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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栗狗的往事(第1页)

“福!大福啊!”丹歌连连点头,他一指竹杖,“它为相。”再一指自己,“我为体。”

子规的眸中立时焕发了光彩,“真的?”

丹歌重重点头,“真的!”

“好好好!”子规连呼三声,脸上喜意比之呼喊更甚。

金勿在一旁很是懵懂,“一个体,一个相?”盘算着一歪头,“什么意思?”

他自然不懂,这大概只有丹歌和子规懂,这是他们在处理江陵的赤蛇时,地府贡差黑猫透露的。赤蛇没死的时候子规和丹歌就能在宜昌看到赤蛇的尸体,黑猫解释为尸体先行遣送。尸体为相,赤蛇本身为体,是分身之法。

而如今丹歌对体与相稍有些理解,伐的又是曾经作为“相”的青竹,所以这分身之法用起来,就颇为简便。这相就像当初代长房死一样,如今可以代丹歌死。

“你的收获呢?这仙翁庙中供奉的是费长房,他可是有名的神医,悬壶济世一词正因他而来,你没有感知到什么仙丹妙药?”丹歌问向子规,他是跟着子规来的,所以子规感应在前。此时他已寻得宝物,不知道子规的感应指向何处。

子规一摊手,“自你取下竹来,我的感应就消失了,想必就是指引你来到这里吧。”

丹歌摇头,道:“亦或你感应指向的也是此竹!”丹歌将竹杖向子规一抛,“这本是属于你的,我不好夺人所爱!”

子规接过即抛还给了丹歌,他稳坐在石头上将身子摇了摇,噘嘴道:“我虽不愿承认,可也不得不承认,我到如今也没有领悟那‘体’‘相’法门,这竹杖我也用不了。而且,我也不会耍弄这棍棒家伙。再者说,我也不归丐帮管。”

丹歌满脸黑线,感觉子规的最后一句才是重点,他扬了扬手中竹杖,“横是太丑了!”

这边的事情了结,三人继续启程,连夜赶往沈丘县。跑到后半夜,金勿有些遭不住了。

“哎!”金勿叉着腰喊停了依然精神饱满的丹歌子规二人,“我说二位,这何至于这么急?我们缓缓吧!”他来到路边,一屁股坐在了路边的石头上。

他脸上满是不解,“我也才三十来岁,怎么和你们比,我就像是七老八十的。”

丹歌子规远远地朝金勿招了招手,喊道:“你要不走,我们可就把你丢下了!”这二人说完,一个神行,就没影了。

“靠!”金勿骂了一声,纵起身法连忙追赶,他虽一路和丹歌子规行走,却并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如果被丹歌子规丢下,他可就真的找不到了。

丹歌和子规不作停留是有原因的,因为自信阳开始,他们就发现好一阵子,有一只老鹰盘桓在他们头顶。直到他们在平舆县停留,那老鹰消失不见。也不知是真的离开了,还是潜在了黑暗中。

他们猜测这可能是金勿雇来的杀手,但并没有证据,这猜测也终归是猜测,两人只能加强对金勿的提防。他们没告诉金勿目的地,在路上又行走不停,不给杀手们在前路设伏的机会。

这一夜三人少有停息,在第二天的清晨,就赶到了沈丘县槐店镇,跛足亭前。

丹歌一指那跛足亭,对金勿笑道:“呐,你坐那里面歇一歇吧?”

金勿点点头,猜测此处就是目的地了。他往前头一看,“跛足亭?!呵,倒是应景,我这跑了一夜,可真是险些把腿跑废了。”

丹歌子规则站在原地,朝四面呼喊起来:“黄岚!黄岚!”

“哎——!”黄岚站在丹歌子规的脚边,直起身来,仰头大张着嘴高声应着。

“哟!”丹歌子规被这忽然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跳开,低头望去,正是黄岚带着它的两个小黄鼬。

“你何时窜到我们脚边的?!”丹歌子规讶异不已。

黄岚翻个白眼,“您二位看天看惯了,不屑看我们这些走兽爬虫了!您二位险些把我孩子踩死,我可没那么大的心把孩子往您脚边送!”

“哦?不至于的呀!”丹歌子规都是皱起了眉头,“你也算黄鼬界的庞然大物了,我们怎么可能看不到?”

“你们呀,莫要听它瞎说!”银铃般的声音响起,正是那跛足的栗狗来到了,“它修行长进不少,方才使了缩地成寸的妙法,腾挪到你们脚边,就是想吓你们一跳的!”

那金勿本坐在亭中,听得这银铃的女子声音,立刻认定这声音来自于一个貌美的姑娘。他立刻四下观望,却只见走来了一条栗色的狗,他翘首以待牵狗的主人,却发现狗后面并无人影。“嘶,奇了怪了。总不能是这狗发出来的吧?!”

丹歌子规向着走来的栗狗点头,如今的栗狗不是当时的栗狗样貌了,这栗狗一身毛发颇为滑顺,栗色透亮闪光,是一条高贵之犬。丹歌暗暗点头,“这种样貌,和我测算一致,这正是那舔食了石笋中白乳的妖犬模样。此时更有几分妖犬的仪态了!只是当中之魂,并非妖犬之魂就是了。”

子规此时则看着黄岚,“哦?你修行竟有长进?那你这两个孩子的神格如何了?”

黄岚看着两个小黄鼬道:“这两个小家伙时常到华佗冢前,神格已经完全恢复,而稍有增长。如今华佗冢的嗯哼!”

黄岚说道这里笑着和栗狗对视,栗狗也笑了。丹歌子规也知道黄岚栗狗的用意,那跛足亭里的人,莫说黄岚栗狗不信任,丹歌子规也不信任。所以黄岚用“嗯哼”替代香灰,两人没有任何意见,甚至想点个赞。这香灰机密自是保藏起来比较好。

黄岚继续道:“如今华佗冢的嗯哼对他们几乎没了效用,我和他们就都不去了,总要留下神力,庇佑子孙后代的。这两个小家伙我给他们取名为黄可和黄见,取了你们二位名字中的一部分进来。

“我要让他们一直记得,是二位带我们来此,他们的性命才得以保全的。如果不是二位,我留在徐州,只怕他们难逃一死。”

丹歌子规满是笑意,他们本无心之引,却救了这一家性命。他们想起了一个这几日多次提及的词:“天命所归”。

丹歌暗忖:“确实天命所归吧。”

“只是……”黄岚看着一只较小的黄鼬,“这小黄见学步甚慢,你们离开沈丘一半月有余了,它依然没有学会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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