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往往需要很多理由。
需要在他各种品质中,挑选出一个最优秀的来。
可讨厌一个人就很简单。
身上任何一个特质都可以是。
一双看起来邪乎的竖瞳、黑发、虽然他是狼牌猎魔人,可猫派猎魔人的风评不好,甚至于……他看起来很好看、说话口音古怪、身上有一股好闻的香味……
这些都可以是。
在一个充满恶意的环境里,所有恶意都是没由来的。
哈利没有说话。
赫敏抱紧了他。
马蹄哒哒,奔向远方。
过了哨站,和诺维格瑞的距离就更近。
在第二天下午的时候,他们就赶到。
这是一座堪称“明珠”一样的城市,它的地位,几乎等同于工业革命时,“雾都”之于世界,抑或二战后,“新乡”之于世界那般。
它是自由之城。
由永恒之火管控、禁止一切术士、非人类、以及“居心叵测、不信奉永恒之火的异端”的自由之城。
赫敏对它好奇、也有些向往。
来时路上,哈利和她说过诺维格瑞的历史。
史诗一样,惊心动魄。
可……这座城市让她有些失望。
是想象中的,中世纪风味的城市,石头垒起、堡垒一样。
但是很脏。
空气中氤氲一股复杂的气味。
当然,这也很中世纪。
和书上说的一样。
高跟鞋的来历和用处,无比清楚地展现在他眼前。
“我们怎么去找?”赫敏下马,小心翼翼地跟在哈利身后。
虽然哈利让她坐在马上,但她做不出这种事。
“先去找我一位亲爱的叔叔。”哈利轻声,“跟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