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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炮作文网>玫瑰小姐沉睡了几年后被王子救出 > 分章完结38(第1页)

分章完结38(第1页)

警对青梅说,你讲吧。kenkanshu

青梅就向专案组的民警叙述了案件经过——

青梅说,那天上午,我去市花大赛组委会报了到,并拿到了参赛序号。随后,我就马不停蹄的奔到了跟我同来西京打工的姐妹李娇的单位,向李娇借钱。借什么钱呢?是我帮刘红借。刘红是我的另一个姐妹,在御足堂当浴足小姐。刘红有个痴呆哥哥,在老家把别人的小孩眼睛打瞎了,要给人家赔偿,赔三万,刘红没凑够,只凑了一万元,我去帮她凑剩下那两万钱。

但是,李娇已经借给了刘红五千元,我再向她借时她没有借给我。

我无功而返,只好另想办法。

我就往回走,回我的玫瑰红鲜花店。

就在我店门口,我出事了。

我回我的玫瑰红鲜花店时,坐的是公交车。坐的多少路?记不准了,好像是33路。那路车在玫瑰红门口恰好有个站牌,我就坐了那路车。车挤挤挨挨,一路颠簸,摇摇晃晃的就到了玫瑰红门口。车停下了。我是在这个站牌下的最后一个乘客。

我刚一下车肩膀就被人拍了一下。

我一扭头,就被一个带着墨镜的男子一把捂住了嘴,然后一瞬间就塞进了旁边一辆面包车里。那人动作实在是太快了,简直跟闪电一样,我想喊我的店员袁菲都来不及。车里除了司机,另外还有两个男的,他们都戴着墨镜,还有口罩,我一进去他们就一左一右把我夹在了中间,并迅速给我眼睛蒙了一块布条,给我嘴里塞了一团棉花。

我挣扎了几下,但劳而无功,因为他们把我的手也绑住了。

我想,完了,我这一辈子完了。他们即使不杀我,也会对我非礼,我这一身清白马上就要被他们糟蹋了。我开始想我的父母,我还没来得及孝敬他们呢;也想我的男朋友陈鹏飞,我还没来得及跟他结婚呢,我心里说我只有下辈子嫁给他了;也想我们一起来西京打工的姐妹张小萍、李娇和刘红,我可能要离开这个世界了,我连招呼都没法跟她们打啊……

可让人奇怪的是,那几人并没有对我非礼,也没有杀我。

他们用车把我拉到很远的一个地方,放在一座偏僻的桥下面,绑在桥下的一棵树上就走了,只留下一个戴着面罩的男子看守我。我眼睛蒙着,怎么能知道他戴着面罩呢?是我趁他不备,悄悄把我眼睛上的布条在树上蹭了一条缝看见的。我不敢把布条全部蹭掉,我怕挨打。

这三天里,其他人再未露面,就那个男子守候我,寸步不离。他每天只给我两个干饼,中午一个晚上一个,我渴了就给我喝矿泉水。

他给我吃东西的时候,就把我嘴上的棉花拿掉,我就问,这是哪呀?他不说话。我说你们为什么要绑我?他还是不说话。我哭着说你们究竟想干什么?他就踢我。我就不敢再说话了。

从我被塞进车里那一刻起,我的手机就被他们关了,但他们没有收走我的手机。我的包他们也没要,一直挂在我身上,包里还有钱,身份证,银行卡,他们基本上没有动,我当时虽然看不见,但我能感觉出来。

后来,一天天过去,我在心里数着,大概过了三四天……就在今天晚上,那个人给我松了绑,接着我听见桥上汽笛响了一声,他就快速跑上桥坐上车跑了。随后,我也跑了……

情况就这么多!

我自始至终都没有看清那人的脸。

他们的车开到哪去了?剩下那几个人藏在哪里?我都不知道。

民警说,这其实也正是该案的不解之谜……

正文第七十四章:“西乡百灵”征服评委

更新时间:2010-4-914:05:03本章字数:2279

好在青梅没有受伤。

绑匪没有打她、骂她,也没有侮辱她,只是把她绑着,这样,她身上留下来的也只有胳膊上几道青青的绳子印。

第二天,广播、电视、《西京早报》都报道了青梅安全返回的消息。早报的标题是《失踪“市花”赵青梅离奇返回,案件侦破仍在继续进行》。

报纸上还登了青梅的照片,青梅依旧那么秀气美丽,光彩照人。

青梅没有因为遭遇绑架而放弃参赛,相反,这更激发了她参赛的决心。她记起这么一句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青梅觉得,也许是上天在考验她的意志,如果她要就此止步,她的前途就可能一溃千里了,如果她逆水行舟迎难而上,她的前途就会是海阔天高阳光灿烂。

她鼓励自己:不管成败,只管参赛!

于是,青梅精心打扮了一番,走进了参赛现场。

可是,按照青梅的参赛编号,她已经翻过去了。

当时主考点了她三次名,三次她都没有应答,那时她还在来参赛现场的路上。有一位评委提醒主考,赵青梅就是被绑的那个女孩。主考说,报纸上都登了,她不是安全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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