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毕业的时候,你去看过我?”黎见卿怔怔地问。
陆微之的面庞冷淡而英俊,低下目光看她时,眉眼显出微微的柔和感:“嗯。”
那年的六月末,他在处理完所有的重要工作后,心内仍存在一个未知的悬念,它的重要程度高于工作事件的累加。
在珑悦的衣柜里,他看到衬衫上的纽扣,意识到那个念头是什么。
手指轻而易举地略过那件薄白的衬衫,他却绕不开黎见卿的重要时日。
飞往英国,走入那所位于伦敦心脏地带的古老学校,陆微之看到戴着学士帽,参加完毕业典礼,正在拍照留念的黎见卿。
她笑得很愉快,眉眼弯弯,和经过的同学打着招呼。
而他停在一棵深绿的法国梧桐下,静静地注视她。
黎见卿人生中最沉重的一页,是在遇见他以后翻开的。没有了他,她自然而然地生活得更好了。
长久,陆微之转身离开。
彼时,他仍认为,不留恋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回到京州,周文递上一本以他为主题人物的杂志,他看着封面的杰出两个字,骤然发现,纵使再多的溢美之词加身,也改变不了,真正的好,像一条直线,与他错身而过了。
黎见卿是那个交点。
他已经不可能变得更好。
陆微之牵着黎见卿的手,拉着她站了起来。
黎见卿的手的凉意,消融在他温暖的掌心。
英伦的深冬,夜晚要比香港长得多。之所以记忆深刻,因为她曾睁着眼失眠到天亮。
她在搜索框输入陆微之的名字,然后天明以后,删除所有的历史痕迹,假装他没在她脑海里存在过。
“电脑在车上。”陆微之说,“回去么?”
“不用电脑了。”黎见卿摇头,“我和曼姿要去附近做街采,你不用等我。”
陆微之取出一封信,递给她:“阿姨收拾珑悦的时候看到的,从京州寄来了香港。”
黎见卿一看,信封陈旧,那是她叁年前在陆微之过生日的时候写给他的,没来得及送出去:“你看过了吗?”
陆微之不置可否。
黎见卿看封口是完好的,猜测他应该还没看过:“正好,我要给新的给你,旧的我就收回了。”她掏出一封新的信,塞进他手里,“等我走了你再看。”
黎见卿的眼睛亮亮的,陆微之随手为她整理鬓边的碎发:“很喜欢做记者?”
“喜欢。你知道为什么吗?”黎见卿说,“小时候,什么最重要,是由我妈妈告诉我。”
“但现在,是我自己来决定有价值的东西是什么——我的镜头正在对准的,笔正在书写的,就是最重要的。”
陆微之含着笑应:“嗯。”
“走了。”黎见卿朝他挥挥手,“回家再见。”
黎见卿走上天桥,陆微之站在原地,慢慢拆开她的信:
说件可笑的事,长这么大,我还没有去过迪士尼。小时候是爸妈不带我去,长大后,是我自己拒绝每一个邀我一起去的请求。嗯,还有北海道。
我现在才理解拒绝的含义,如果这些未能成行的地点是我和你之间的缺憾,我宁愿它永远存在那里。
虽然我总是说不想提起过去,但其实,我不想遗忘你。
学新闻的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发现,凝视他人的苦难,总是可以使我们暂时忘却自身。也因此,爱情的议题,被我刻意地排在很后面,但每当,我的目光放在上面的时候,联想到的只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