入得此门,任你家财万贯,不扒了你的衣服,刮掉你身上一切油水,决不放你出来。
不仅如此,还要你背上一身债,再利滚利,让你永远还不完。
若还能搜刮钱,他们会留着你,吊着你,给他们白赚钱。
若你实在凑不出钱了,那就拆了你的五脏,或送到凤巢里插雉鸡毛,或送到山里当香猪……
总之,非得敲骨吸髓,将你身上价值压榨得一干二净。
这便是夜场老板想和春花做赌,赌赢了免债的由头。
得亏春花实在,不入套。
不然,她甚至都没机会走出来。
那夜场老板,既然敢赌,绝对是有必胜的把握。
敢下这种连环套,一切还都做的这么顺手,这种事,他们显然没少做。
我看着哭成泪人,泣不成声的春花,心里涌起一团火。
那是怒!
我之所以远离春花。
一来,她已嫁做人妇。
二来,我要做的事,太凶险。
她好不容易从王婆手里完好无损逃出来,安安稳稳有了一个家,开启新的人生。
我不愿将她牵扯进来。
但这不代表,我不关心她。
相隔十年,在陌生的城市,人来人往的街头,只一次错身,一眼轻扫,她还能认出我来。
哪怕我曾经救过她。
这份情,我记!
我做人,向来遵守一个准则,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谁对我付出真情,我也决不亏欠!
我没安慰春花。
一切言语的安慰,都太没分量。
想让她安心,要靠做。
我问春花:“欠多少钱?”
春花红着眼:“十……十五万。”
十五万,放在那个年头,对底层人来说,是一座山。
足以压死人。
在加上利滚利,不用几天,就能到二十万,个把月,就能到三十万……
永远也别想还清。
“走。”我起身说。
春花问:“去哪儿?”
“取钱。”我说。
走出饭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