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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炮作文网>风云之成为秦霜 作者易书 > 第16部分(第2页)

第16部分(第2页)

可话及此,黑衣少年却在那里,一站,就是往复几载,冬夏又春秋,从不间断。他从未喊过一声疼,似没有知觉,不知何为肉体的疼痛!而从那低垂的眸子里,你同样看不出什么情绪来。

会众上下,谁都知道他这是在练功,至于意之所达,却无人得知,也没人敢去问。

天池的水到达池内,低层便会透着一股子暖热,清澈透明,像一面大镜子。水如玉汁清澈透亮,清冽晶莹。纯白的雪峰,翠色的云杉塔松倒映湖中,映照着少年的面容也极致的美。

秦霜曾坐在石阶上,来回悠悠荡着腿,湿了裤脚,冲着那个背影喊了一声:“云师弟。”

那人难得抬起眸子,向着他望过来,火红的眸子浸血一样的色彩,死死一直盯着他看,紧闭着唇,并不说话。

那时,步惊云才刚有机会做个小先锋,满身是伤的从战场回来,据说,他趁乱把剑从那位首领天灵盖处刺穿而过时,白花花的脑浆鲜艳艳的血正好激射入他的眸子里,他紧紧闭着嘴巴,止住鼻息,才不致让那种腥味吞噬。小脸固执的伪装坚强,紧紧握住剑柄的手也许颤了一瞬,回来后,一直闭门在屋子里关了三天,不吃不喝不语。

第四天,他跑去和秦霜要了个香袋。自此,一直佩在腰间。

是他亲手做的荷花图案。

秦霜后不知想到什么,微微扬唇,淡淡的随性一笑,“你不冷吗?”还是你和那水本就一样的冷?这话他只放在心底。步惊云一如天山北坡的冰雪,他纵然有心雕刻研磨,却也没有下手的地方,反而是越来越不了解他,那人也愈渐的长久沉默。

秦霜也只觉力不从心,他并就不擅与人深交相处,也自不大理会,只隔段时间就会这么坐在他身边,静静的看着,就算什么话也不说也好,他们本都不是多话的。

和步惊云的关系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亲密,这离他当初的打算终是有些相悖的。但两人一直静静独处时,隐隐的也是不一样的。他和步惊云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属于这里的,都是没有去处的人!

记得那是深冬的夕阳,天山绝顶红日慢慢西沉,万道霞光泻于沉静的池中,映照仙界,如幻如梦,无限温柔。

步惊云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就是干涸的哑着嗓子,很认真的道:“你别对我那样笑,很讨厌。”而后许久没有说话,面容的倦态横生。

可是在秦霜看来,他并没有露出一丝很讨厌的表情,也许只是孩子的小脾气,后更是轻笑出声,缓缓起身离开。

在他走后,步惊云一直保持闭目垂首的姿势,心添烦闷,他宁愿那人对自己刻意的疏远,躲闪,乃至厌恶,也不要那对千万人展露过,不痛不痒,淡淡柔和的笑容。

最终,那双染血的眸子瞬间黯淡,化作墨染深邃的纯黑,后被冰凌的寒意吞噬,归于死寂。

众人顺着秦霜的视线看过去。

黑衣少年又长高了许多,胸前的衣襟被水流冲的大开,隐约露出年轻而结实的胸膛,强劲有力,一点嫣红露出半边,湿哒哒的衣衫凸显出腰部冷硬线条,那是一具朝气蓬勃的身体,青涩的果实并未熟透,幽幽散发着清香,诱惑的泛着光泽,假以时日,那定会是一副让人迷恋的性感肉体,后面不知谁花痴的“哇”了一声,感叹道:“云少爷身材真好!”

秦霜“扑哧”一笑,以手掩唇,轻咳一声。

“走吧!”

整过面色,整理衣襟,顺着隐在灌木丛内弯弯绕绕的石阶,他一步步往下走去,不疾不徐。

天山南北,气候不已。

玉山在南,先是途径一片青草原,后便是绵长的戈壁荒漠,黄沙漫地,一阵风过,整个世界都掩在那抹金色之中。

映着夕阳,满地光辉,尘沙迷了眼。

垂死的景色,自然是极美好的。

宛若那轮西沉的落日近在眼睛,触手可得。

黄沙满地连着天,天穹边缘极近处,若是生命都变得极轻。

第 23 章

黄沙尘雾中,日晖普照漫地。

清悦的银铃声自远处传来,叮铃叮铃,打破沙漠的死寂。

一群骆驼从凹地里翻上沙岭,为首开路的是雪暗天,长途跋涉,精神也有些不济。

后面秦霜低垂着头,微眯着眼帘,一手拿着剑,另一只手不知道何时已然松开了缰绳,耷拉的顺贴着骆驼背,由着骆驼步子的颠簸,疲倦的身子也时不时移动位置。持续两天的劳累,纯白的衣物也有些泛黄,长袖一动,便能抖落一层尘土。

鬓发也有些凌乱,几缕青丝垂在脸侧,低着头,光线打照着脸蛋,只些微看清他越发削尖的下巴,唇角有些干涸,怎么舔,也不会有湿润的感觉。

一连两天没有遇见驿站,翻过这片沙岭,再走不远,就能见到绿洲了。算了时辰,差不多旁晚的时候,他们便能到达下一个歇息地。

数十天的赶路,大家都有些累了。

每个人的脸色都有些蜡黄,很萎靡。

秦霜的左右是“死囚双奴”,天下会用剑的一等一高手 ,现在是归步惊云所属。穿着花哨,皮囊好,打扮娇滴滴,爱嬉笑玩闹的是“双奴”;严肃清冷,穿着跟死了爹的是“死囚”,一动一静,一热一冷,一攻一受,一插一入快活似神仙。按“双奴”的话说:这是苍天赋予的,一种交合的极致完美,甚好,甚美!

秦霜初次闻言,惊了不小,后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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