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做抵抗,许大茂直接选择认错道歉。
其实,许多四合院小说在牵扯到派出所的时候,很多都是按照八十年代办案标准在写,那五、六十年代是个什么情况?
在这个年代,我国还处于以阶级斗争为纲时期,国家没有刑法也没有刑事诉讼法,但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存在,对犯罪行为根据当时国家的政策和有关条例来确定,同时还要向区、县委书记报告,由区、县委书记审批后判刑。
那个时候,因为没有刑法,所以罪名也是五花八门,相同的罪行,可能罪名都不一样。
这个年代,国家颁布的法律除了《宪法》,就只有《土地改革法》和《婚烟法》。
所以,犯众怒和犯法是没有区别。
只要大部分人认为你的行为不对,可能你就已经犯罪了。
至于什么罪名,安排一个就是了。
当然,这个也是有轻重的。
轻的就是批评教育,再重点就是拘留,继续往上就是劳改和枪决。
这次的事儿,许大茂在被发现后就知道要坏事儿。
在看到院子里打架的表情,知道犯众怒了,为了自己的前途,他选择果断认怂。
“各位街坊邻居,今天的事儿是我许大茂做错了,我认错,也给何雨柱同志真诚道歉,并保证不会再有这样的事发生。”
虽然大家之前还对许大茂抱着很恶劣的看法,可是在许大茂说出这话以后,大家的气也消了不少。
中国人很善良。
在看到许大茂认错态度良好后,自然也不会有太多人产生继续追究的念头。
“许大茂既然知道自己错了,那大家说该怎么罚他?”
一大爷又开口,大声对院里人问道。
“罚扫院子。”
“罚扫厕所。”
下面又开始乱哄哄起来,大家都七嘴八舌的讨论这个处罚。
一大爷和二大爷,还有三大爷,一开始静静听了下面人的讨论,然后又凑在一起嘀嘀咕咕说了一会儿,似乎才做出决定。
“咳咳,大家都静一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