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还是挣扎着爬起来,回自己房间去睡觉。
倒不是我矫情,是莫绍谦混蛋。他嫌弃我睡相不好,说我睡着就满床打滚,而他睡眠环境要保持最大的安静,所以每次一完事,我就得滚回自己房间去。
悦莹说得对,丫就是皇帝,我就是被召幸的妃子。我比那妃子还不如,人完事了可以被太监抬回去,而我还得自己爬回去。
我实在是累惨了,倒在自己床上,头一挨着枕头就睡着了,连房门都忘了锁。
忘了锁的后果就是半夜又被禽兽弄醒,我在黑暗里看到他的眼睛我都想哭:“我累了。”
他灼热的唇吻在我的锁骨上,声音含含糊糊:“待会儿再累。”
这样下去终有一天我会被他折腾死,我还有大把帅哥没有泡,大把论文没有写,大把钱没有挣……要死在这事上头也太不值了。所以我很卖力打起精神来,让他心满意足的最后吃干抹净。
太累了,后来我都睡着了,一觉睡到大天亮。醒过来的时候全身的骨头还疼,头一歪又把自己吓了一跳,大清早突然近距离看到莫绍谦那张脸,谁不会被吓一大跳啊?没想到他昨天就在我床上睡着了,我的睡相也真不能恭维。一条腿还大剌剌搁在他肚子上呢。我连忙小心翼翼把自己的腿抽回来,结果还是惊醒了他。他眼睛一睁开我就觉得屋子里气压骤降,但他睡眼惺松的时候显得安全无害多了,浓浓的鼻音仿佛还带着睡意,难得显得和蔼:“早!”
我连忙堆起笑脸:“早。”
妈的,跟这种人在一起压力太大,迟早有天我会得心脏病。
跟莫绍谦在一起后我学会了骂粗口,每次我被他逼得退无可退的时候,我就在心里问候他祖宗十八代。当然不能当着他的面骂,我要是敢当着莫绍谦的面骂粗口,估计我也真可以下海擒蛟上山捉虎了。
阳光灿烂的早晨,在全玻璃顶的花房里吃早餐,周围全是盛开的新鲜玫瑰,早起园丁刚浇过所以花瓣上还带着露水。面包黄油,牛乳雪白。瓷具是英国名贵骨瓷,光一套杯子就够我交全年学费,这就是万恶的资本家生活。
第三章 我不是资本家,莫绍谦是资本家
我不是资本家,莫绍谦是资本家。
资本家吃早餐,我看报纸。我之所以在吃早餐的时候看报纸是跟电视学的,TVB里的老爷都是边吃早餐边看报纸的,不过人看的肯定是英文财经,而我订的是八卦小报。
香秀牵着可爱来了,可爱是条萨摩耶,今年已经两岁,雪白的毛一尘不染,笑起来比我可高贵。香秀是专门负责它的菲佣,为人非常耐心踏实,一心一意侍候可爱,对可爱跟对自己孩子似的,教会了可爱很多东西,比如握手啊,坐下啊……每次莫绍谦来了,香秀总要把可爱带出来让他看看。
我一点儿也不喜欢狗,可爱也不怎么喜欢我,我一次也没遛过它,香秀偶尔带着它进来,它冲我还汪汪乱叫,气得我几次想偷偷把这狗送人。但这事上头我压根没发言权,可爱是莫绍谦买的,香秀是莫绍谦请的,这房子是莫绍谦的,连我也是莫绍谦养的。
莫绍谦拍了拍可爱的头,可爱就乖乖蹲下来跟他握手,雪白的爪子肉乎乎的,搁在莫绍谦的掌心里。他掌心的智慧线极长,几乎划过整条生命线,充分证明了丫就是个老奸巨滑。我气忿忿往嘴里塞了片面包,突然看到报纸上登的醒目标题:“苏珊珊爆出神秘男友”
苏珊珊去年才刚出道,本来名不见经传,竟然在国外著名电影节上大爆冷门拿回个影后。苏珊珊的名字顿时变得灼手可热,传说她又被新锐导演看中,要拍一个大片。热炒了这么久,突然又爆出男友,身为资深八卦爱好者的我都知道肯定是为了给新片造势。不过狗仔队们也真不敬业,偷拍到的照片没一张是正面的,最清晰的一张也只能看见那男人的背影,与苏珊珊手牵着手,十指相扣的画面被画了个红圈,然后特别局部放大。咦!那男人的腕表怎么看上去眼熟?这背影也有点眼熟。这块表造型非常独特,我盯着报纸看了半天,终于确认它就是那块F。P。Journe大师手制的陀飞轮,目前全亚洲,哦不,全球也就这么一块。做一块得花人家大师好几年功夫,能量产吗?
