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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第2页)

用骷髅的话说,他找虐了。

趁着女孩童吃鸡的时候,用法术烧她的衣角——结果那小孩拍火苗的时候不小心撞到某路人,还碰巧将路人手中捧着的一碗新鲜猪油打翻到瑾血色身上——连带着自己拍火苗时不小心拍过去的几点火星。

于是瑾血色迅速从看火的变成救火的,又叫又跳,好不容易混进人群里化形溜走,才止住火势。

被火烧了一通的瑾血色怒火更甚,跟在女孩身后走了半天。路过某件客栈下面的时候,用法术将客栈里头一桶脏兮兮的洗脚水移了出来,从女孩的头顶“哗——”一声倾盆倒下!

……

被浇透的人自然是他自己。因为女孩居然在那桶水倒下之际突然发力,“嗖”地向前冲去!他条件反射地一把扑向前想抓住她——结果两个字就可以概括了。

悲催……

怎么说那也是未来皇帝,虽然才是屁大的孩子,但照骷髅的话说,凤气护体还是有的。可惜,当瑾血色终于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无用功的时候,他已经被马踩了两次、被看猪肉的屠户甩出来的刀敲中三轮、被两个街头对打的泼夫造成大小误伤不计其数……

我回头看向瑾血色,一双死鱼眼将心底所有的失望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

他干咳了几声,专心致志地抠着指甲。

我翻了个白眼,问骷髅:“然后呢?”

“我们当时都在鬼都,上面的场景,也是从镜湖里看到的。”骷髅轻描淡写,“见他吃了那么多次瘪,我们料想他应该会有所收敛。再加上那段时间鬼都阴气外漏,白天众鬼都不精神,我们便都洗洗睡去了。谁还知道他后来怎么样!”

我:“……”

我:“我觉得你们真的没有一点同胞爱。”

骷髅浅哼一声,别过了头。

我故事没听够,意犹未尽地问瑾血色:“后来呢?”

“后来,我突然发现她就是我一生所求,我与她女才郎貌玉女金童……”瑾血色还想走文艺路线,被我瞪了几眼,终于气馁,“好吧。我算了一下,发现原来她是未来皇帝。正所谓晚巴结不如早巴结,难得连天都给我一个那么好的机会,让我在距离都城偏远的地方见到未来皇帝!我当然得粘上去!”

“哈哈,然后你就跟着她跑了?”我笑得合不拢嘴。

“我岂会做出如此鲁莽之事。”瑾血色幽怨地看了我一眼,冲骷髅一怒嘴:“我后来有将她带回鬼都,本想让师傅它们看一下没想到它们突然怒了。一个个都冷面对我,小伯桃还直接将我和我娘子扔出了鬼都!这世风日下,世道沧桑……”

瑾血色说着说着,手帕一甩,“哗啦”地变成了桌布,抽泣地往眼角抹去。

我果断回头指责骷髅:“伯桃,你们那样做是不对的!”

“是吗?”骷髅面无表情,“正午时分,阳光火辣,正是一天之内阳气最胜阴气最弱的时期。鬼都众鬼怪都在睡觉修行——他突然间带着个凡人的小孩子将我设在鬼都入口的结界踹开,然后将我从坟地里拖出来,让我腾出房子借给那小孩上茅房……”

骷髅顿了顿,挑眉看我,一股气势不怒自威:“我不把他们扔出去,难道还要给他们沏茶?”

“……我发自内心地觉得他是自作自受。”我讪笑道。

……

瑾血色摊手感叹:“璐儿,你好歹也算是本宫半个儿媳妇。虽然小伯桃的确是凶悍了点,但在本宫面前,你起码也该维持一下英姿飒爽、不畏夫君的形象吧?”

我嘴角一抽搐:又是儿媳妇……你脱口而出这个称号时,能不能稍微考虑一下我身边那位的感想……

果然,骷髅瞪向了瑾血色:“你少在那边贫嘴!今日让璐儿进宫,你总不会是想炫耀当初的事迹吧?有话快说,我们忙得很!”

瑾血色迅速露出一抹揶揄的笑容:“忙着行床第之欢?”

骷髅笑得比他更欢畅:“是又如何?”

瑾血色:“……”

瑾血色:“好吧,我的确有事相求。”

正常情况来说,我是一个心地善良、积极向上、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虽然还没有像曾少离那样助人为乐到走火入魔的状态,但还不至于报复社会。如果认识的人有什么困难,而我又能帮得上忙的话,我是不会拒绝的。

但那只是正常情况下。

穿越到古代不算正常情况,认识的人是个自称为我半个岳父的皇帝她相公——这不属于正常情况。

所以就在瑾血色“有事相求”的“求”字还挂在唇边时,我就脱口而出:“不帮!”

……

骷髅和瑾血色都有一瞬间的恍神。

但很快,骷髅便反应了过来,唇角轻扬:“好。”

“好什么好!?”瑾血色慌了,“我还没说让你们帮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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