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梵认真回忆道:“第一次很不舒服,我觉得这简直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想不通为什么别人都很喜欢。后来……”
“我记得第二次你傻乎乎地跟我说,”海茵会意地笑起来,轻啄她鼻尖,“原来五十度灰、暮光之城上写的是真的。”
她喜欢看言情小说的事被他发现了!
面红耳赤的简梵扯过床单裹住自己,落荒而逃。
海茵在她身后扬声:“宝贝,我喜欢你换的那款新的沐浴液,也许晚上我们还能再……”
砰!简梵用力关上浴室门。
笑了好一阵,海茵舒服地枕着手臂躺在床上。他出神地回想,养一条狗,每天一起在洗手池前刷牙。他们会为洋基队的比赛结果争论不休,每次他拿二十欧打赌,她一定会傻乎乎地上当。
这样的生活很好,简单而平静,美好的事物总是容易让人沉迷。
洗澡出来,简梵看见海茵收起手机,她擦着头发问:“是教练打来的吗?”
“不,唔,只是一个朋友,”海茵把手机顺手放在桌上,他走向衣帽间,“我有事要出去一趟,你要一起去吗?”
海茵那些朋友都是以前一个圈子的富家子弟。简梵并不喜欢他们打量自己的眼神,她摇头拒绝:“不,你自己去好好玩儿,记住别喝太多酒。如果喝酒了,就别自己开车回来,叫个代驾,或者通知你的司机开车去接你,好不好?我跟你一起出门,芬妮被关在家里一天了。我带她出去走走。”
听见自己的名字,芬妮登时一个激灵,蹿到主人脚边讨好地嗷嗷叫。
跟海茵在路口道了别,简梵低着头揉了揉耳朵,她不无忧虑地想,大魔王总喜欢时不时在她身上咬上一口,万一某天被她发现,大魔王的真面目其实是个食人魔,她该怎么办?
想了一会儿,简梵傻笑起来。
就算是危险的食人魔,海茵也是最美的那个。
能睡到这么帅的世界冠军,死也值了。
拉布拉多欢快地往前奔,很快它停在一家餐馆门前不走了,抬起一只前爪搭在玻璃门上,眼睛湿漉漉地看向主人。
简梵蹲下去教育芬妮:“不行,大魔王给你买了最好的口粮,如果晚上他回家,发现你碰都没碰过,你就惨了。”
芬妮呜咽了几声,低下脑袋,趴在餐馆门前,时不时抬头,用祈求的目光看一下简梵。
不少路人注意到这一幕,他们或侧目或会意轻笑。
简梵有些不好意思地,她试着拖芬妮离开,可惜芬妮非常顽固,知道主人要带它走,登时委屈地大叫起来。
这引来更多人注目。
简梵郁闷地与芬妮对视:“坏狗狗,如果大魔王在这,你一定早就乖乖听话跟他走了。”
身后传来笑声。
简梵看过去,面目英俊的青年站在一株树下,他笑容里有一种讨人喜欢的特质。
“需要帮忙吗?”青年走过来,“我在流浪狗收容所做过三年义工。”
“太好了!”简梵松了口气,她发现芬妮定定看了陌生人几秒钟,一骨碌蹿起来,直扑对方腿边绕来绕去,好不兴奋。
简梵:“……”
这条狗身上自带帅哥雷达吗?
“谢谢你,”简梵指了指青年背上显得上了年头的大背包,“你是旅行客?头一次来?”
“对,一直听说这里的风景非常优美,能住在这里的人大多非富即贵,难道你也……”
简梵摆手:“我没有钱,我是被人包养的。”
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