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哪里晓得,她才刚提议两人要不要试着交往这件事,温文儒雅的孙同学就这样回答她了。
程馥兰至今都还记得那人,当初他吸引她的特点是温雅斯文、聪颖内敛,但他当下说这话时,浓浓的书卷味也掩饰不了他语意中的缺乏逻辑。
如果觉得她很好,连试都没试,怎么知道不适合?
“何解?”那当下,她很冷静的问了。
“你很有主见。”
“嗯。”
“开朗。”
“嗯。”
“乐观又活泼……”对方语带含蓄,边思索着词汇。
“你说的这些,都是刚好跟你互补的地方,用我的活泼外向来丰富你沉静内向的生命,这很相配,不是吗?”她理所当然的说。
“噗!”
喷笑声出现得极为突兀,来源竟然是头顶上方?
“X!阿良你笑屁啊!”
“不行……噗……哈哈……”被叫阿良的男孩在树上大笑出声。“这太好笑了,还『丰富你沉静内向的生命』哩,我怎么忍得住?哈哈,哈哈哈……”
此言一出,头上几个躲在大树上的男孩纷纷跟着大笑出声。
几个,是的,是好几个。
看一看,一、二、三、四、五,每张脸孔都不让人陌生,全是孙同学班上的男同学,平常总是一票人混在一块儿玩的死党。
程馥兰认得他们!
在长达一年的孙同学观察期中,她并不只是当个旁观者,而是试着混进他们这个小团体,而她确实成功了,跟着这伙人称兄道弟也有一段时日,交情已非一般,怎么可能不认得。
但也就是因为太熟识了,因此她怎么也没想到,这几个人竟然躲在上头,在她人生最重要的初告白时刻搞鬼!
“馥兰,原来你支开我们,是想来个爱的告白啊。”
“哈哈哈,真是笑死我了,原来馥兰喜欢大元,哈哈哈。”
“就是就是,人要有自知之明,想追大元,就算没有琴棋书画,至少也要文静贤淑,你嘛想想你那种……那种……”
“白目!”有人补上一句。
“对!白目!你那种白目到底还有够没神经的个性,跟大元怎么配?”
“你们……”头顶上几人一句来一句去,当下程馥兰大脑真是一片空白。
事后她不得不佩服自己,面对这几个践踏纯真少女情感的恶劣家伙,她竟然忍住了,没有冲上去把他们一个个活活掐死。
白目?没神经?
他们竟然说她白目又没神经?!
她到底是哪里白目?又是哪边没神经了?
好吧,也许她平常笑的时候是大声了点,骂人的时候是悍了些,但,做人本来就该诚实面对自己才对,不是吗?
她就不信他们能再找出一个像她这样真诚不做作的女孩来陪他们大口吃便当,大声问候恶师们的家人及其祖宗十八代。
真诚!
她明明是这样的真诚不做作,难不成……真诚表达自己的想法跟感受,也是一种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