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和死亡之前只有一线之隔,而且这条线不能很清楚的确定。在我过往的经验中,我甚至不需要下决定,就能在不经意间杀了自己。
我向前倾身,想象着坠落的感觉。我回想起那个真实的梦境,我如同一个被人抛弃的麻袋重重地坠入冰冷刺骨又漆黑一片的水中,一下子下沉到底。底下是肮脏的泥土,也许我从那个时候就死了,再也没能浮上水面。我惧怕了,我不想再卷入恐惧中。我扫一眼楼下,楼下看不见一个人影。如果这时候从我的身后上来一个人,一把把我推下去,除了我自己以外,没有一个人会听见我坠落的声音。
我真的开始抖,牙齿直打颤,哒哒作响,就像那些上满条就会一颠一颠往前走的玩具。
那个人在哪儿?那个仿佛能暗中操纵这一切的人在哪儿?那个把这本残破笔记留给我的人在哪里?他为什么几个月都没有再出现过,他现在在哪儿?是否还在盯着我的一举一动?他为什么自始自终都没有露过面。在我沉寂了一整个夏天以后,他还是没有任何动作?
他是死了吗?还是已经放弃?
我紧紧抓着手里的两本笔记本,两本都放在眼前。张珏说,她卖给我的这本盗墓笔记,是我的父亲在下去以前交给她的,那应该就是我真的父亲交给她的。想到这里,我同时翻开两本笔记,对照起来。
两本笔记上的字迹,居然不同!
我对我父亲的笔迹不是很熟悉,先前看的时候没有现里面的笔迹有问题,但是现在对照现,这两本笔记的字迹虽然相仿,但绝不会是一个人写成的。字迹很像,但有些字起笔的顺序不同。两本字体都是比较草的。就拿这个出现频率最多的“土”字来说,我在家中的到的那本“土”字,是先些写连笔的两道横再写一竖,而张珏给我的那一本是先写一竖,再写连笔的两横。
一个人要模仿另外一个人的字迹,一句话、两句话也许能看不出来,但是写上这样整整一本,自己写字的习惯就会暴露出来。摆在我眼前的两本笔记,哪一本才是真的,哪一本才是假的,还是说两本都是真的?
我看了一眼时间,已经接近十二点了,我为自己的现而有些头昏脑胀。明天依旧要起早上班,就算今晚通宵不睡觉,这个问题也解决不了。
下班回家以后我才能继续读。
得到这本盗墓笔记的第五天夜里,我依旧在读,原本以为可以大致上翻阅一下,现在却因为字迹的不同而有新的现。我接着上回没有看完的部分,笔记本已经翻到了后半部,快要完了,我安慰自己。
盗墓者分为南北两派,大体上因为南北的墓葬习惯有所不同,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南北的土质不一样。北派以洛阳一带为代表,而南派以长沙一带为代表。
我正读到这一段,突然手机铃声响起,一看是一个本市陌生的号码,都这个时间了公司里的人应该不会给我打电话了吧,也不会是什么亲戚、朋友,他们的手机号都固定很少变。我下意识的接起手机。
“喂?哪位?”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钟,好像在确认我是谁,然后一个熟悉的成年男子的声音才响起:“是我。”
我听到这个嗓音愣了几秒钟,然后又惊又喜,一颗心突然就“砰砰”直跳。只一声我就听出说话的那个人是谁,但我没有接他的话茬,而是装傻问他:“你是谁啊?”
“柳昭。”
我听到他报出自己的名字的时候,心脏狂跳,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柳昭这种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个性,他找上我肯定有事生。我极其没有出息地哆嗦着嘴唇,说:“你找我什么事?”
柳昭报出一个地址就在离我家不远的一个咖啡厅里,“你来吧。”他没有告诉我原因,一如他一直以来的风格。一句,你来吧,就像是勾魂的话。我丝毫不在意此刻已经是夜里十点多,不应该出去了。也不在乎这是否会是圈套。我的一颗心已经躁动不安,它平静了太久,几乎快忘记自己应该如何去跳动,为什么而跳动。
我以前所未有的度换好了衣服,用百米冲刺般的度跑向咖啡馆。对于城市来说,十点多不算晚,许多年轻人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我从僻静的角落中拐出来,热闹的大街上,人们像堵塞的下水道里涌出的水流一样,几乎每个人都在阻挡我的快前进。
这家咖啡馆是通宵营业。我跑到咖啡馆门口,在门口的反光玻璃上照了一下自己的影子,然后平息自己剧烈的喘息,推门进去。
一进门,从三座大型枝形烛台上射下黄色的电灯光,照在锃亮的深色餐桌、银色的餐具和深红色的葡萄酒上。咖啡馆不小,一眼望不头,我正愁怎么找柳昭,突然电话又响起,我接起来,柳昭说:“我在第二间包厢。”
我转弯走入有包厢的过道,在第二间包厢外,我看见一个模糊的人影——一个面色苍白、不苟言笑、色漆黑的男人身影。我眯眼细瞧他,他好像瘦了不少,光看一个模糊的身影就知道是一个有魅力的男人。
我努力平复自己狂乱的心跳推开毛玻璃门,柳昭一个人正坐在沙上。我在他对面坐下,他扫了一眼门口,问我:“有没有警察来找过你?”
我盯着他,摇摇头。
“也没有别人找过你?”他如炬的目光看着我。
再次见到柳昭的喜悦在慢慢消散,仿佛我心里的一团火焰在逐渐暗下来。我们同生共死这么多次,他怎么用这么冷漠的态度和语气对我说话。
上一次,他们不打一声招呼就消失了。几个月来,我曾经多次幻想他们还会再找我,当我心心念念的事情终于生,他真的来找我了,可是他却用这种语气问我不知所云的问题。对于过往的一切,依旧没有解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