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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部分(第1页)

蓝莓睡梦中还眉头紧皱的样子,苏秦摇了摇头,他知道这些天发生的事,可能已经在这个女孩小小心灵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

“洛妃?”想起之前楚一笑称呼那个死去的妇人的称呼,苏秦不由的暗自揣摩起宁蓝莓的身份来,宁蓝莓既然喊死去的那个洛妃喊娘亲,那么她的身份就是小公主,身份如此高贵还被人追杀?是炎国皇室还是……苏秦不知道。

既然宁蓝莓不愿意说,苏秦也不会再过问,现在既然把她救下了,既来之则安之,除此之外苏秦想不到别的办法。

前把宁蓝莓的被褥掖好,苏秦没再停留,拿着之前自己准备的一块黑布和在离开城主府时带出来的一把弯弓几只箭矢,苏秦看了看睡梦中的宁蓝莓,就转身吹灭了蜡烛,紧跟着向门外走去。

关房门的苏秦正准备偷偷出客栈,忽然觉得似乎遗忘了什么,就顿住想了一下,从回客栈到现在……当苏秦想到一个人的时候,他明白自己遗忘了什么,眉头一皱,苏秦看向客栈拐弯处的一间房——那是奚日问兰的住所,今天出去到李长贵带兵来客栈检查,苏秦现在想起竟然没有见到奚日问兰,奚日问兰去了哪里还是发生了什么事?

奚日问兰的房间与祈洛歌相邻,苏秦轻手轻脚的向奚日问兰的房间走去,等到他路过祈洛歌的房间时,发现祈洛歌的房间灯是熄灭的,而奚日问兰的房间里却传来说话声。

“郎中说你只是偶感风寒,而且不重,药我这边有现成的,已经给你熬着,你一会吃完好好的睡一觉明天估计就好了。”

是祈洛歌的声音,来到房间门前的苏秦顿住了脚步,默默的站着。

“苏秦不知道我病了。”奚日问兰略带虚弱的声音响起。

“你没让我告诉他,我就没说,刚才士兵检查的时候没见你,他还问我你干什么去了,我说你不想见人在我的房间里,他就没再问什么。”

听到祈洛歌的话,苏秦眉头一皱,他不明白祈洛歌为什么对奚日问兰撒谎,自己明明是因为宁蓝莓的事忘了奚日问兰,现在祈洛歌却说……女人心海底针,只牵过几次女孩的手的苏秦暂时还不会明白祈洛歌为什么这样回答,不会明白奚日问兰为什么不让祈洛歌把自己病了的消息告诉自己。

“你刚才说什么?苏秦救了一个女孩,他没受伤?”

“苏秦没事,那个女孩也怪,身份还没确定,刚才我回房间,她非要找苏秦,看样子是只相信苏秦……”说到这里祈洛歌停顿了一下,“你等我下,我去给你拿药。”

听到祈洛歌要出来拿药,苏秦没再停留,看着客栈的走廊,苏秦身子一跃,几个起落间消失在客栈的拐角里。

看着祈洛歌拉开门出来,苏秦慢慢的把自己的身子藏在墙角,在奚日问兰房门口站了片刻不知道想着什么的祈洛歌最后向客栈的厨房走去。

看着祈洛歌离开,苏秦找了个机会来到了大街,大街依旧有士兵把守着,因为时间太晚的缘故,没有人来人往,看着那些在寒风中把手的士兵,苏秦把弓箭放到一个角落里,然后前喊出了一个士兵。

“这位军爷,知道李大人去了哪里么?”

“金洛城姓李的大人多了,你问那个李大人?”那个士兵下打量了苏秦一眼,接着眉头一皱,“这么晚你不睡觉干什么?”

“就刚才带兵搜查的李长贵李大人,我家小姐有话让我捎给李大人。”苏秦说着从口袋里摸出几粒碎银递了过去,看着士兵满脸笑意的接过碎银,苏秦不知道怎么想到了牧野,如果牧野在的话,一定会骂这些士兵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畜生,就算不会骂,牧野一定也会心疼半天:这些碎银都够给小青买多少胭脂水粉了?

“你家小姐还真是……”还真是什么那个士兵没说,就李长贵的德行,早就在军营里闹得沸沸扬扬,不赌不嫖不醉的军规在李长贵就是一个摆设,很多人骂李长贵的时候也是满脸羡慕之色,“这个时间的话,李长贵应该去青楼找快活去了,听说金洛城西边新开了一家名叫琉璃月的青楼,里面的姑娘姿色不错。”

“谢谢这位军爷。”苏秦笑着把话说完,正准备离去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那个士兵不就是刚才李长贵带来的狗腿子么?想暗中盯着祈洛歌?

