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宁更好奇了,声音不自觉地跟着放低:“娘,这是什么啊?”
放吃的里,不会是毒药吧?
这这这,好歹花二十两买回来的男人,不至于吧?
刘秀秀是个地道的庄稼人,皮肤有些黑,但此时耳根的红却很是明显。
她故作淡定低声道:“闺女,过去的事咱就不提了,都是那姓赵的眼瞎。你听娘的,这次这个女婿可比那姓赵的长得更好看。你真喜欢的话,就别跟以前那么老实。这药是你爹废了老大劲才弄到手的,趁着他现在腿脚不便,你俩先把房圆了。男人嘛,都是那么一回事,圆房后即使他腿脚好了,也不会舍得走了。”
岳宁瞪大了双眼,看了看她娘,又低头盯着手里的东西瞧了瞧,再看了看她娘。
天爷,这是春药啊!
赵志成以三年无所出休了原主,但事实上他压根就没碰过她。
两人婚后,赵志成执着于pua原主,但原主压根不吃他这套,导致两人时不时就吵架。
加上原主结婚时才十五岁,对男女之事一知半解,根本就不懂。
她喜欢赵志成完全就是喜欢他那张脸。
至于上不上床,她压根不在乎。
以至于每次回娘家,她就只是告状赵志成如何惹了她生气,最关键的事那是一嘴没提。
岳二福夫妻俩见两人闹得这么厉害,也就没催过孩子的事。
直到原主被休回家,他俩才知道赵志成干的好事。
文二和原主结婚这一周多以来,两人也未圆房,不过文二腿受着伤,岳二福和刘秀秀也不好明着催,只好想了这么一损招。
给自家女婿下春药……
岳宁无语,是他俩能做出来的,难怪要捂得这么严实。
“娘,我不要,他腿都还没好呢!”
岳宁将东西往刘秀秀手里塞。
开什么玩笑,她这还不知道接下来怎么活下去呢,哪有功夫想这档子事?
刘秀秀往她身后看了一眼,匆忙摆手:“女婿出来了,闺女我回去了,记得娘给你说的啊!早点把事办了,最好今晚就办。”
岳宁:“……”
刘秀秀做贼心虚,一眨眼就跑出了老远,完全不给岳宁拒绝的机会。
岳宁嘴角一抽,尴尬地攥紧了手心,转身便撞进了一道深邃的眸光。
*
见到文二的这一刻,岳宁的脑子里就只有两个字——绝色。
文二长得很高,头顶几乎快触到了门框,分明还拄着拐杖,但他仍旧站得笔直。
他穿着乡下最常见的褐色短打,但铺面而来的矜贵感却冲破了这身劣质的束缚。
即使隔了十米左右的距离,也能清楚地看清他身上的傲气和清冷。
在原主的记忆里,对于他的腿怎么受伤的,文家夫妇没说。
只提过文二自幼体弱多病,常年在家调养身体,几乎不怎么出门,长这么白倒是说得通,但这气质……
怎么看也跟体弱多病的乡下人搭不上边啊?
岳宁心想,就他这长相,若是在现代,那就是老天爷赏饭吃。
这乡下水土这么养人呢?
岳宁疑惑的目光太过直白。
文二与她远远对视了一瞬,轻轻咳了两声,接着回了院子。
岳宁摇了摇头,将脑子里杂乱的想法甩了出去,踏着夕阳往小院走去。
到了院门前,她才想起自己手中的东西,匆忙揣进袖袋里,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才跨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