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兰连连点头,不论石铿对顾廷烨在江湖上的成就多么推崇,江湖就是江湖,在庙堂朝宇上的达官贵人看来,这些于市井混饭吃的不过都是下九流,不是为权贵所驱使,看家护院,就是充当背后势力的马前卒,拼打喊杀。
侯府公子成了江湖大哥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红花会扛把子陈家洛在江湖上再威风赫赫,可对世代清贵显赫的海宁陈家而言,他也只是个不长进的败家子,还猪脑袋的学人家造反,提都不愿提。
“二表叔放心!”
明兰立刻表决心,只差没拍胸膛,“除了在小舟上喊过您一声,之后我并未提起您半句,绝不会有人知晓。”
顾廷烨满意的点点头。
然后屋内一阵相顾无言,明兰看看坐着不动的顾廷烨,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呆呆去看身旁的那盏油灯,一豆灯光,微微发黄,只焰尖的簇头带着些淡青色的晕光,似一弯女孩的蹙起的眉尖,这时,顾廷烨忽然开口了,十分突兀的半截话:“……为何情有可原?”
很奇怪的,明兰似乎早知道他会忍不住问这句话,他还是他,不论是鲜衣怒马的京城浪荡儿,还是落拓江湖的王孙公子,依旧是在襄阳侯府里那副追根究底的脾气。
明兰早准备好了一肚皮的回话,保管让人听了身心舒畅眉开眼笑,正要开口忽悠,谁知顾廷烨抢在前头,轻轻加了一句:“你若还念着我的几分好处,便说实话罢,敷衍的废话我听了二十年了。”
被浓密大胡子掩盖的面庞,沉郁如深夜的江水,双目微侧,竟然隐隐透着些许惨淡。
明兰噎住了一口气,准备好的腹稿被打断,犯难的不断拨弄袖口的绣花纹路,从顾廷烨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能瞧见她一截小巧白皙的脖子,润白如嫩藕般,昏暗灯光下,近乎半透明皮肤下,几条孱弱的青色血管柔软稚嫩。
女孩忽然开口了,声音却异常清冷:“二表叔,当初您几次诚恳求娶余家大姐姐,到底是为什么?京城里并非没有其他淑女了吧。”
顾廷烨愣了愣,没想到明兰会突然问这个,没等他回答,明兰自顾自的说下去:“那是因为余家大姐姐素来温顺贤惠,谦恭俭让,事事愿以家人为重,这样一个妻子,定能容忍曼娘,善待庶子庶女吧。”
——还有的是,余夫人是继室,未必会全心护着继女。
听着明兰悠悠然道明他当初的用心,顾廷烨一阵沉默,明兰微微侧扬起头:“女人家困在内宅的一亩三分田里,整日琢磨的就是这个,这点道理连我都能明白,何况旁人?”
明兰轻笑了声,“这样一来,真心疼爱闺女的爹娘如何肯?如果不深知二表叔的为人,却还上赶着,欢天喜地着,愿和您结亲,那般反倒要疑心人家是否别有所图了。”
明兰的话点到即止,以顾廷烨的聪明何尝不知道,他前有浪荡的恶名在外,后有不孝不义的劣迹,还想找个能宽容外室庶子的好妻子,凭什么?!真心为女儿着想的人家都不会要他,要他的不过是奔着他的身份家族,不过话说回来,他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权势地位。
明兰看着顾廷烨低沉的面庞,犹豫了下,轻声道:“恕明兰僭越,二表叔您为何不索性娶了曼娘呢?你们到底多年情分,且又有儿女。”
顾廷烨轻哼了声,冷笑道:“盛大人家教果然好,女儿这般宽和厚道。”
明兰能听出其中的讽刺之意,却正色道:“不计曼娘先前做过什么,她到底对二表叔一片真心,一不图财二不图势,为的不过是您这个人;这已比许多人好的多了。”
顾廷烨失笑了下:“你变的倒快。”
明兰直言道:“以前二表叔依仗的是宁远侯府,受之以惠,自要遵从侯府的规矩来,可如今二表叔的一切都是自己挣来的,自可娶心爱的女子,又何必受人掣肘呢?”
顾廷烨神情冷峻,依旧缓缓的摇头,明兰兴味的凝视着他,心里浮出几丝讽刺:——这个男人,表面上再怎么张扬叛逆,骨子里依旧是个王孙公子,这种与生俱来的骄傲和尊贵早已刻进他的血管里,一个贱籍戏子出身的女子,他愿意宠爱,愿意包养,却还是不愿托付中馈,他还是希望娶一个门当户对的淑女,找一个淑雅娴静的妻子,能识大体,能相夫教子,能拿得出手。
明兰心里觉得有趣,凉凉道:“二表叔,您虽瞧着一身反骨,满京城里最瞧不上世俗规矩,其实骨子里却是个最规矩不过的。”
——他倒是始终头脑清醒,不似别的公子哥儿,一被迷昏了头,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顾廷烨抬眼,只见明兰眼中隐露的讽刺,他微微一眯眼睛,还未等明兰再度开口,他便干脆的抬了抬手,制止她继续说下去,直言道:“不必说了,曼娘心术已坏。”
电光火石间,明兰脑中一闪,脱口而出道:“莫非余家二姐姐的死与她有干?”
话一说完,她立刻后悔了,忙不迭的掩住自己的嘴,在法院工作就是这个不好,时时处处从人家话里寻找疑点和破绽,一经找到便立刻提出来;人家的阴私如何可以乱说。
顾廷烨的声音冰冷的像明兰适才泡过的江水,直冻透了四肢,他威严的逼视着明兰,一字一句道:“你再这般不知死活,迟早送了小命!”
明兰低着头,闷闷道歉:“对不住。”
顾廷烨起身而立,转身就要走,走到门口,忽然又停住了脚步,转回头来瞧着明兰。
“也奉送你一句。”
顾廷烨语带戏谑,冷笑道:“你的一举一动虽瞧着再规矩不过了,其实骨子里却嗤之以鼻,平日还能装的似模似样,可一有变故,立时便露了马脚!只盼着你能装一辈子,莫教人揭穿了!”
说完,大步流星,转身离去。
半敞的门,只留下一股子冰冷的穿堂风,门外,夜色渐退,天光缓缓泛青,水面尽处透着一抹微弱的浅红光泽,和灰暗的云彩交糅起来,杂成斑驳的浅彩。
明兰站在当地,久久无语。
其实她早就知道自己这个要命的毛病,从小出生成长的平淡简单,天生胆小安耽,可腔子里偏又藏了一小撮热血,也想见义勇为一把,也想拔刀相助的充一回英雄。
所以她才会吃饱了撑着去支边,所以才会狗拿耗子的去替嫣然出头,所以才会不知死活的留在船上善后,做出种种烂尾的白痴事来。
姚爸爸曾护短的安慰女儿:不犯错误的人生不是人生,没有遗憾的回忆没多大意思,漫长的一生中,随着自己性子做些无伤大雅的傻事,其实很有意义。
明兰颓丧的低头:老爹呀,她都因公殉职了,那还算是小傻事吗;下一次再犯错还不知道怎么样呢,还是都改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