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便衣警察讯问司机是在哪儿搭的客。
另一个警察急急忙忙地来到拿着手电的警察身旁,打量着道夫的脸。
“从哪儿上的车?”那人严肃地问。
“信浓盯,回四谷XX盯自己的公寓。”
“您好像是一个人,这么晚了,干什么去了?”
“在朋友那里玩麻将。”
道夫打算如果他们问起朋友的名字和住址,就随便敷衍一.下。反正自己与事
件无关,不会有什么事,因此他并不在乎。
那当儿,又一个警察走了过来,往道夫的脸上膘了瞟,便对其他警察说:“行
了,行了。”他们一起往后退。司机坐在驾驶席上点点头,开车走了。
“出了什么事?”道夫问司机。
“嗯,什么事?发生杀人案了吧。”
“杀人?”
“凶手好像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小伙子,皮肤浅黑,身材微胖,戴着眼镜。与您
年龄相仿,不过其他条件不像。”
“就是刚才无线电里说的在出租车里丢行李的那个人吗?”道夫探着身子问。
“所谓忘了行李的人,是指通缉的人犯。警察署一通缉到公司,公司就向各车
发出那样的通知。忘了行李的人是暗语。”
此刻,一个杀人凶手正被追捕。
他回想起在能听到瀑布声的树林里同那个狂女人的罪恶经历。
那是很早以前的事了,但当时的罪犯依然逍遥法外。
第六节 两年后
东京高等检察厅检察官桑山信尔伏在桌子上,审阅一起上诉
案件的记录。在办公室处理不完的时候,他就把文件一包,带回家来。
这是一桩杀人案,被告申诉自己无罪,原判12年徒刑。桑山已看完一审检察官
的求刑材料,正反复审阅检察官讯问笔录、警察署预审笔录、证人的证言、案发初
期阶段的勘查记录等。现在,看来被告的主张有些牵强。
桑山的桌子上不仅有他受理的案件材料,还堆着其他一些书籍。虽然看材料是
工作,但老看那些东西未免令人乏味,每当看腻了,就翻翻别的书,换换味道。这
样,再接着刚才的往下看,又会有新鲜的感觉。
不过,有时候因为用来调剂味道的书很有趣,不知不觉就超过了预定时间。
这桩案件的被告在警察署就已自首了。也许是因为他已自首而大意了,警方在
取证上有许多疏漏之处。可是,在受到起诉、检察官受理之后,被告又突然翻供,
否认自己犯罪。桑山那样细心地反复阅读案发初期的侦察记录,原因就在这里。
妻子拉开拉门,端着一杯红茶走进屋来。
“还在看呐?”
妻子放下茶杯。
妻子又做了一种新式发型,看样子白天到美容院去过。
桑山正想休息片刻,便同妻子聊了十来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