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了就是缘分,万一能帮他找到呢。
四爷转头看了她一眼,对张郎道:“明天爷会派人过来跟隔壁商量事情,你要是信得过就跟他说说,他会帮你找的。”
反正也要派人过来跟张苗对接买种薯的事情,多加一个人来帮张郎罢了。
张郎自是感激不尽,磕了好几个响头。
两人回到张家番薯已经焖好了,张苗惊奇的跟他们说:“夫人,您是真厉害啊,没见过的东西都知道怎么做好吃。”
“这不放水焖出来的红薯,比煮出来可香甜多了。”
“简直,简直比百米白面还要好吃啊!”
张苗夫家一开始种番薯,为的是青黄不接的时候,能填饱肚子。
一般都是把番薯跟米糠煮一煮,然后搅合成一锅稀糊糊。
这样煮着吃,带有一点番薯的甘甜,自然比吃糠咽菜好吃多了。
后来张苗发现,要是多种一点番薯,不放米糠直接吃煮番薯,那口感可就好太多了。
吃了许多次糊糊之后,她又发现不切整个用水煮,煮好剥开吃味道就更好了。
他们家能赚到钱,就是因为卖的这煮番薯给过路人。
现在张苗发现,焖的比煮的还要好吃!
发财了,发财了呀!
张苗拿出两个长的最周正的番薯,用干净的盘子装着,递给林茗烟二人。
林茗烟接过来,手一沾上去,就烫的弹开了。
“嘶~好烫!”她用烫着的手指摸耳垂,嘶嘶哈哈的说。
四爷闻言默默把盘子接了过来,拿了一个出来细细的剥了皮,递到林茗烟嘴边。
林茗烟就着他的手咬了一口,眼睛亮了起来:“好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