想起了什么,苏秦暗自一笑,走到黑暗中的他把黑布蒙在自己的脸,开始了自己的计划。

第一百五十章 黎明之前的黑暗 上

幸福与贫富无关,与内心相连。

嘴里磕着瓜子,手里拿着一个酒壶的莫大奎身心惬意的站在客栈的一角,虽然天寒地冻,虽然不能此刻躺进温暖的被窝抱着温软如玉的美人,但是莫大奎开心——从小无依无靠摸滚打爬活到现在,莫大奎从未像这一年来的生活这般滋润。

莫大奎不会忘了以前的日子,尽管那些日子已经像风飘散在时光的长河中,但是莫大奎不止一次告诉自己,就算是死,也不要回到从前。

有些人害怕吃苦,因为生活太苦的话会令心生出苦涩。

有些人害怕死亡,因为只有活着才能享受身边的一切。

在莫大奎的印象里,从他出生开始,一直都是为了吃喝奔波——生在一个差点被株连九族的家庭里,能活着在旁人的眼里已是幸运。

从莫大奎记事起,一直是他的娘亲含辛茹苦的拉扯着他,生活虽然苦,但是可以苦中作乐,因为有人陪着,直到莫大奎六岁那年,莫大奎的娘亲带着他准备从西凉城迁出来,就是这场在莫大奎的娘亲眼中认为能改变生活的举动彻底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在来金洛城的途中,莫大奎的娘亲被盗贼团杀死,而莫大奎自然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八岁的时候,已经能自己找东西吃的莫大奎开始在酒楼放残羹剩饭里选择填饱肚子。十岁的时候,莫大奎因为偷了几个包子,被别人打的半死,高烧烧了半个月,最后他还是活了下来。十三岁的时候,在一个地下赌场当小厮的莫大奎被人用脚踩着头倒在地,那个时候莫大奎以为自己真的该死了,可是没有。

从十五岁开始,个子长高了一些的莫大奎开始在各个酒楼当跑的,干了一年之后,莫大奎加入了金洛城最大的一个黑帮——现在那个黑帮已经被楚衍铲除,而莫大奎就是在那场战斗中认识了李长贵。

李长贵这个人看似仗义,其实待人及其苛刻,这在莫大奎看来并不是缺点——每个人都是自私的,而且李长贵还想办法让自己入了军队,虽然只是一名守城士兵,但是现在是和平时期,没有战乱不说,还能每个月领一些军饷,最主要的,不用在担心一日三餐的问题。

这是莫大奎对李长贵感恩戴德的地方,背地里别人都喊他是李长贵的狗腿子,但是莫大奎从不反驳什么,有时候还会接着李长贵的势把面子一点一点的找回来,比如那个当初把他打的半死的卖包子的店铺掌柜,现在还在大牢里蹲着。

阴险,毒辣,不止这些,莫大奎跟着李长贵学会了很多令人不齿的东西,比如仗势欺人,哪怕被别人骂做狗仗人势,但是莫大奎知道,就算是李长贵的那条黑色猎犬,每天过的生活都比很多人要好的多,饿了有肉吃,困了有温暖的窝,在莫大奎看来,不管对野兽还是对人类而言,能活着就好。

人性本善,刚开始莫大奎也看不惯李长贵的行径,但是莫大奎从未在背后说过什么,每次李长贵让他干什么,他从没说过不是,就像欺负别人或者和李长贵与别人争勇斗狠的时候,莫大奎总是冲在最前面,因为莫大奎知道,自己现在的一切,都是李长贵给的,在城民里耀武扬威,身带着碎银买酒,如果没有李长贵,自己或许还在金洛城的地牢里呆着,再说李长贵这人虽然心胸狭窄,但是对莫大奎这几个愿意给他卖命的人有事出手挺大方,就像一年前,当时李长贵在青楼里玩女人,给老鸨说了一句别让我兄弟在这干等着,你也给他找个妞。虽然老鸨给莫大奎找的女人又黑又丑,但是莫大奎记得清楚——他永远不会忘了那个夜晚,永远不会忘了当时难过的自己。

当时那个肥胖的女人还嘲笑莫大奎说你哭什么,是啊,当莫大奎在那个黑胖的女人肚子身卖力的耕耘的时候,为什么哭了。

没有人知道残羹剩饭是什么滋味,没有人知道感觉自己快要死的时候是什么感觉,但是莫大奎知道,甚至带着酸臭味的剩饭的味道到现在他还记得……因为这些,说不助纣为劣,莫大奎只想自己活的自由点,至少不为了生活来回奔波,现在李长贵虽然给他的不多,但是站在李长贵身边的他至少不会被人骂小兔崽子,不会被人瞧不起——被人瞧不起如何?谁敢当着自己的面说?

有时候自欺欺人何尝不是一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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