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喜欢他,明明从没见过他,不晓得他的样貌,但就是莫名其妙的好喜欢他。
喜欢他在她掌心轻轻写划时的那种感觉,喜欢他从没把她当成笨蛋,包容的搂着她,听她说话,喜欢他很轻、很小心的亲吻着她时的那种温柔……
每次在他面前,她都觉得自己心跳得好快,好像黑暗里只剩下她的心跳声,咚咚咚的在耳边回荡。
就算风和常说她是个笨蛋,教她别笑得那么呆,可是在迟冬面前,她就是会忍不住想笑。
是啊!因为她喜欢迟冬,非常、非常喜欢他,喜欢到就算拿世上最美丽的东西来跟她换都不成。
因为,只有迟冬才会那么温柔的待她,不会因为她笑得傻就教她别笑。
而且,会那么温柔的拿着沾湿的布巾替她拭脸的人也只有他了。
迟冬不嫌弃她那时睑被涂得像猴子屁股,丑得要死,还开口夸谠,说她笑得好看。
这些点滴累积起来,就是她为什么会喜欢迟冬的原因。
以前,隔壁的路大嫂有空就会聊到她和路大哥是怎么互相喜欢,然后成亲的往事。
路大嫂说了很多,她几乎都忘了,不过,有些话她还一直记在心里。
路大嫂说,喜欢一个人可以只是一种淡淡的感觉,像冷水在火上慢慢烧着,当火一直烧,最后水就会煮开了,就像点点滴滴的感动逐渐累积,最后总有一天,人们会忽然明白自己为什么当初会爱上那个人。
就像一道细细细的水流,人们不会注意到,可是有一天,那些水会慢慢汇聚成湖,然后变成海。
而她现在好像有些懂得,知道路大嫂过去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了。真希望她喜欢迟冬这样的感觉能像细流汇聚成大海,让她可以喜欢他一辈子。
融雪嘴里喃喃喊着他的名字,下意识的推阻窗子往外看,结果小脸才刚抬起,便看见大树下的男人转过身面向她。
“迟……”
她吓得踢上椅脚,当场重心不稳的往前倒,结果撞倒了椅子,跌坐在地上,疼得小脸纠结。
当她伸手揉着额头时,房门让人踹了开来。
宋迟冬奔进房里,手一伸,赶紧将她扶起来,看来比她还慌张。
“怎么么会跌倒?有没有伤了哪里?”他将她放在椅子上,紧张的拉着她的手仔细查看。
他的手在她的脸蛋和四肢上来回揉着,融雪吓了一跳,呆若木鸡的瞪着他。
堡主大爷碰她的脸,还摸她的手……
“到底哪里撞到了?是脚吗?哪一只脚?”没察觉她发愣的模样有多么不寻常,他不等她回话,迳自依照自己的猜想,将她一只脚拉起,搁在自己的膝上,然后脱去她脚上的素袜,准备仔细检视她的脚是否受伤。
然而一低下头,看见她毫无遮掩的脚趾时,宋迟冬着实为那过于剔透的雪白肤色愣了下。
抬头看向她一脸墨黑的肌色,再看看掌里如玉般白嫩的脚趾,他这才明白为何昨夜她会央求他灭了烛火。
就算她不在乎的说自己是丑八怪,可是她终究是个姑娘家,仍免不了会介意,不愿让他看到。
早晨他起身时,天还没完全亮,他怕吵醒她,只是在她脸上轻轻一吻便起身下床,所以也没有发现她如此怪异的肤色。
那样黑的脸色,和现下过于怪异的白,让他不禁怀疑她是否生了什么怪病,而且姐弟三人都生了病,否则脸怎么黑成这样,脚上的肌肤却比上好的白玉还透?
真是个让人心疼的姑娘!
克制不住的伸出手摸摸她沐浴过后还带着点温热的睑,宋迟冬心疼的揉揉她的脸颊,低语道:“别担心,我会替你找大夫,把你的病治好。”
听见他说话,融雪忽然回过神,花容失色的猛然缩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