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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云作字(第1页)

长期以来,对于我来说,写毛笔字这件事一直不算个事儿,从来没占过我的大脑内存,没上过我的心,直到我参加了平生第一次书画展。

我几乎忘了最初是如何学习写字的了。老哥提醒我,上小学前是抄《人民日报》,抄《人民日报》上的“毛主席语录”,练的是“人民日报体”。他自己也是这么练的,练得比我好多了,字写小点,用的纸黄点,写出来和“人民日报”一模一样。从小学一年级到三年级,学校提倡培养一些业余爱好,比如毛笔字。临帖有两个选择,可以学柳公权,可以学颜真卿,我选了颜真卿。我小时候特别瘦,我很想变胖点儿,尽管柳公权的字似乎更好看,每个字都似乎有掐腰,旗袍似的,但是颜真卿的字壮硕,我想,没准儿临着临着,字如其人,人如其字,我就写成了一个肉乎乎的胖子。

临了三年颜体之后,我并没变成个胖子,也就没了坚持再临下去的动力。我想多点时间读杂书,硬笔带着、用着也的确比毛笔方便。在之后的接近四十年,我手边一直有一支钢笔和一个笔记本,脑子里一有些挥之不去的古怪想法,就记下来;老师要考什么,就记下来;参加工作后,开会、访谈、讨论,有要点,就记下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用笔记下来,用手写下来,似乎就永远是自己的了,带着那些刹那间的温度和味道,再也不可能忘记。这小四十年下来,记满字的本子也堆了半个书架,多次搬家,一本也舍不得丢。

写这些笔记时,完全无心,一点没想过:写得好看还是难看?写得有多好看?有多难看?写得怎么好看?怎么难看?写字就是为了记录,就是因为方便,就是写习惯了。大概在三十岁,我在麦肯锡工作了一段时间,有一次笔记本丢了,急出一身冷汗,比笔记本电脑丢了着急多了。很快,一个同事把笔记本还了回来,她说整个公司似乎都在用一个牌子、一样大小的笔记本,一不注意就拿错了,但是一看本子里的字迹,就知道是我的。我现在想起来,应该是在这前后,我写字形成了自己的风格,有了很强的辨识度。应该也是在这前后,开始隔三岔五有人说我写的字好看,女生居多。我想,是不是这些女生不好意思说我长得好看而只好夸我字好看?我和团队里的男生就这个问题交流了一下,男生们一致认为,我想多了。

二〇一五年年底,我第一次去日本,在东京银座晃悠,进了一家叫鸠居堂的文具店,一层挂了一块牌匾,非常实在地夸自己:笔墨纸砚皆极精良。我写毛笔字的过去像是一个隐疾被击中,在鸠居堂的二层买了大大小小五六支笔、两小块墨、一点纸,没买砚台。我住处有几方唐宋的素砚,买了有一阵了,正好拿出来用。二〇一六年一年,慢慢恢复了隔两三天写一个小时毛笔字的习惯。因为总有人要买签名书,每周总要签上百本,索性练字,签了成千上万个“冯唐”之后,对于从鸠居堂买来的毛笔特性越来越熟悉。买了一些《居延汉简》《礼器碑》《史晨碑》,也买了苏、黄、米、蔡的碑帖,看得多,临得少。中国航班准点率低得可怜,在机场等飞机心烦气躁,看不下去太深的东西,泡杯好茶,看看碑帖,整个人稍稍好一点。

二〇一七年,两个美女朋友筹办一个叫“梦笔生花”的文人书画展,据说是近年来规模最大的文人书画展,非说我写的毛笔字好看不可,坚持要求我也给两幅作品。我对我的毛笔字毫无信心,总担心在写毛笔字上我欺世盗名,再次和这两个朋友明确,她们不是觉得我长得好而是确实觉得我字写得好,秉着一个玩儿的心态,送了两幅字,一幅是四尺大字“观花止”,另一幅是半尺小字,抄了三首新诗集《不三》里的短歌。

开幕那天,和邱志杰、李敬泽、欧阳江河、张大春做了关于书法的对谈,主持人问了三个核心问题:第一,为什么写书法?第二,文人字是什么?第三,怎么写?

前辈们说得高深,从二王体系讲到“文革”写标语,从文人基因里不得不犯的写字病到美学的传承。我没系统研究和思考,只好实话实说。我写毛笔字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醒酒。喝多了,又没有喝到烂醉的时候,睡不着,想干点什么。有一件事千万不要做,就是碰手机,不然会做出一些第二天早上想抽自己的事。直接躺床上又不舒服,看书眼睛又花,跑步又容易受伤,这时候写毛笔字真是特别好的解脱方式。酒气冲破神经、肌肉系统中的一些桎梏,偶尔让眼里有神、手里有鬼,写出些没喝酒时写不出来的字。

至于文人字,我的理解是:“文”,是写的内容。中文被创造、被使用了三千年,中文内容有直指人心的能量。一些词句被毛笔字单独拎出来,生动异常。有次过生日,有朋友送了我一条内裤,上面手写汉字“旧日时光曾被梨花照”,这条内裤我穿了很久。第一次去台北,开完会已经很晚了,忽然看见远远写着两个简单的毛笔大字,“酒窝”,觉得很温暖,心里一动,就过去喝了一杯。

“人”,是写字的人。字因人传,有不公平的地方。很多文人字,如果不是这些人的名声,一定不会流传得这么广,一定不会这么贵,比如苏轼,比如曾国藩,比如康有为,其实,他们用的文房古董也一样。字因人传,也有很公平的地方。这些名人写这些字的时候,带着他们自己一生的修为、见识、品行、事功、道德文章的力量,观者见字,也能或多或少地感到这些非文字本身的力量。

“字”,是字本身的笔法、结体、章法之美。至于有些笔法、结体、章法有多美,我可以举出不少例子;到底为什么就是美、就是对,我总结不出明确的规律。我能明确的是,书法不只是二王体系,如果笔法、结体、章法有明确的辨识度,写出来有人认、有人喜欢,这些书法就有明确的存在价值。

两周前,我去了一趟海南石梅湾,睡觉时没拉窗帘,第二天被猛光照醒,窗外蓝海碧空,大朵大朵的云彩以不可思议的妙曼的笔法、结体、章法铺满了整个天空,随着时间流淌,缓缓变化。我想:最初的书法大师临谁的帖呢?

在海南,在此刻,天用云作字。

在未来某处,在未来某刻,天也用我作字,用我的手蘸着墨作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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