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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第1页)

ncy最经典的一句话就是:“Listen! I paid you!(听着,我可付你钱了!)” 这句话可谓是一针见血,谁不是为钱而工作呀。要是看到别人向她投降了,她脸色一转,就开始抹稀泥:“Oh dear,let’s forget it。(亲爱的,让我们忘了这件事吧。)”

我不信上帝,但上帝的确在我厌烦了和Nancy工作后关照了我。

第三个面试通知接到的那一天,我没有什么兴奋的,慌慌张张得甚至没有听清是什么公司,心想无非又是什么私人公司,也许这次人员可以增加到三个。我按地址在Queen’s Quay West(皇后码头西)下了车,Queent’s Quay Terminal像一艘远航归来的客船,静静地停泊在码头,一束天光从乌云间穿透下来,好像天堂的福音。拾阶而上,身边簇拥的都是衣冠楚楚的白领。大厅宽大明亮,双排的电梯奔忙着载客,这些都说明我要去面试的公司根本不可能是一家小作坊。

我立时紧张起来,看一下表,离面试的时间还差十分钟,一头冲进一楼的洗手间,掏出眉笔和口红涂抹起来。天生底子好,没几下就变得光彩照人。我对着镜子说:“e on,baby! 机会终于来了!”

面试的程序和我在外企经历的是一样的。先是人事部的一位女士问一些流水账的问题,诸如你怎样在工作中解决问题呀?你怎样证明你是一个有想法的人呀?足足两大篇。我挤出笑容,把过去的工作经历夸大了十倍地描述着,故事讲得眉飞色舞,让人不得不相信他们面前坐着的是个人才。我告诉她我以前是如何成功地举办了广告研讨会,吸引了一百多位客户前来(其实就来了三四十人,礼品倒是拿走了一百份,说是给同事带回去)。我告诉她我是怎样妙语连珠地说服了老板接受了我的想法,从而挽救了项目,挽救了公司(实际情况是老板根本不屑一顾)。人到了国外,脸皮不厚也得厚,这里可没人让着你,只能是可劲儿地把自己说成一个驰骋疆场的英雄。

接下来是出版公司副总裁的面试。他是一个很和蔼的法裔加拿大老头儿,名字叫Denis(丹尼斯),他居然还依着姓氏的发音给自己起了个中文名字——库切尔,乍一听,还以为是个新疆人呢。和库切尔先生的第一次握手,就让我有一种苍蝇看绿豆,对上了眼儿的亲切感。他看了我的作品后称赞道:“很好,Ginger;我很喜欢。这两个星期我起码面试了几百人。我可以告诉你,到目前为止,你是最好的,我喜欢你的作品,喜欢你的性格。我希望明天和后天就不要再出现更好的了。我会尽快通知你的,祝你好运。”还没最后拍板,他就已经带着我在办公室里和同事握了一遍手,还兴致勃勃地给我介绍了办公室的设施,哪里是会议室,哪里是厨房。我笑了笑说:“您忘了介绍一个最重要的地方。”

三次offer(2)

“Oh,是吗?”库切尔先生问。

“女洗手间在哪里?”

就这样我告别了Nancy和Jack而进了这家加拿大出版公司,成为了设计部的插图设计师。多年后,我有个机会和库切尔先生聊起那次面试我给他的印像。库切尔先生风趣地说:“Ginger,当我第一次在公司见到你时,我就在想,这个聪明的中国女孩子的英文真是糟糕,不停地说yes,yes,,Ok,Ok,哈哈。但是看看她是那样年轻,那样有才华,我有责任站出来帮助她,让她和我们一起工作,帮助她纠正发音,帮助她成长。这个聪明的中国女孩一定会给我们带来新鲜的想法的!”那天我听到这话后热泪盈眶,心中涌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感动。

那天我刚面试完回到家,高歌就打来电话打听面试都问了些什么。我毫无保留地告诉了她,并告诉她很快就会接到正式的录用通知。高歌是我在一次讲找工作经验的讲座中认识的“同行”。都说同行是冤家,她这个半路出家的“同行”和我就更是冤家。她也是北京来的,极聪明极聪明的一个女孩。她老公在北京留守,就等她找了工作好动身过来团聚。她以前是学计算机专业的,来了这里就改学了网页设计,所以就成了我的“同行”。

惊讶过后,高歌开始奚落我:“什么?连你这样的专业居然这么快就找到工作了?我小时候想学画画,我妈说那都是没文化的人才学的,早知道我也学了。”她的话噎得我直打咯。同一个地方,有着相同生活经历和起点的人在一起是最容易相互妒忌的。移民到了国外,好像革命后的世界,角色发生了转换,生活发生了转变,你瞧着我,我盯着你,任何一方在标尺上的升高都会招来落伍的痛恨。

“你还不知道,加拿大没文化的人才好找工作,有文化的博士反而是毕业就意味着失业。”我说。

“找到了就是好事呀!不过,宁宁,我提醒你,你这个专业是最容易失业的,炒就炒你们。”

“你怎么知道?”

“加拿大是IT的天堂,手工绘画迟早要被电脑替代的,你还是小心吧。”

“哎哟,谢谢您提醒了,我计算机用的不比您差,我失业不失业的就不劳您操心了。”

“对了,我打电话干吗来着?我明天要去downtown和朋友吃个便饭,想问问你有什么好吃的地方可以去?”

“我哪儿知道什么好地方,我们出去就吃hotdog,喝饮水器里不要钱的自来水。餐馆?我连门都没进过。”我迅速地结束了和她的通话。

鬼才相信她会从“屎嘎巴儿区”去downtown和朋友吃便饭,肯定是去面试,要不干吗打电话给我,问面试都问些什么。

高歌其实是个很好的人,就是太好面子,处处都想高我一头,每次和她过招儿都不愉快。她总是把她在加拿大的生活粉饰得光彩夺目,说得好听,这是乐观;说得不好听呢,就是吹牛。每次给她打电话,她不是说正在哪里打高尔夫球呢,就是和洋人朋友在吃Red Lobster(一种比较贵的专门吃龙虾的餐馆)呢。直到有一天,我才亲眼揭穿了她的“美好生活”。

那天我去Fairview Mall(购物中心)买东西,看见她围了个围裙,满头大汗地在一家叫“宝岛”的中式快餐店里给顾客盛糖醋里脊。

晚上,我给她打了个电话。“高歌,我今天在Fairview Mall好像看见你了……”话刚说了一半,她就抢了过去。

“哎呀,是呀。你不知道,今儿我和朋友在Fairview Mall里Shopping(购物) 了一天,东西买了两大包,拎都拎不动了,饭也没吃好,凑合着买了份快餐。”高歌清了清嗓子,提高了声调接着说:“告诉你啊,Gap在打折呢,便宜得跟白捡一样,你要是没事就一起去逛逛吧。好了,不聊了,我现在正和朋友喝咖啡呢,有时间过来啊。”

高歌把一大通有鼻子有眼儿的不知真假的话推到我面前。我无言了,失去了揭穿她谎言的兴致。她天生好面子,我还是做个善事,让她沉浸在自己编织的美好的海外生活梦中吧。

三次offer(3)

两年后,高歌终于在加拿大扛不下去了。临走的时候她对我说:“但凡有任何可以留下的机会我都不会走的,我已经试过所有可能性了,还是留不下来。我是真喜欢加拿大呀!”

这是我头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高歌如此谦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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