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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案幕后推手、达能称宗庆后曾为收购乐百氏中间人》、《达能指宗庆后累积巨额财富 将遵照司法程序应诉》等等大标题,而且矛头直指宗庆后。

“宗先生个人巨额财富的积累是建立在损害其他各方股东利益的基础之上。”

达能的意思是宗庆后促成了达能收购乐百氏,从中获利;意图则是拉宗庆后做替罪羊,企图转移人们的视线。

话传到宗庆后耳朵里,宗庆后冷冷地说:我促成收购乐百氏做什么?难道达能肯替娃哈哈收购乐百氏吗?人家收购了以后要亲自管理,用得着我促成吗?

……

可能达能只是想说,侵害职工利益的不是达能,而是宗庆后吧——但作为代理律师,我还是有一些不安,因为招致如此大规模的反击,第一我不知道我的当事人是不是受得了,第二,与我们的诉讼初衷有悖。纠纷似乎升级了,尽管我知道因为达能在和谈中不让步,纠纷总会升级的,但是仍觉得不安。

很快我们发现快速反应、疯狂反扑的只是达能的公关部门,决策层的反应慢了半拍,到决策层表态的时候,我们如愿以偿地看到了转机——

达能表态说:愿意根据法律程序正式暂停诉讼,进行和解谈判。

停止诉讼 和解谈判

商务部依旧出面主持这次和解,向公众对达娃和谈郑重进行了官方表态:“在双方政府的关注和推动下,达能和娃哈哈同意暂时中止诉讼,回归和谈。”这一次是商务部亲自把双方拉到一起;只不过虽然商务部的人出席了,宗庆后与小里布却没有出席。中止诉讼的期间先是两个月,后来两度延长,至2008年4月10日止。 。 想看书来

达能在和解中让步(2)

达能与娃哈哈发表了休战和谈的联合声明:

杭州娃哈哈集团与法国达能集团的联合声明

感谢大家对达娃争议的高度关注。今天特发表“杭州娃哈哈集团与法国达能集团的联合声明”:

一、 遵照中法两国政府的期望,双方同意结束对抗,回归和谈,双方同意暂时中止一切诉讼仲裁,停止一切攻击性言论,为和谈创造一个友好的氛围。

二、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求大同、存小异,相互谅解,相互谦让,争取和谈成功。双方将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所有娃哈哈企业做出新的努力,及为加强增进中法两国的友谊与中法企业之间的合作做出新的努力。

2007年12月21日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王新培表态说:期望在未来的数周甚至数月内,双方能向声明中所说的那样, 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 相互谅解相互谦让,争取通过和谈解决纠纷。

我跟宗庆后都认为,达能好运气的转折点就在2007年冬天,娃哈哈诉讼反击战在可望中国大地全面铺开的时候。

这时,娃哈哈的公关工作交给了大成律师事务所与和君创业。每有进展,在大成所玻璃幕墙、跃层的大厅里,会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或者记者招待会。

在新闻发布会中,我发现媒体只关心一个问题,就是“达娃之争”最后的结果怎么样。媒体爆料心切,有时候不会明白,当达能向着媒体说“和解”的时候,只是一种姿态而已。这句话的意思绝不是说,我现在要和解,更不是说迫不及待地要和解。这句话的意思只是说,在合适的条件下,我们会和解。我们代表娃哈哈召开发布会,向媒体出示证据,发表观点,但是也会避开实质问题。娃哈哈并不排斥和解,但和解就像和平一样,是一个口号。和解意味着利益的分割——而利益的分割,永远不会是一件你情我愿的事情。一言以蔽之,对双方来讲,都叫做“割肉”。而达能的意思呢,则是说宗庆后你赶快割肉吧。

这时候我的助手开始跟我说,钱律师,记者给我打电话,说你说话太谨慎了,没有爆料。我说这个没办法,听不懂的人缺乏敏感性,而且太年轻了。全说明白了那就不是“战争状态”了,也就没办法再谈判了。我的职业也不允许我这么做,于是我的助手请媒体写采访提纲,大家一起研究看什么可以说,相当一段时间内不接受电话采访。——直到半年后,达娃进入和解期,我们真正的想法与战略,才向媒体吐露。

达娃之争进入和解,就是湖南雪灾的那段日子。

达能进入和解时的法律战场,也如同刚遭受了雪灾:

达能在法国、意大利提起的针对娃哈哈欧洲供应商的诉讼已经作出判决,达能败诉——而且被法庭罚款;

商标仲裁:12月上旬,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确认自1999年12月6日起,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即娃哈哈集团)与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即达能与娃哈哈的合资公司)于1996年2月29日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已经终止;并驳回合资公司要求娃哈哈集团立即履行商标转让协议,办理“娃哈哈”商标转让申请的仲裁反请求。

娃哈哈诉达能董事竞业禁止:桂林、沈阳中院一审判决支持娃哈哈诉讼请求,达能败诉;

更不利于达能的是:达能继斯德哥尔摩对宗庆后的兼职、损害合资公司利益的行业提起仲裁之后,在中国也提起了类似的诉讼,而这些诉讼一审也出了判决:达能又败诉了。

12月11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对达能方面的金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宗庆后董事长损害公司利益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驳回原告达能金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这是达能在国内以“竞业禁止”为由对宗庆后提起的10余起诉讼之一,此为第一起传出结果的诉讼。

在法律战场的压力下,经过几轮谈判,达能最终作出让步:同意退出合资,娃哈哈公司收购达能在合资公司中的股份。但是在股价上,达能还是坚持要按照上市公司市盈率的计算方法,并且坚持要按照整个娃哈哈集团(包括合资公司与非合资公司的资产在内)的51%计算出售价格——计算的结果是天价的500亿。

宗庆后告诉我这个数字,对比道:“他收购非合资公司,按净资产算,出40亿;轮到他卖股份,按上市公司的标准算,还懂得漫天讨价,让我就地还钱。又虚伪又傲慢。”

宗庆后不再出面谈判,由娃哈哈派员谈判,自此谈判就很难有进展了。

谈判期限已到,达能只得建议延期,一延再延,直至2008年4月份。

达能最终让步到200亿,宗庆后开价道:40亿吧。

撕破脸之后,宗庆后觉得给40亿还是便宜达能了。

这次达能决定不谈了。

2008年初,达能将娃哈哈业务从财务报表中剔出,出售了集团旗下的亚洲饼干业务,利润表蹿红,给了股东一个交待;而2008年,达能中国的业绩可以用空白来形容;9月初时,突然曝出达能故伎重施,欲将其在汇源的股份出售给可口可乐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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