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
春花又早早的去上班,临走之时,特意穿上了我给她买的新衣服和新皮鞋。
顺带帮我煮了个鸡蛋当早餐。
见她忙忙碌碌,其实我早就醒了。
但我准备是今天走的,所以故意假装沉睡。
等她悄悄的关上门、离开后,过了好一会儿,我这才爬起来。
穿好衣服。
从狼皮袄子里,拿出2000块钱,放在枕头下。
我之前从白菲菲那里,赢了1万1,花了5千买手机,1千鉴定费,200买衣服,100消费,现在给了春花2千,还剩2700。
不多,也不少。
对于我来说,只要找个识货的,把昨天那枚宝泉雕母卖出去,就能几十万到手了。
钱,我不缺。
想要来钱,只要我进赌场,或是进古玩市场,大钱不说,小钱那必然是源源不绝。
可区区几十万,不是我的目标。
我要做的是,打下整个武陵城的江湖!
这可不是万为单位的,而是以亿为单位!
可那又如何?!
我握了握拳。
暗下决心:不出一年,我要让“狼贝勒”的名字,响彻整个武陵城的地下江湖!
……
去这层楼里唯一的那个卫生间撒尿的时候,我又遇到昨天遇到的那个醉酒女。
她依然是一副醉醺醺的样子,只是比昨天清醒许多了。
见到我,笑着跟我打了个招呼,主动道歉:“实在抱歉,昨天喝太多了。”
我点点头。
没准备和她多说。
可就在这时候,却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臭婊子,昨晚挣的钱呢,快拿来!”
只见一个顶着两个黑眼圈的男子,从楼梯间冲了过来,见到我眼前的女子,一把伸手,就抓住了她的头发。
然后恶狠狠的说:“钱呢?”
“呸,没钱!”
女人一边反抗,一边骂骂咧咧的回应着:“那是老娘陪酒的钱!你休想拿去!”
“你说不给就不给啊!”
男子气得笑了,抡起巴掌,哐哐就给了女人几耳光,打得她嘴角溢出血来,终于是失去反抗的手段。
被男的抢走手里的包,翻了翻,从里面翻出几张百元大钞,随即满脸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