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好了药,林念桃收回了爪子,想要去够茶杯,还未等够到茶杯,一道低沉的轻哼便响起,“痒。。。。”
她一怔,抬头,慕容离的手正困难无比的伸向背后,却怎么着也够不着,看到她,眼眸一扬,话语中尽是哀怨,“小桃子,伤口好痒。。。。。”
总归是自己造的孽,林念桃认命的将爪子覆了上去,但是,任劳任怨的小白狐却并没有留意到那祸害身后招摇得意的尾巴。
“无痕,到慕容山庄还要几日?”慕容离慵懒的斜倚在马车上,享受的轻声呻吟,那呻吟听的林念桃直哆嗦。
“主子,还有两日便到。”
慕容山庄?林念桃爪子顿了一下,那又是什么地方?
“小桃子听过慕容山庄?”他突然转身,撑着下颚睨着她。
她诚实的摇头,这个名字真的是第一次听到。
“小桃子很好奇?”
犹豫再犹豫,她狠狠的摇头,说不定又会跳进他的陷阱。
慕容离倒也不以为然,径自又道,“小桃子偷东西的能耐怎么样?”
偷东西?林念桃皱眉,一阵迷惑和茫然,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到时小桃子便晓得了,我想,小桃子偷东西的能耐指定比别人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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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初遇红衣女子!
什么叫她偷东西的能耐肯定比别人技高一筹,他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是夸她呢,还是骂她呢?
林念桃很是无语,按捺住想要翻白眼的冲动。
接着,慕容离低沉而慵懒的嗓音又传了过来,“小桃子,伤口又在痒了呢。。。。”
于是,林念桃顿下的爪子又挠动起来,神色虽是有些不情愿,但爪下的动作却很轻。
两日的时间虽是一闪而过,可对于林念桃来说根本不是弹指而过,更准确来说就是备受煎熬。
背上的伤口正在愈合,痒自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你看到过有人会痒两天两夜吗?
肯定没看到过,可她看到过,就是他——慕容离!
她的爪子才离开半刻,他便期期艾艾的呻吟起来,一边呻吟,一边可怜而又困难的将手伸到背后,最后再哀怨无比的望着她。
挪动身子,她便会将爪子再次放上去,无论是动物还是人毕竟都有困的时候,爪子顿下来约莫有半刻钟的功夫,那祸害开口了,“小桃子,你说我背上的伤痕还能不能褪掉?莫非一辈子都会留在上面?”
只是这么一句话,他深沉的眸光就那样淡淡的将她望着,遂,薄唇勾起了一抹弧度又道,
“身为男人,即便这伤痕留一辈子也无碍,倒也能增添些英气。。。。。”
说者无心听着有意,这番话落到林念桃耳中,硬生生的提醒了她,她是促成这伤口的间接凶手,她的确是该负责的。
于是,再将爪子放了上去,累了便歇一歇,不累便继续蹭动。
两日后,终于到了聊城。
秋高气爽,万里无云,湛蓝的天空一碧如洗,三人,不,是两人一动物此时正在酒楼用膳。
林念桃一直以为喜欢八卦是女人的专权,却没成想,对于男人也完全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