我瞥了一眼餐桌对面的资本家,他正喝咖啡,袖口露出那块独一无二的腕表,晶莹的表面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一瞬间我脑子里转了很多念头,第一个念头是我终于熬出头等到了脱离魔掌的这一天,第二个念头就是这男人品味也太差了,苏珊珊长得都还没他老婆好看。第三个念头是这男人品味一向做不得准,我也没他老婆漂亮。第四个念头是这事太诡异了,就算是泡苏珊珊不小心被狗仔队撞见,以他的能量照片肯定也不会被登出来,大小报纸他都能把这新闻给胎死腹中。第五个念头是苏珊珊炒作也没胆子拿他炒作,资本家的便宜不是一般人能占的……
没等我转到第六个念头,资本家已经发话了:“看什么呢,脸都快埋到报纸里去。”
我镇定自如的冲他笑了笑,放下报纸继续啃我的面包。忽然听到他说:“拍成那样,难得你还能认出来。”
我差点没把嘴里的牛奶全噗出来,大爷,吓人也不带这样吓的。
我没敢说我不是认出他的人,而是认出他的表。
大概是我脸上心虚的红白不定,他索性问我:“怎么?你不高兴了?”
怎么也轮不到我来不高兴啊!
我是什么?我是二奶,我是小三,我花他的钱,被他养。我跟有妇之夫莫绍谦非法同居,破坏他和原配的合法婚姻,搁天涯我就是被唾骂被鄙视被公愤被人肉的坏蛋。
我哪有资格不高兴,那是原配的戏,我不抢。
我说:“苏珊珊演技挺好的,我挺喜欢看她的戏,下次有机会帮我要签名。”
莫绍谦哼了一声,我知道他不高兴,男人都希望女人们为了自己争得死去活来出尽八宝,勾心斗角自相残杀金枝欲孽,只为盼得他偶一回顾的怜惜。我不配合,他就不高兴。
最好他喜新厌旧又彻底嫌弃我的不知趣,摔出张支票来让我滚蛋。
这种梦没得做,莫绍谦很快转移话题:“昨天买了什么衣服?”
我就知道他要问,所以我看都没看就拎了两件回来,我于是兴高采烈告诉他:“米兰的当季新款,不过现在太热了,还不能穿给你看。”
金主很满意的点点头,花钱的是金主,穿新衣的是金丝雀。我的用处是满足他大男人的虚荣心,让他花钱有乐子。有时候我也忤逆他,但这种忤逆非常有分寸,就像小猫挠人的手,是撒娇的轻狂,而不会真挠出血迹来,省得惹毛了他吃不了兜着走。
再这么下去,我都可以写部当二奶的密诀,名字就叫《我的情妇生涯》好了,放在网上一准轰动,就冲这名字也能飙点击率啊。
他问我:“今天有课吗?”
“有。”我没撒谎,还全是大课,著名的千人斩教授,要是点名不在我就死定了。
“那晚上一起吃饭。”
看来他今天不打算走了,我去换衣服。找了半天才找了件有领的衬衣。没办法,脖子上全是青一块紫一块,惨不忍睹,我在心里喃喃骂莫绍谦是禽兽。随便配了条牛仔裙,回头看到禽兽正靠在衣橱门口,颇有兴味的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