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之——”宋秋笙眉间的褶皱又深了一分:“我不会伤害你。”
第12章 孩子不是他的(二更)
萧漫之摇了摇头,她不信他,她怎么能信他?她看到芙夕拿起了餐桌上的水果刀,芙夕以一种怪异而又森然的笑意看着她,萧漫之没有怕过什么东西,可是当这个叫芙夕的女人用水果刀割开自己的手腕时,萧漫之内心深处的恐惧和压抑,几乎压垮了她纤细的神经,她想叫,可是叫不出来,她看到献血绯红沿着芙夕的手腕留下来:“血……血……”脸上一阵青麻,萧漫之觉得自己的神经快爆炸了!难过,难受,她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想哭,她居然想哭。
宋秋笙一转眼,眼瞳睁大,他的手抖了一下!“芙夕——”
触目惊心的血,瞬间染红了白色的高级地毯。萧漫之眼底是一片猩红,她木偶一样石化,直到听到宋秋笙的一句:“毛巾,快去拿毛巾!”
萧漫之一直像游魂一样,她就像没有思想的木偶,听从着宋秋笙的指令,将毛巾递给他,她看到他用力地将毛巾缠绕在芙夕鲜血直流的手腕,然后打结!
“你们容不下我的小孩……就让我死……”芙夕用尽全部力气拽着宋秋笙的衣服,不让他抱自己起来。
“你以为你在我面前割腕,我就会让你为所欲为了么?芙夕,孩子不能要,而你必须活!”他将她强行抱起冲向门口,一路上保镖酒店工作人员将他们给簇拥了。
“芙夕小姐的事情,绝对不准泄露半点风声出去——”
倚在房门边上的萧漫之听到这样一句话,宋秋笙真的厉害,即使是在这种错乱的条件下也还能理智从容地发号施令,他虽然是个富二代的身份,但是他才华手腕都不是常人所能比的。
白色地毯上的那一滩血……让萧漫之心惊,她折回房间,然后惊慌失措地翻着宋秋笙的公文包,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身份证和钱包,萧漫之死死地攥着这些东西,有些腿软和慌张地跑出房间——离开这个地方,马上!
——漫之,我不会伤害你——
——跟我走!——
——如今的我,就是以后的你——
萧漫之靠在电梯里的内壁上,这些声音魔障一样在她的耳边环绕着,她觉得自己不是在坐往下的电梯,而是身处万丈深渊之中。本来以为他是个无良少爷,可是刚才那满目献血不断地在脑海里回放着,她整个人都不好了。宋秋笙,不是一个善类,一切叫自己女人堕胎的男人都是畜生,他就是一个披着斯文外貌的畜生。杀了自己的孩子,跟刽子手有什么区别,她生平最痛恨的就是这样的孽畜了。只是她的未来堪忧,她有预感,他不会轻易放过她的,那她又该怎么应对,怎样才能不跟他结婚?
萧漫之出了出了珊瑚酒店,夜风冷冽,吹在脸上带着浓重的湿气,她看到停车场那个方向开出许多辆车子,想要隐藏一下自己,可是她宾利车里的男人却看到她了,萧漫之内心的恐惧再一次攀升,腿是软的,只是他终究是随着那快速的宾利车消失在茫茫夜色中了。天大地大,萧漫之要如何才能逃过此劫?她拦了一辆出租车直接去机场,不管怎么样,先到机场再说……到了机场才能离开这个城市,这个美丽而又令人向往的城市,如今却成了她心里的一块阴影。
这厢通往医院的道路上
宋秋笙吩咐手下跟着萧漫之,芙夕这边的事情有点紧迫,他让她回去散散心也好。
芙夕存心不想让他好过,所以才会选择这个时候出现,自杀?她也真是做得出来,为了报复他,可以连命都不要!
仇恨到底让她多痛苦,为了让他生不如死,竟然不惜让自己怀孕!而她肚子中的这个小孩又是谁的?
……
宋秋笙不知道。
第13章 苟且之事
出租车在清冷的街道上疾驰,萧漫之望着车窗外的夜色阑珊,只觉得一切如梦一场。宋秋笙是只活在她小说里面的大人物,而她是一个生活在大都市的小市民,两条平行居然会交叉,月老肯定是被爆菊花了一时凌乱所以才乱牵姻缘线的!
萧漫之用手机剩余最后的电订了一张凌晨两点半飞往省城的机票,她伸手抚上玻璃车窗里上映射出自己苍白的脸,总算从惊魂未定的情绪中渐渐地平复情绪了。
萧漫之回到省城就开始手机充电,并给领导发了请假一天的短信,这个周末过得太奇葩了。一躺下床她很快就睡着了,只是梦里面还反反复复梦到芙夕跟她说的那句话:如今我,便是以后的你。
……
医院一角
宋秋笙一身的疲惫,天都快亮了!芙夕没有性命之忧,她知道的,他不会让她出事!所以她才敢在他面前割腕……芙夕,他真是太了解她了。
宋秋笙很困但是却一夜未眠,没有萧漫之在自己的身边陪着,他又怎能安然睡去?二十二年,不同的噩梦,被同一个女鬼反反复复地折磨着。这些年,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精神几度崩溃,很多次他以为自己熬不下去了,却还是挺了过来。
这样活着,不知道是为了等待一个谁,还是留恋这尘世?抑或是为了报答家人的养育之恩?他也分不清楚了。总之,他只知道自己要活着,命运不让他好过,他偏要跟命运抵抗,他就不信,自己还克服不了这纠缠他大半生的女鬼。
正是凭着这样的信念,所以才等来了萧漫之吧,想到萧漫之,他的嘴角有了一抹柔和的弧度。
“少爷……萧小姐已经回到了住处,房间的灯已关掉了。”说这个话的人,是宋秋笙的近身保镖之一季默。
宋秋笙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